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望直港镇蛤拖村卫生服务站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望直港镇中心卫生院
工程地点
望直港镇蛤拖村卫生服务站
工程概况
标段名称
及建筑规模
卫生服务站改造工程
投资额
30.33万元
资金来源
自筹、拨款
结构层次
―――
建筑
高度
―――
建筑最大单 跨
―――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
要求
30日历天
最大单体面 积
―――
预计开工
2016年8月22日
招标内容范围
蛤拖村卫生服务站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类别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建造师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或二级)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报名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项目经理(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证书及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名单中必须有项目经理姓名);(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7)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
(1)工程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前带至开标现场缴纳,中标人转为履约担保,不足部分中标人在期限内补足,未中标人当场退还,中标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借故不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还,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违约者无权干涉;
(2)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缴纳的均视为无诚信,作自动弃权处理,该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审。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 合格条件
本工程设置可选条件作为资格预审合格必要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惩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7)扬州市外(本省内)的投标单位,提供已在扬州市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即建管处办理招标项目登记备案手续(单项信用管理手册)、外省企业提供省厅建管处办理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并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即建管处备案证明;(8)县外企业须取得宝应县建筑工程管理局针对本招标工程的《宝应县建筑市场管理登记表》才能参加招投标活动。(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评标方法
实行小型工程项目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按宝建发[2010]92号文件规定)。
发标
对入围参投的投标人,招标人将另行通知时间发售招标文件等资料,资料费200元/份。
其他
一、《宝应县建筑市场管理登记表》办理地点:宝应县建管局建管科306室,网址:宝应县建筑工程管局网站(http://www.byjgj.gov.cn/),在通知公告中查询。联系电话:0514-88992862。
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6年8月15日8:30-17:00。
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望直港镇项目招投标中心办公室购买。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17日下午3:00
开标时间:2016年8月17日下午3:00
三、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现场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项目经理一致,并不得设置项目副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全程在施工现场,每周在工地时间不少于5天。
望直港镇项目招投标中心办公室(公章)
地 址:望直港镇
联系人:马国玖 王万明
电 话:15895765648 15952522128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至2016年8月14日
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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