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奖励2021年度全县科技创新项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3-02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3747
2021年,在国内新冠疫情多点散发和世界经济脆弱复苏的形势下,全县上下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产业技术创新,聚力创新平台建设,聚智科技成果转化,不断增强区域创新能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宝应提供了坚实有力的科技支撑。为激励科技创新,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关于加快全县创新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宝委发〔2021〕41号),经企业(单位)申报、镇区推荐、综合审核等环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上市培育企业等科技型企业、标准兴企、产学研合作、“科技副总”人才、科技创新大赛、企业技术研发、省科技奖、专利、创新平台及载体、商标质量及品牌等项目给予奖励,合计奖励金额2122.275万元(奖励名单附后)。
希受奖励的企业和单位不负嘉奖,勇立新功,把科技创新作为第一动能,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各镇区、各部门要坚持“产业科创和科创产业双向发力”的工作导向,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持续推动协同创新,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各镇区、各部门和广大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不断集聚创新资源,加快破解创新瓶颈,努力提升创新发展水平,推动全县科技创新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共宝应县委员会
宝应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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