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运宽等11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3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15399
县委决定:
陈运宽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宝应县监察委员会)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免去其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宝应县监察委员会)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职务;
问雷凌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
张丽玲同志任宝应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胡永刚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陈习林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党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葛家会同志任宝应县社会主义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成俊同志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宝应县监察委员会)案件审理室主任职务;
免去徐洪权同志中共宝应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职务;
免去潘永超同志中共宝应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万平同志中共宝应县委国安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徐志国同志宝应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中共宝应县委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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