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宝应县人民政府批准,宝应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两(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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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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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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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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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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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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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
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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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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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
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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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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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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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积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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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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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
地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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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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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画川路东侧、S237省道南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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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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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
(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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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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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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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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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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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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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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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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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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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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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泰山路北侧、荷香路东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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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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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
(汽车4S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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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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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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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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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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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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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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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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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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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A地块竞买人必须是具有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的相关企业。B地块地上厂房和建筑物总价款计290万元,由竞得人另行支付,不得拆除。
二、上述地块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竞买人竞得相关地块使用权后,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宝应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建设项目集中收费“一费制”的要求执行。有关地块的开发资质、开工建设等手续及其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行负责。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有底价出让,并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2月25日至2014年1月13日,到宝应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1月14日至2014年1月23日,到宝应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和报名、报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报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是2014年1月23日17 时(节假日正常上班)。
六、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将由我局在2014年1月14日至2014年1月23日接受报名申请的同时予以确认。
七、上述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到宝应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八、其他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上述地块于2014年1月24日上午10时在宝应县国土资源局举行现场竞价会。
九、本次挂牌的银行账户、联系人、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宝应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宝应县支行营业部
帐 号:32001747436052516058
该地块联系人:时先生 联系电话:(0514)88270358 13951440698
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4)88257523 13773335100
宝应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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