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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人民政府文件

宝政发 〔 2005 〕 48 号


县政府关于授予2004年度社会事业科技进步奖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办、局,县开发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我县科技进步,根据《宝应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创新奖励工程的意见》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评议,现决定授予宝应县妇幼保健所的“宝应县婴儿出生缺陷孕期诊断与对策研究”项目为宝应县2004年度社会事业科技进步一等奖,授予宝应县中医院的“中医药提高晚期癌症患者生存质量的临床研究”、宝应县人民医院的“异丙酚对人工流产术中镇痛效果”二个项目为宝应县2004年度社会事业科技进步二等奖。

  希望获奖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广大科技工作者要向他们学习,进一步做好科技创新工作,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2004年度社会事业科技进步奖项目和主要研发人员名单

一等奖(1项)

1、宝应县婴儿出生缺陷孕期诊断与对策研究

宝应县妇幼保健所尤克萍 黄玉明 李 霞

二等奖(2项)

2、中医药提高晚期癌症患者生存质量的临床研究

宝应县中医院邓国法 许小娟 许景亮 沈培源 黄学平 刘云松

3、异丙酚对人工流产术中镇痛效果

宝应县人民医院

马瑞萍 周 瑛 刁成莉

主题词:科技 奖励 决定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存。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05年3月25日印发

共印:180份。



发布机构: 宝应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0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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