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阶段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一)
准备阶段(11月10日-12月19日,40天时间)
1、县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县镇人大换届选举等问题的决定,设立县镇两级选举委员会,任命县、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
2、成立由县委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县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召开全县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3、县选举委员会设立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配备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和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办公室下设秘书、宣传、组织、选举事务、选民资格审查等组,分别负责有关选举的各项具体工作。
4、制定选举工作计划。全市统一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选举日定为2012年2月21日。
5、制定选民登记、核对办法。
6、县选举委员会批准设立县直六大口和县开发区七个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所辖选区的县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7、各选区设立选举工作小组,由有关单位派人参加,设组长一人,副组长若干人,负责选区内的选举工作;选区内划分若干选民小组,由选民推选正副组长,负责组织选民活动。
8、划分和调整选区。
9、确定和分配代表名额。
10、制定选举宣传工作计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11、做好各项资料的准备工作。印发换届选举宣传材料,印制有关表格、选民证、选民登记表等。
11月29日
12月2日
12月10日前
12月10日前
12月10日前
12月10日前
12月18日前
12月18日前
12月18日前
12月18日前
12月18日前
(二)
选民登记核对阶段(12月20日-2012年1月30日,42天时间)
1、培训换届选举工作人员。明确登记工作的任务、方法、要求和注意事项。
2、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选民登记和核对工作,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选民积极主动参加活动的良好的舆论氛围。
3、县选举委员会发布选民登记公告。
4、编好选民小组,推选好选民小组组长。各小组要推选正副组长各一人,负责组织选民活动。
5、认真进行选民登记工作。搞好选民核对和选民资格审查工作。(2012年1月10日前完成选民登记工作,春节后张榜公布)
6、按选区公布选民榜。根据选举法规定,选民公布榜应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公布后及时依法处理有关人员的申诉。(建议政党、团体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于1月29日前落实到有关选区)
12月20日前
12月20日—2012年1月30日
12月20日
12月25日前
12月20日—2012年2月20日
2012年1月30日
工作阶段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三)
提名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1月31日-2月13日,14天时间)
1、办好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培训班。对提名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注意掌握的具体问题进行培训。
2、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在选举日15日以前(即2012年2月6日前),按选区以姓氏笔划为序,向选民公布。
3、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对公布的县、镇代表候选人,组织选民进行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7日以前(即2012年2月14日前),按选区以姓氏笔划为序,向选民公布。
1月31日前
1月31日-2月5日
2月6日-13日
(四)
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阶段(2月14日—20日,7天时间)
1、办好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培训班。对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阶段和投票选举阶段注意掌握的具体问题进行培训。
2、运用多种形式,向选民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县、镇选举委员会通过召开见面会、安排走访选民等形式,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每个选区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会。但在选举日必须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
3、公布选民补正榜。
4、做好投票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2月14日前
2月14日—20日
2月20日前
2月20日前
(五)
投票选举阶段(2月21日-25日,5天时间)
1、认真组织选民投票。投票选举可以设立投票站,也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提倡以投票站为主要形式,流动票箱只能作为选民投票的辅助形式。
2、宣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应于该选区投票结束的当日或次日向本选区选民公布,并分别上报县、镇选举委员会审核。
3、公布当选代表名单。县、镇选举委员会根据选举法有关规定,确认有效后,由各选区张榜公布本选区当选代表名单。
2月21日-23日
2月21日-23日
2月25日前
(六)
准备和召开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阶段(2月26日-3月30日,34天时间)
1、做好新一届县、镇人大代表的资格审查工作。选举产生的代表资格经依法确认有效后,当选的县、镇人大代表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和镇人大主席团发给代表证。
2、划分代表小组,并组织新一届县、镇人大代表学习、培训。
3、做好县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前的各项事务准备工作和宣传舆论等工作。
4、依法开好县、镇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3月20日前开好镇级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3月30日前开好县级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3月10日前
3月15日前
3月25日前
(七)
选举工作总结阶段(4月1日—4月30日,30天时间)
县直各大口和开发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在3月底前写好工作总结并做好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各镇选举委员会在4月10前做好这项工作。县选举委员会在4月底前做好这项工作。
4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