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宝应县人民体育场采购项目办公楼窗帘(图书馆、文化馆)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公开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2、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宝应安宜北路1号文化中心
(2)项目投资额:总投资约 28.75万元人民币。
(3)交货期: 20天内到达现场,施工期限为7天。
4、本招标项目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本次采购的项目为文化中心窗帘工程(图书馆、文化馆)窗布帘1796.1344㎡(其中全遮光448.16㎡,阻燃25.2425㎡(阻燃窗帘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50222-95《建筑内部装饰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装饰材料B1级 难燃性,半遮光1322.7319㎡),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5、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本次采购产品的相关内容。
(2)①生产厂家可单独投标;②若为经销商需报名须与生产厂家组成联合体,经销商需提供窗帘生产厂家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
(3)本次公告一个生产厂家只能和一家经销商组成联合体投标,在有效报名单位报名后该生产厂家和其他经销商组成联合体投标为无效报名。
6、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单位经办人到汇诚公司直接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材料以及申请人应当具备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①生产厂家独立报名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若为经销商报名须提供与生产厂家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销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生产厂家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原件;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县外经销商授权委托书需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提供带钢印的公证书原件;⑤企业对所提供的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的声明。资料提供的齐全与否为资格预审通过与否的先决条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报名材料统一装订成一册)。
2)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7、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在2015年4月24日-4月28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2:30至5:30时。
(2) 报名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宝应县安宜东路588号三楼东)
地址:宝应县城安宜东路588号三楼东 邮编:225800
联系人:崔平利、梁小林 电话:18921918366、13151430088
传真:0514-88227725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4月24日至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