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决定:
王桂元同志任中共宝应县柳堡镇委员会书记;
蔡汉民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生态新城工作委员会书记;
王玉国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
张剡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
朱葆荣同志任中共宝应县教育局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宝应县柳堡镇委员会书记职务;
吴斌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司法局党组书记;
罗国军同志任中共宝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书记;
周美红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免去其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第十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杨文湘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免去其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第八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李晖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试用期1年;
李万元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第十纪检监察室主任,试用期1年;
李晓红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潘建俊同志任宝应县国家保密局副局长,免去其宝应县政务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谢敏同志任宝应县政务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董雷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县级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试用期1年;
张娟娟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试用期1年;
免去马国驷同志中共宝应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职务;
免去吴宝海同志中共宝应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中共宝应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范敬波同志中共宝应县司法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刘俊同志中共宝应县教育局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韩群同志中共宝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章东同志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免去周琴同志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职务;
免去周元河同志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职务;
免去徐继德同志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职务;
免去宗荷君同志中共宝应县委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中共宝应县委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