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项目简介:
宝应县公安局同步高清录音录像系统:为宝应县公安局21个部门(城北所、画川所、白田所、沿河所、开发区所、望直所、射阳湖所、氾水所、夏集所、柳堡所、广洋所、鲁垛所、小官庄所、泾河所、曹甸所、西安丰所、山阳所、黄塍所、氾水中队、山阳中队、东荡中队)安装同步高清录音录像系统,并拆除原讯询问系统且恢复讯询问室装修。
二、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宝应县公安局同步高清录音录像系统
项目编号:BYZCX-2014059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下列资质:
1、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和服务能力的法人企业;
2、2011年以来,类似独立签订的高清监控建设项目合同(合同金额45万元及以上)一份。
3、投标人要保证产品的质量及做好售后服务,中标后必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如:数字硬盘录像机、摄像头(枪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证书;
4、本项目不能以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2014年8月4日
招标文件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传真:0514-88203792),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8月12日下午6:00。未在规定时间前回复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报价时间及地点:2014年8月13日下午3:30前将报价文件送达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514—88227757,传真:0514-88203792
联系人:陈书国
采购单位联系人: 纪红春 电话:0514—88877082
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