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牌出让情况及出让金起始价:
序号 矿区名称 出让矿种 矿区范围(平方米) 资源储量(立方米) 开采深度(米) 坡度比 采矿权出让金起始价(元) 出让 期限(年) 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
1 夏集镇双塘村 砖瓦用粘土 6014.3 10826 1.8 1:1.5 7036 1 3000
2 夏集镇虹桥 砖瓦用粘土 3991.2 8780 2.2 1:1.5 5707 1 3000
3 泾河镇钱庄村 砖瓦用粘土 11489.9 11489.9 1.0 1:1.5 7468 1 3000
4 望直港镇兴旺村 砖瓦用粘土 6000 9000 1.5 1:1.5 5850 1 3000
5 黄塍镇徐甸村 砖瓦用粘土 3438 13752 4.0 1:1.5 8938 1 3000
6 柳堡镇芦东村 砖瓦用粘土 4857.8 12144.5 2.5 1:1.5 7893 1 3000
7 西安丰镇苗圃村 砖瓦用粘土 14020 15422 1.1 1:1.5 10024 1 3000
8 小官庄镇石先村 砖瓦用粘土 3887.4 11662 3 1:1.5 7580 1 3000
9 射阳湖镇黄荡村 砖瓦用粘土 3400 12920 3.8 1:1.5 8390 1 3000
10 安宜镇北闸 砖瓦用粘土 3000 12000 4 1:1.5 7800 1 3000
11 安宜镇西柳堡 砖瓦用粘土 3500 12000 4 1:1.5 7200 1 3000
12 范水镇新阳村 砖瓦用粘土 5050 10100 2 1:1.5 6565 1 3000
13 范水镇宋埠村 砖瓦用粘土 4192 10480 2.5 1:1.5 6812 1 3000
14 范水镇郎儿村 砖瓦用粘土 4240 12720 3 1:1.5 8268 1 3000
二、竞买条件:
我县境内砖瓦生产企业(18门以上轮窑及围窑)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挂牌加价幅度及竞买履约保证金: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实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人民币200元或其整倍数;竞买人需在挂牌报价前,交纳履约保证金3000元后,方可参加报价。
四、采矿权出让金付款方式:
上述矿区的竞得者自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五日内与宝应县国土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两日内一次性缴纳采矿权出让金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签订《砖瓦用粘土矿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办理采矿许可手续,成为采矿权人后,竞买履约保证金抵算采矿权出让金。
五、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采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报名时间:公告有效期内。
竞买履约保证金交至宝应县国土资源局,本次竞买活动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报价。
六、本次挂牌出让相关事宜:
1、报价最高的竞得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手续、交纳相关费用,竞得的采矿权无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竞买次高者竞得。未竞得者的履约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2、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在竞得采矿权七日内交纳,开采结束达到环境恢复治理要求通过验收后,将予以全额返还。
3、采矿权出让金不包含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
4、本次挂牌出让矿区开采过程中涉及到的矛盾,由资源所在单位负责协调解决。
七、挂牌竞买时间及地点:
公告时间从2006年12月18日起至2006年12月29日下午2时止,挂牌竞买时间为2006年12月29日下午2时,竞买地点在宝应县国土资源局事务所内。
到挂牌截止时间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对该矿区采矿权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有关详细情况从即日起到宝应县国土资源局事务所咨询。
联系电话:0514-8200570 联系人:潘家兴、朱军
宝应县国土资源局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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