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霞等12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4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12309
县委决定:
赵霞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王晓华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主任;
王凯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范方红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陈阳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免去夏东余同志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主任职务;
免去周美红同志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晓红同志中共宝应县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大永同志中共宝应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高厚富同志中共宝应县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免去王少春同志中共宝应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
免去李学才同志中共宝应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中共宝应县委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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