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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执法专用停车场服务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6-01-20   来源:[db:作者]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857 
 
        招标序号:苏汇招公字2016-H-004

1、宝应县公安局决定对宝应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执法专用停车场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政府机关承担”的规定,为了适应当前执法工作的需要,规范执法行为,方便群众就近停车,拟在我县范围内六个区域设定六个执法停车场服务。

2)招标范围:汜水中队辖区(汜水镇辖区A区、夏集镇辖区B区)、泾河中队和曹甸中队辖区(C区)、安宜中队辖区(城区东部E区(邗沟路(含)以东)、城区西部F区(邗沟路以西))。

3)控制价: A区:8万元/年;  B区:8万元/年;   C区:10万元/年;

E区:12万元/年;  F区:12万元/年。

4)服务期限:三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购买招标文件三个月内投标人应达到如下要求:

1)用地产权与使用权属明晰,不属于违法用地;

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3)停车场地面平整,并经硬化处理,无坑洼、无扬尘;

4)配备照明、消防、排水等必要的安全运营设施;

5)场内标志、标线设置规范,在醒目位置设置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电话;

6)配备电子监控实施全覆盖;

7)建立日常管理台帐;

8)停车场管理制度齐全规范,无乱收费,偷盗车辆设备车载物品等事件发生;

9)有施救能力。

3、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携相关证书原件至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材料如下:

1)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停车场自有或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为自有提供产权证明,若为租赁提供租赁合同)或拟建停车场拟建计划书;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符合要求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在2016年1月25日14:30至17:30时。

(2) 报名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宝应县安宜东路588号三楼东)

联系人:崔平利    电话: 18921918366

传真:0514-88227725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1月20日至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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