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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应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太阳能式机动车高清测速取证系统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1-03-15   来源:[db:作者]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768 
 
 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宝应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的委托,就其太阳能式机动车高清测速取证系统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

太阳能式机动车高清测速取证系统    BYZCJ—2011001

二、谈判项目简介

1、太阳能式机动车高清测速取证系统采购(17个点)

2、付款:验收合格后在15个工作日内,首付20%;第二次付款30%在2012年6月30日前付清;第三次付款40%在2013年6月30日前付清;最后10%在2014年6月30日前付清;以上款项,均不计息。                    

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下列资质:

1、具有本项目供应与安装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代理商须提供测速抓拍系统制造厂家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具有公安部颁发的测速抓拍系统的检测报告(原件或加盖厂家、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4、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测速抓拍系统制造厂家授权书(代理商提供)、检测报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或建筑智能化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谈判文件发放信息

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11年3月15日至2011年3月2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领取地点: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宝应县财政局606室)

五、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1年3月23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1年3月2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宝应县财政局600会议室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人:傅振东

六、开始谈判的有关信息

开始谈判时间:2011年3月2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谈 判 地 点:宝应县财政局600会议室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中心联系人:傅振东      联系电话:051488227757  传真电话:051488203792

采购单位联系人:丁 文      联系电话:13773325088

八、欢迎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县级(含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中心联系。

                    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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