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宝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质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BYZCG-201503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是:进口气相色谱仪1台(包括氢火焰检测器1台、微池电子捕获检测器1台、进口液体顶空自动进样器1台)、原子荧光光度计1台、低本底αβ测量仪1台、高压蒸气灭菌器1台、电恒温干燥箱1台、培养箱2台、菌落计数器1台。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为68.95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一个制造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及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投标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15年以来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以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15年10月9日
招标文件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回复传真:0514-88203792),并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采用电汇缴款单形式交纳,不接收现金和支票)。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回复《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8日下午5:00。未在规定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回复《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缺一不可)。
对已响应参加本次项目投标而无故不参加投标供应商按《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处理。
五、澄清文件相关信息:
已报名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15年10月18日下午5:00(北京时间)前送达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招标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上,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在2015年10月29日下午2: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2015年10月29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应县财政局函授站二楼会议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刁人进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9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宝应县财政局函授站二楼会议室。
3、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中心本项目联系人: 刁人进
联系电话:0514-88234776 传真:0514-88203792
采购单位本项目联系人:
4、采购中心开户信息:
账户名: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宝应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1108200109100199440
八、欢迎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县级(含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中心联系。
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