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泾河镇敬老院浴室工程招标公告》变更
发布时间:2015-05-11 来源:[db:作者]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803
原公告中的第4条(报告条件)变更如下:
申请人资质条件:
(1)企业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为《2014年度扬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商名录》或《2014年度宝应县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承包商补充名录》。
原公告中的第5条(报名要求)变更如下:
报名时需要提供:
(2)委托代理身份证原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近6个月)投标人为经办人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报名条件不变)
泾河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