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宝应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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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
幅度 |
土地条件 |
备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2011-6 |
原宝应县汽车运输总公司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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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 |
≤2.6 |
≤45% |
≥2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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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 |
50万元或其整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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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房比例不大于25%,居住建筑容积率不大于2.0 |
备注:安宜东路、淮江路、兴阳路沿街商业用房临街长度分别不超过总长度的60%。
二、该宗地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三级以上(含暂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开发企业方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详见挂牌出让须知)。凡在我县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有违规或违反土地使用合同约定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违约期间不得参与本次竞买。
竞买人竞得相关地块使用权后,按建筑面积138.26元/m2的标准缴纳行政事业性收费。开工建设前的相关手续及其费用均由竞得人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行负责。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有底价出让,并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3月18日至2011年4月6日,到宝应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或到宝应县城市经营指挥部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4月7日至2011年4月20日,到宝应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和报名、报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报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是2011年 4月20日17 时。
六、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将由我局在2011年4月7日至2011年4月20日接受报名申请的同时予以确认。
七、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宝应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八、其他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该宗地于2011年4月21日上午10时在宝应县国土资源局举行现场竞价会。
九、本次挂牌的银行账户、联系人、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宝应县城市经营指挥部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宝应县钟楼支行
帐 号: 100350190890010001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4)88270859
13952700850
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4)88257523
13773335100
张女士 联系电话:(0514)88290260
13852500918
宝应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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