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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人民政府文件

宝政发 〔 2007 〕 13 号


县政府关于表彰2006 年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县开发区:

  2006 年,全县上下开拓创新,把握关键,整体卫生工作和单项卫生工作都取得了新的突破。为激励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加快我县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县政府决定对 2006 年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名单附后)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镇(区)进一步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开拓卫生工作新局面。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埋头苦干,扎实工作,推动全县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二 OO 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2006 年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等奖:

范水镇人民政府

西安丰镇人民政府

黄塍镇人民政府

安宜镇人民政府

夏集镇人民政府

柳堡镇人民政府

二等奖:

广洋湖镇人民政府

射阳湖镇人民政府

泾河镇人民政府

山阳镇人民政府

鲁垛镇人民政府

三等奖:

曹甸镇人民政府

望直港镇人民政府

小官庄镇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单项奖:

1、合作医疗:范水镇人民政府

2、卫生集镇:曹甸镇人民政府

3、乡镇卫生院建设与发展:广洋湖镇人民政府

4、卫生改革:黄塍镇人民政府

5、初级卫生保健:西安丰镇人民政府

6、无偿献血:安宜镇人民政府

7、社区卫生服务:柳堡镇人民政府

8、农村改厕:夏集镇人民政府

主题词:卫生 表彰 决定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 年 1 月 25 日印发  共印:50 份。



发布机构: 宝应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07/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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