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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区高炮广告牌项目经营权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08-04   来源:[db:作者]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828 
 
  宝应县城区高炮广告牌项目经营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广告公司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宝应县旅游局

  地址:宝应叶挺东路86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1、广告牌位置:共计三块,宝应大道与新淮江路交汇处、老淮江公路与运河路交汇处、新淮江路与疏港路交汇处各设置一块。

  2、广告牌结构规格:单立柱三面体;规格为长18米×宽6米×高20米。广告牌结构、版面材料、柱体颜色、材质等工程标准严格按城管部门的要求建设。

  3、广告牌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建设的广告牌应达到足够安全、牢固的要求,基础和上部结构能具有承受12级台风的强度,并满足技术规范的抗震设防要求;同步考虑防雷接地设计,接地电阻按不大于10欧姆控制。

  4、建造施工工期:广告牌建造总工期为60天,遇恶劣天气顺延。

  三、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四、产权归属及承包期限:

  1、广告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对承包的广告位享有承包经营权,在建造及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负责,承包期限暂定五年,自合同签订生效日期起算。

  2、广告牌使用权限满后,乙方无偿将其使用权交甲方所有,若甲方决定继续对外承包广告牌经营使用权,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五、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1、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具备户外广告发布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

  2、属于非独立法人企业的,须持有总公司的相关授权,总公司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具备户外广告发布资格。

  3、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较好的经营信誉。

  4、未有过经济纠纷和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纪录。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公告时间: 2014年8月4日—8月15日;

  报名时间: 2014年8月15日上午8:30分-下午5:00分;

  地点:宝应县叶挺东路53#-2招投标中心二楼。

  七、招标须知:

  报名者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符合条件的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者不是营业执照所标明的负责人的,应同时提供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人:李 娟  李国程

  联系电话:18260689678  0514-88918352

  15366860398  0514-88261798

                宝应县旅游局

               时间: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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