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宣传部 |
|
|
| ◆ 机构地址 |
宝应大道88号行政中心4区3楼 |
| ◆ 邮政编码 |
225800 |
| ◆ 联系电话 |
0514-8282146 |
| ◆ 传 真 |
|
| ◆ 电子信箱 |
|
| ◆ 机构网站 |
|
| ◆ 主要职能 |
(一)负责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基层党校、政校办好各级各类学习培训班。组织开展其他行之有效的学习活动。
(二)负责引导社会舆论。制定并实施新闻审稿、审听、审视制度,督促新闻单位办好主要栏目,制定重大活动报道计划,开展对外宣传。培训基层骨干通讯员。
(三)负责全县干部、职工的形势教育。宣传改革开放的政策,宣传县、乡发展目标,引导人们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宣传两个文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新典型、新经验。
(四)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五)负责指导全县文化艺术工作和精神产品的生产,促进重点文化设施和基层宣传文化阵地的巩固和发展。
(六)与县委组织部共同负责考察县广播电视局、县文体局、县文明办、宝应日讯的领导干部。负责对县宣传文化系统股级干部的正常管理。组织宣传文化和思想政治工作干部的培训。做好全县新闻、企业政工职称评审和岗位培训。
(七)做好省新华集团宝应新华书店和宝应日讯的党组织管理工作。
(八)完成县委和省市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