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概况:
1、标的地点:獐狮荡荷藕批发市场。
2、经营模式:以荷藕批发、贸易为主。
3、发包期限:从2015年11月1至2018年10月31日。
二、标段划分:本标的作为一个标段。
三、报名条件:诚信度较高,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费用: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6日8:00-11:00 14:300-17:00。
2、报名地点:望直港镇招标办。
3、报 名 费:200元/人(不退还)。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投标人到镇招标办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投标人身份证原件(仅限本人)。
六、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时间:2015年10月28日9:00。
2、投标地点:望直港镇招标办。
七、投标方式:采取有底价方式竞标, 每次以1000元或1000元的整倍竞价,最高价者为中标者,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标。
八、标底价:计壹拾陆万伍仟元整(¥165000.00)。
九、中标款结算方式:中标后当日内一次性交清中标款。
十、经报名时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在2015年10月28日9:00时,按时参加投标会议,投标时交纳投标保证金165000.00元,中标后中标者借故不签合同的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镇集体收入,镇招标办有权重新组织招标,违约者无权干扰。
招标单位:(公章)
地 址:宝应县望直港镇 邮编:225811
联系人:陆红波 电话:13651519756
马国玖 15895765648
王万明 15952522128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0月26日
2015年10月20日
附: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
出租方:宝应县望直港镇南沙村委会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发挥地方资源优势,完善荷藕批发市场经济体制,本着培育市场、方便藕农、加速发展的要求,对宝应荷仙荷藕批发市场的资产和土地经营权实行租赁,有关事项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提供现有土地和资产:市场现有的土地、办公房屋八间、后排房七间、节制闸一座及现有码头、10.5个摊位租赁给乙方经营。
2、提供服务:协议处理相关矛盾,监督和指导市场依法经营,若发现乙方违法经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等。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加强对承租资产的管理维修和保养。保证其资产完好(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其管理维修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负。期满后,乙方应将出租时在册资产交给甲方。如出现损坏应加以修复或按价赔偿。
2、乙方在承租期间必须依照行业管理要求,遵守行业道德、依法经营。
3、在承租期间内有关部门按规定征收的各项税费及有关规费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承租期内,对市场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
5、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乱搭乱建和建设任何固定或永久性建筑物。
6、乙方负责批发市场内外环境的管护,做到清洁有序。
三、租赁期限
期限约为三年:即二0一五年十一月一日至二0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通过公开招标三年租金为 万元。
2、签订合同时一次交清全部租金。
五、经营范围
以经营荷藕批发、贸易为主。
六、其它
自来水由甲方重新接入(主管道部分),确保正常供水。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背合同有关条款所缴租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金贰万元整。
2、因规划发展需要提前中止合同的,甲方应退还未履行租期部分的租金(按时间比例分摊)。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镇招标办各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
二0一五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