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04 来源:[db:作者]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103
宝应县人大常委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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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人发 〔 2010 〕 5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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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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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工如下: 仲 生同志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 杨善慧同志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日常工作,分管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工作; 夏征宇同志分管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 李长春同志分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农村经济委员会工作; 王振亚同志分管内务司法委员会和社会事业委员会工作。
二 0 一 0 年四月二十日
抄送: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县委、县政协,各镇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县各部、委、办、局,存。 发布机构: |
宝应县县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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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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