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宝应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
编号:BYZCG-201501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宝应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本期定点保险分为:交强险、商业险。
商业险主要包括以下六个险种:
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全车盗抢险;玻璃破碎险。具体投保险种由各投保单位自行选择。
本次车辆保险合同定点期限为二年,即从2015年6月24日起至2017年6月23日前须续保交强险及商业险的车辆。采购方有权延长定点服务期限至下一轮招标协议生效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下列资质:
1、保险公司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保险公司;
2、在宝应设立分支机构,宝应区域有固定营业场所并正常经营;
3、具有健全服务网络、具有履行车辆保险相适应的服务能力和偿付能力。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2015年5月13日
招标文件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传真:0514-88203792),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6月3日下午5:30。未在规定时间前回复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澄清文件相关信息:
已报名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15年5月22日下午5:30(北京时间)前送达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招标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上,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5年6月4日下午2: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6月4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应县财政局函授站二楼会议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许啸东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5年6月4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宝应县财政局函授站二楼会议室。
3、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中心本项目联系人:许啸东
联系电话:0514-88227757 传真:0514-88203792
4、采购中心开户信息:
账户名: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宝应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1108200109100199440
八、欢迎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县级(含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中心联系。
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