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项目名称、协供货期及编号
项目名称:计算机(台式、便携式)、打印机、投影机、复印机、服务器协议供货。
协议供货期:计算机(台式、便携式)、打印机、投影机、复印机、服务器协议期2015年7月10日 - 12月31日。
数码相机 、摄像机因南京市未招标,我县继续使用原招标结果。
项目编号:BYZCX—2015051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取得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的营业执照;2、正常纳税;3、商业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相关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保障; 4、在本县范围内有固定办公、经营场所;5、计算机需取得计算机协议供货商的授权证明或所投品牌厂家代理、授权资质原件(原件提供过的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6、报价供应商及项目须经询价小组考察认定。
三、报名、资格预审信息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传真:0514-88203792),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6月23日下午5:00。未在规定时间前回复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经资格审查和实地考察后确定入围供应商。
2015年7月7日前携带相关授权证明或所投品牌厂家代理、授权资质进行资格预查。
四、询价文件领取信息
询价文件发布时间: 2015年7月2日;
询价文件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上(http://www.byzfcg.gov.cn/)免费下载,
五、报价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8日上午10:00前,将报价文件送达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宝应县财政局函授站2楼)。
六、联系电话:0514—88227757,传真:0514—88203792
联系人:蒋启佳
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