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宝应县望直港镇卫生院检验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望直港镇卫生院检验科改造工程位于宝应县望直港镇中心卫生院内,改造面积约80m2。改造内容为:地面铺装地砖、墙体改造、吊顶、橱柜等。工程总投资约9万元。本工程划分为HYKGZ-SG-01一个合同段。计划工期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省、部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上一年度年检合格;
2、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项目总工必须为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自2011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至少完成过一个1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信誉良好且近两年所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企业业绩、财务状况良好。
4、专职安全员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4月2日-2015年4月9日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8:00时;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宝应县望直港镇村建办(宝应县望直港镇集镇);
投标人报名及领取标书时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人员)、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相关证书原件、2011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项目业绩1个(含1个)以上合同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必须提供代理人和拟投入本合同人员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且要求有单位名称及代理人和拟参加人员姓名并加盖社保部门红章,养老保险手册不作为有效证明)。以上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五、现场考察信息: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召开标前会,各报名单位可自行到现场考察。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5年4月16日上午10:00时;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4月16日上午10:30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应县望直港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宝应县望直港镇)
七、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4月16日上午10:30时;
开标地点:宝应县望直港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宝应县望直港镇)。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其军,联系电话:0514-88223378 13348148118;
招标单位联系人:马国玖,联系电话:15895765648。
九、投标保证金
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仟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十、评标方法:小型工程项目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按宝建发[2010]92号文件规定) 。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及承诺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评审,编写评标报告,评定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名单。名单确定后,招标人应当邀请所有投标人复会,并当场公布评审结果。
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十一、付款方式:工程交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5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结清余款。
宝应县望直港镇中心卫生院
二0一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