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望直港镇卫生院景观绿化工程
建设单位
望直港镇中心卫生院
工程地点
望直港镇中心卫生院
工程概况
标段名称
及建筑规模
望直港镇卫生院景观绿化工程
投资额
98.56万元
资金来源
自筹与拨 款
结构层次
―――
建筑
高度
―――
建筑最大单 跨
―――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
要求
40日历天
最大单体面 积
―――
预计开工
2016年10月22日
招标内容范围
卫生院景观、绿化、亮化、沥青路面及停车位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类别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
报名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名单中必须有项目经理姓名);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
1、工程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前带至开标现场缴纳,中标人转为履约担保,不足部分中标人在期限内补足,未中标人当场退还,中标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借故不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还,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违约者无权干涉;
2、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缴纳的均视为无诚信,作自动弃权处理,该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审。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审查 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报名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年4月至2016年9月(近6个月)投标人为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的;
6、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或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打印的)截止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提供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内企业提供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信用管理手册;省外企业提供省建设厅发放并经扬州市建管处签章登记的信用管理手册);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评标方法
实行小型工程项目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按宝建发[2010]92号文件规定)。
发标
对入围参投的投标人,招标人将另行通知时间发售招标文件等资料,资料费200元/份。
其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8:30--11:30 14:30--17:00。
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望直港镇项目招投标中心办公室购买。
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4日下午3:00
3、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4日下午3:00
4、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现场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项目经理一致,并不得设置项目副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全程在施工现场,每周在工地时间不少于5天。
望直港镇项目招投标中心办公室(公章)
地 址:望直港镇
联系人:马国玖 王万明
电 话:15895765648 15952522128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