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宝应县文化馆流动演出设备、录音棚设备购置
项目编号:BYZCG—201602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共2个分包,按分包中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A包:文化馆流动演出设备预算本工程音频系统(音箱、功放)、灯光系统(光束灯、LED P灯、LED摇头灯)、调音台、音频处理器须分别使用统一的品牌。
预算 43万元。
B包:文化馆录音棚设备预算 21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下列资质:
A包:
1、投标人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
2、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认定的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叁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认定的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子与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或具有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3、投标人必须取得音响、灯光设备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4、生产厂家需有工商营业执照、产品CE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证证书;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包:
1、投标人必须具有本项目( 电子与建筑智能化工程、音频工程)生产或经营范围。需提供主要设备(旗舰级音频接口、双通道话放、主监听有源监听音箱、同轴全频母带监听音箱、监听控制器、耳机分配器、电容话筒、小振膜电容麦克风)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2、电子与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或具有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2016年5月11日
招标文件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传真:0514-88203792),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5月31日下午3:30。未在规定时间前回复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澄清文件相关信息:
已报名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16年5月21日下午5:00(北京时间)前送达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招标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上,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6年6月1日 下午2: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6月1日 下午3:0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应县财政局函授站二楼会议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 蒋启佳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6年6月1日 (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宝应县财政局函授站二楼会议室。
3、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中心本项目联系人:蒋启佳
联系电话:0514-88227757 传真:0514-88203792
采购单位本项目联系人:
潘明智 电话:15358535058 王中秋,电话:13773322366
4、采购中心开户信息:
账户名: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宝应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1108200109100199440
八、欢迎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县级(含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中心联系。
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