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仲等8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2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13565
县委决定:
胡仲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宝应县政务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晶晶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宝应县监察委员会)宣传教育室主任,免去其宝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丁德良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宝应县监察委员会)第二监督检查室(派出监察员办公室)主任;
王建国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宝应县监察委员会)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试用期一年;
陈阳同志任宝应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中共宝应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包俊国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平同志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宝应县监察委员会)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职务;
免去包万峰同志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宝应县监察委员会)宣传教育室主任职务。
中共宝应县委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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