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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应县环境保护局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进口)、微波消解系统(进口)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3-09-30   来源:[db:作者]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790 
 
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宝应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其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微波消解系统等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

宝应县环境保护局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进口)、微波消解系统(进口)等设备购置  BYZCJ-2013006

二、谈判项目简要说明:

宝应县环保局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进口)、微波消解系统(进口)等设备购置项目。详见谈判文件。

仪器台(套)数及分包情况

本项目为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微波消解系统等设备购置,包含生产、安装、调试、1年相关服务。

本项目共2个分包,按分包中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A包: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进口) 1(台/套),预算价48万元;

B包:微波消解系统(进口) 1(台/套),预算价24万元;

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资质要求:

谈判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下列资质: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若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原厂家的,投标人须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代理商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具有独立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等材料。

四、谈判文件发放信息

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13年9月30日至2013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领取地点: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宝应县财政局函授站207室)。携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

五、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3年10月1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宝应县财政局函授站二楼会议室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人:张启鸿

六、开始谈判的有关信息

开始谈判时间:2013年10月1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谈 判 地 点:宝应县财政局函授站二楼会议室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1、采购中心联系人:张启鸿      联系电话:0514-88227757  

传真电话:0514-88203792

2、采购单位本项目联系人:戴亚军,电话:13182058880

3、采购中心开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包。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账户名: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宝应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1108200109100199440

八、欢迎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县级(含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中心联系。

                      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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