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宝应县人民政府批准,宝应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1(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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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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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
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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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2011-13 |
原农林局东北角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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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 用地 |
≤ 3.5 |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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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40年 住宅 70年 |
2100 |
1500 |
20万元或其整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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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房面积比例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15%,(具体详见规划设计要点) |
二、该地块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二级以上(不含暂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开发企业。凡在我县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有违规或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违约期间不得参与本次竞买。
竞买人竞得该地块使用权后,应按建筑面积138.26元/m2的标准缴纳行政事业性收费,开工建设前的相关手续及其费用均由竞得人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行负责。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有底价出让,并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6月8日至2011年6月27日到宝应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6月28日至2011年7月11日到宝应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和报名、报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报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是2011年7月11日17 时。
六、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将由我局在2011年6月28日至2011年7月11日前接受报名申请的同时予以确认。
七、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设在宝应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八、其他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该地块于2011年7月12日上午10时在宝应县国土资源局举行现场竞价会。
九、本次挂牌的银行账户、联系人、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宝应县城市经营指挥部
开 户 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宝应县钟楼支行
帐 号: 1003 5019 0890 0100 01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4)88270859
13952700580
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4)88257523
13773335100
宝应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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