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宝应县望直港镇电动汽车整车项目厂房工程勘察
建设单位
宝应县望直港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点
宝应县望直港镇工业集中区
项目概况
标段名称
电动汽车整车项目厂房工程勘察
计划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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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自筹
结构层次
钢结构1层
建筑
高度
m
建筑最大单 跨
24m
质量要求
合格
设计
周期
20日历天
最大单体面 积
约63000㎡
招标内容范围
宝应县望直港镇电动汽车整车项目厂房新建工程进行地质勘察(初勘、详勘等)。
其中包含但不限于:1、现场勘察并留有影像资料;2、出具初勘报告、最终成果报告;3、参加基础直至竣工等验收工作;4、承担施工过程中技术咨询和处理方案等技术服务工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类别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
资质等级
注册岩土工程师。
报名要求
资格预审时应准备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4、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5、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1万元要求在投标前带至开标现场缴纳,未中标人当场退还,中标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借故不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还,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违约者无权干涉;
2、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缴纳的均视为无诚信,作自动弃权处理,该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审。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 合格条件
本工程设置可选条件作为资格预审合格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人员的资质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4、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控制价
10.00万元。
评标方法
最低投标价法。
发标
对入围参投的投标人,招标人将另行通知时间发售招标文件等资料,资料费200元/份。
其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6年9月9日15:00---17:00。
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望直港镇项目招投标中心办公室购买。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12日15:00
开标时间:2016年9月12日15:00
望直港镇项目招投标中心办公室(公章)
地 址:望直港镇
联系人:马国玖 王万明
电 话:15895765648 15952522128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