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建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5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7877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应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扬办〔2019〕4号)精神,县委决定成立中共宝应县卫健委委员会,撤销中共宝应县卫计委委员会,相关职务自然免除。
强建华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卫健委委员会书记。
中共宝应县委员会
2019年2月20日
上一篇:
关于吴宝海、张剡同志任职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刘宇峰等3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