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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应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定点保险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06   来源:[db:作者]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804 
 
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宝应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委托,就其宝应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定点保险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宝应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定点保险

编号:BYZCG-201601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宝应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本期定点保险分为:交强险、商业险。

商业险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险种:

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全车盗抢险。其余投保险种由投保单位自行选择。

本次车辆保险合同定点期限为二年,即从2016年6月1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前须续保交强险及商业险的车辆。采购方有权延长定点服务期限至下一轮招标协议生效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下列资质:

1、保险公司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保险公司;

2、在宝应设立分支机构,宝应区域有固定营业场所并正常经营;

3、具有健全服务网络、具有履行车辆保险相适应的服务能力和偿付能力。

4、需向投保单位提供保险法允许的最低价格优惠计算方法。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2016年4月6日

招标文件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传真:0514-88203792),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4月27日下午5:30。未在规定时间前回复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澄清文件相关信息:

已报名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16年4月17日下午5:30(北京时间)前送达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招标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上,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6年4月28日下午2: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4月28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应县财政局函授站二楼会议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蒋启佳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6年4月28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宝应县财政局函授站二楼会议室。

3、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中心本项目联系人:蒋启佳

联系电话:0514-88227757  传真:0514-88203792

采购单位本项目联系人:刘阳   电话:0514-88222963

4、采购中心开户信息:

账户名: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宝应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1108200109100199440

八、欢迎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县级(含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中心联系。

                             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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