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宝应县财政局;地址:县城叶挺东路2号。
二、招标项目:宝应县财政局经营性房屋使用权出租。
1、一标段经营性房屋,叶挺东路2号(现七匹狼服装专卖店),使用面积约为144m2(见现状图);五年最低报价155.55万元。
2、二标段经营性房屋,叶挺东路2号(现呈瑞祥珠宝行),使用面积约为140m2(见现状图);五年最低报价205.55万元。
3、三标段经营性房屋,叶挺东路2号(现移动手机卖场),使用面积约为114m2(见现状图);五年最低报价250万元。
4、四标段经营性房屋,安宜东路宝化楼底层门市10—12号,使用面积约为115.77m2(见现状图)。五年最低报价40万元。
三、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四、租赁期限:5年,即2010年8月1日— 2015年7月31日(具体起始以招标人实际交房时间为准)。
五、承租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2、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较好的经营信誉;3、未有过经济纠纷和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纪录。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7月1日—2010年7月15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双休日除外);地点:宝应县财政局六楼606室(单位参加报名的需携带单位营业执照、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个人参加报名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七、进场登记截止时间、投标地点:
时间:2010年7月21日上午10时(逾时进场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投标地点:宝应县财政局函授站三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7月21日上午10时;地点:宝应县财政局函授站三楼会议室。
九、联系电话:0514—88227757、88200538
联系人:姜 维 傅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