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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人大常委会文件

宝人发 〔 2007 〕 10 号


关于决定任免蔡祥云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委、办、局:

  宝应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张耀武的提名,于 2007 年 5 月 9 日决定任命:

  蔡祥云为宝应县教育局局长;

  陆方亭为宝应县监察局局长;

  徐峰为宝应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姜一超为宝应县交通局局长;

  钱永建为宝应县文化体育局局长;

  刘忠民为宝应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吴志林为宝应县物价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从正的宝应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王荣芝的宝应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谈永珠的宝应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范敬波的宝应县文化体育局局长职务;

  张国顺的宝应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朱永华的宝应县物价局局长职务;

  万宝楼的宝应县交通局局长职务。

             宝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 00 七年五月九日



发布机构: 宝应县县委办
发布时间: 20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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