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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镇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9-06   来源:[db:作者]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822 
 
1、宝应县山阳镇人民政府建设项目山阳镇景观绿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宝应县山阳镇工程招标办公室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宝应县山阳镇境内;

(2)建设内容:①山阳镇金港路广场景观绿化,投资约30.4万元; ②山阳镇御景路绿化,投资约27万元;③山阳镇幼儿园对面小巷景观绿,投资约12.7万元;④山阳镇供电公司东侧景观绿,投资约8.9万元。

(3)投资额:约79万元。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报名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园林绿化贰级项目经理及以上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5、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经办人到宝应县山阳镇工程招标办公室(镇农经中心)直接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为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或小型项目管理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必须有项目经理姓名);④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5年1月-2015年6月投标人为经办人及项目经理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若社保部门出具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不能反应2015年1月-2015年6月六个月的则不予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

(3)开标时单位经办人必须为报名时项目经理或报名经办人,如报名经办人或项目经理不能按时参加,必须在项目开标前向宝应县山阳镇工程招标办公室提出变更经办人并携带本单位为变更的经办人缴纳的2015年1月-2015年6月养老保险证明原件,若以上人员开标时不能参加则单位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在2015年9月11上午8:30至11:30时。

(2) 报名地点:宝应县山阳镇工程招标办公室(镇农经中心)。

7、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万元人民币(以现金形式存入宝应县山阳镇工程招标办公室指定账户)。

8、其它事项: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9、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建设单位将派员严格督查,如发现有转包或挂靠行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现场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项目经理一致;要求项目经理须全程在施工现场,每周在工地时间不少于6天。

联系人:刘日来  盛爱忠            电话:13601446068  15161433800

          招标人:宝应县山阳镇工程招标办公室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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