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宝应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开发区人民路亮化工程(画川路至金湾路)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已落实,现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开发区人民路(画川路至金湾路)。
(2) 建设标准:12m高双臂路灯,2*250W合计28套;15m高中杆灯3*400合计6套等。
(3) 投资额:约50万元。
(4) 工期:40日历天。
(5)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开发区人民路亮化及机电安装工程(画川至金湾),12m高双臂路灯,2*250W合计28套;15m高中杆灯3*400合计6套,节能草坪灯195盏(灯具不计),节能庭院灯66盏(灯具不计),电力电缆铺设、送配电装置系统、落地式配电箱安装、调试验收等工程施工。
5、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2)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或二级)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6、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经办人到招标代理机构直接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若以联合体报名的以下资料联合体双方均需要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④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名单中必须有项目经理姓名];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⑥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宝应县外企业须提供经当地公证部门针对本项目的公证书(须有本招标项目名称),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人员】(若以联合体投标的主办方(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单位)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公证书);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⑧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主办人必须为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单位);⑨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6年4月-2016年9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宝应县内的企业开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以宝应县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盖公章为准,其他部门所开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一律无效)(若社保部门出具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不能反应2016年4月-2016年9月六个月的则报名不予通过)。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开标时单位经办人必须为报名时项目经理或报名经办人,如报名经办人或项目经理不能按时参加,必须在项目开标前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变更经办人并携带本单位为变更的经办人缴纳的2016年4月-2016年9月养老保险证明原件,若以上人员开标时不能参加则单位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在2016年10月26下午2:30至5:30时
(2)报名地点: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宝应县招标投标中心,城南工业园区软件大厦对面区间路南200米)
联系人: 李国程 电话: 0514-88263781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