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宝应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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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
幅度 |
土地条件 |
备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2011-10 |
白田南路西侧、莲花路南侧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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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 |
≤2.3 |
≤25% |
≥4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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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
50万元或其整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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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房设置于小区内部,面积比例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 |
二、该宗地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三级以上(含暂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开发企业方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详见挂牌出让须知)。凡在我县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有违规或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违约期间不得参与本次竞买。
竞买人竞得此地块使用权后,须于2011年11月30日前开工建设,并按建筑面积138.26元/m2的标准缴纳行政事业性收费,开工建设前的相关手续及其费用均由竞得人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行负责。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有底价出让,并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南有一宗面积为10687m2集体建设用地,与本次出让地块一次性整体规划,待办理征地手续后,以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成交单价标准出让给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3月30日至2011年4月19日,到宝应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或到宝应县城市经营指挥部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1年4月20日至2011年5月5日,到宝应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和报名、报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报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是2011年 5月5日17 时。
七、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将由我局在2011年5月5日前予以确认。
八、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宝应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九、其他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该宗地于2011年5月6日上午10时在宝应县国土资源局举行现场竞价会。
十、本次挂牌的银行账户、联系人、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宝应县城市经营指挥部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宝应县钟楼支行
帐 号: 100350190890010001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4)88270859
13952700850
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4)88257523
13773335100
张女士 联系电话:(0514)88290260
13852500918
宝应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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