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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7   来源:宝应廉政网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4648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初至6月中旬实施十二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统筹考虑常规巡察、系统延伸巡察、推进村(社区)和基层站所巡察等因素,确定本轮巡察对象如下:

(一)系统延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及下属11个基层分局

(二)事业单位:县供销总社党委、县档案馆党支部、县人民医院党总支部

(三)群团组织:县计生协会、县老区扶贫开发促进会、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四)县属功能区:宝应湖旅游度假区党工委

(五)农村基层:广洋湖镇党委及所辖村(社区)、基层站所

二、巡察任务

坚持政治定位,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围绕“三个聚焦”“三个重点”“两个责任”和“六项纪律”,重点巡察2017年以来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尊崇党章、遵守党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等情况,着力发现违反党的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和线索,以及县委需要了解的其他问题。

三、巡察方式

巡察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查核事项、调阅资料、座谈走访、列席会议、征求意见等方式开展工作。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接收来电、短信,接听电话时间为每工作日8:00—20:00;信访举报专用邮政信箱: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邮政0001号信箱(宝应县宝应大道88号行政中心),邮编:225800。开通二维码举报渠道,并在各被巡察单位办公地点设置举报信箱。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所属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违规违纪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中共宝应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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