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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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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地址 |
宝应县安宜东路96号 |
| ◆ 邮政编码 |
225800 |
| ◆ 联系电话 |
0514-8260596 |
| ◆ 传 真 |
0514-8260583 |
| ◆ 投诉电话 |
0514-8260597 |
| ◆ 电子信箱 |
bysjjxzc8144828@yahoo.com.cn |
| ◆ 机构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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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职能 |
㈠参与制定审计、财经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审计制度规范并监督执行。
㈡向县人民政府、市审计局报告以及向县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
3、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
4、县属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5、县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或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及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
6、县国家、集体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7、县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它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我县的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9、对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事项。
㈣向县人民政府提交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㈤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授权,对县供电、邮电、金融、保险、烟草、盐务等部门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对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等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㈥开展计算机审计。
㈦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㈧协助查办经济案件。
㈨办理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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