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奖励2023年度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项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12-19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1146
2023年,全县开放型经济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目标任务,坚持高质量发展导向,积极应对全球贸易低迷不利影响,持续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有序推进对外经济合作等,全县开放型经济稳中向好、稳中有进。为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依据《关于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宝委发﹝2021﹞41号),经企业申报、镇区审查、第三方审计、部门会办、县委、县政府集体研究后进行了公示。现决定对2023年度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项目给予奖励,合计奖励资金447.07万元(奖励名单附后)。
希获奖励的企业继续发扬成绩、再立新功。全县各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全力推动全县开放型经济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强富美高”新宝应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宝应县委员会
宝应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