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宝应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
编号:BYZCG-201100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宝应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本期定点保险分为:交强险、商业险。
商业险主要包括以下六个险种:
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全车盗抢险;玻璃破碎险。具体投保险种由各投保单位自行选择。
本次车辆保险合同定点期限为二年,即从2011年5月10日起至2013年5月9日前须续保交强险及商业险的车辆。采购方有权延长定点服务期限至下一轮招标协议生效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下列资质:
1、保险公司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保险公司;
2、在宝应设立分支机构,宝应区域有固定营业场所并正常经营;
3、具有健全服务网络、具有履行车辆保险相适应的服务能力和偿付能力。
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财产保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提供职工2010年四季度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有单位名称),机动车辆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
四、招标文件发放信息: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宝应县叶挺东路2号县财政局606室)。携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1年5月4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1年5月4日 上午10:0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600会议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黄学军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1年5月4日 上午10: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600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政府采购中心本项目联系人:黄学军 联系电话:0514-88227757 传真:0514-88203792
有关招投标事务和本项目的补充公告,敬请关注本中心发布的信息(网址:http:// www.byzfcg.gov.cn)
2、采购中心开户信息:
账户名:宝应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宝应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1108200109100011317
八、欢迎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县级(含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中心联系。
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