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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东阳南路亮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5-20   来源:[db:作者]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1017 
 
招标序号:江精招公字2015-C-32

1、宝应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开发区东阳南路亮化提升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宝应县经济开发区东阳南路

(2) 建设规模:双杆双臂灯路灯8座,景观灯25座,庭院灯54座,高杆灯6座,透光灯52座,草坪灯392座,火树银花灯7座。

(3) 总投资额:约75万元。

(4) 工期:25日历天。

  (5)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开发区东阳南路亮化提升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控制价)。

 5、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企业。

(2)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或二级)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6、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经办人到场直接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④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名单中必须有项目经理姓名];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⑥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⑧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4年10月-2015年3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材料不另行装订,统一装订在《资格预审文件》中)。

(3)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4)开标时单位经办人必须为报名时项目经理或报名经办人,如报名经办人或项目经理不能按时参加,必须在项目开标前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变更经办人并携带本单位为变更的经办人缴纳的2014年10月-2015年3月养老保险证明原件,若以上人员开标时不能参加则单位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在2015年5月25下午2:30至5:30时

(2)报名地点: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宝应县招标投标中心(叶挺东路53#招投标中心二楼)

联系人:卢绍峰 李国程         电话:15161857815  15366860398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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