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11-28
发布时间:2011-12-12 来源:[db:作者]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795 操作>>
经宝应县人民政府批准,宝应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四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
加价
幅度 |
土地条件 |
备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2011-28-A |
范水镇荷园西路北侧地块 |
9737 |
商住用地 |
≤1.85 |
≤50% |
≥2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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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
5万元或其整数倍 |
|
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20% |
2011-28-B |
范水镇红旗中路西侧地块 |
1097 |
商住用地 |
≤3.0 |
≤70% |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
30 |
5万元或其整数倍 |
|
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40% |
2011-28-C |
范水镇荷园东路南侧地块 |
15732 |
商住用地 |
≤2.6 |
≤30% |
≥2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
300 |
5万元或其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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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0% |
2011-28-D |
范水镇红旗南路东侧地块 |
3222 |
商服用地 |
≤4.0 |
≤60% |
≥20% |
商业40年 |
|
50 |
5万元或其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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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述地块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详见挂牌出让须知)。凡在我县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有违规或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违约期间不得参与本次竞买。
竞买人竞得相关地块使用权后,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宝应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建设项目集中收费“一费制”的要求执行。有关地块的开发资质、开工建设等手续及其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行负责。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有底价出让,并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10日至2011年12月31日,到宝应县国土资源局范水国土资源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11日,到宝应县国土资源局范水国土资源所提交书面申请和报名、报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报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是2012年 1月11日17 时。
六、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将由我局在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11日期间接受报名申请的同时予以确认。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宝应县国土资源局范水国土资源所。
八、其他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上述地块于2012年1月12日上午10时在宝应县国土资源局范水国土资源所会议室举行现场竞价会。
九、本次挂牌的银行账户、联系人、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宝应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宝应桃园支行
帐 号: 1108070929000000355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514)88428221 13801440780
宝应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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