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财政局 |
|
|
| ◆ 机构地址 |
宝应县叶挺东路 |
| ◆ 邮政编码 |
225800 |
| ◆ 联系电话 |
0514-8222503 |
| ◆ 传 真 |
|
| ◆ 投诉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 机构网站 |
|
| ◆ 主要职能 |
(一) 贯彻和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并拟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二) 拟定和执行全县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计划和改革方案;参与和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节和综合平衡财力的建议。
(三) 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报告决算;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县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县级有关政府性资金;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审核及申报等工作;参与全县治理乱收费,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工作。
(四) 管理县级财政公共支出;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政府采购的具体工作;管理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和非经营性外汇;制定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管理工作。
(五) 拟定和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改革方案和管理办法;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负责全县企业财务制度的制定和监管;负责国有(集体)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产业评估业务;规范、管理、监督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市场。
(六) 负责全县农业税收征管工作;指导全县乡镇财政建设工作。
(七) 管理县级财政基本建设支出;监督执行基本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全县城市维护建设方面的资金与财务管理。
(八) 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九) 监管地方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的财务、财产;监管彩票市场。
(十) 执行国家关于内债、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国债发行计划;管理外国政府、世界银行及其他国际金融机构对我县的贷款,并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办法。
(十一) 参与住房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拟定并监督执行住房资金、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益财务管理和会计管理办法。
(十二) 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工作;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及行业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组织实施和会计(财务总监)委派制工作。
(十三) 贯彻执行税法和税收条例、决定、规定及有关实施细则,执行减免税收政策规定,管理退税等项工作。
(十四) 监督地方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五) 制定并实施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法制教育、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六)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