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十巡视组于2023年4月17日至6月28日对宝应县开展了常规巡视,并于10月10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县委将省委巡视作为对宝应各项工作的全面体检,把问题整改作为净化政治生态的有力抓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务实的工作举措,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扎实做好省委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提高站位抓整改。省委巡视意见反馈后,县委常委会迅速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重要指示、中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以及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巡视整改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要性,进一步提高积极主动抓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主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举一反三、排查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提高班子及成员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全力以赴抓整改。县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县相关领导为成员的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县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巡察办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的办公室,高标准推进整改工作。聚焦省委巡视组反馈的58项问题,逐个细化、逐项分解,明确15名牵头县领导、26家牵头单位,形成目标清晰、举措靠实、序时明确的整改方案和201条问题任务清单,根据省纪委监委修改意见完善后下发至下级党委(党组),确保事事有人干、条条有回音、件件可追溯。
三是强化标本兼治,常态长效抓整改。为从严从实推动整改方案落到实处,建立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牵头县领导、牵头单位、参与单位等各方责任,在“当下改”的同时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县委将巡视整改工作列为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重点,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对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专项部署,确保整改工作序时推进。县纪委监委聚焦关键环节、时间节点、整改成效开展专项督查,对整改不力、整改不快、整改不实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问责追责,倒逼责任落实,务求整改实效。目前,集中整改期内整改完成8项问题,完成率13.8%。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 关于“财税贡献低”问题的整改。
以考核为导向,围绕省市高质量考核体系中“亩均税收”指标,坚持资源集约利用,以“亩均效益”论英雄,按照上级部署,对全县规模企业、用地3亩以上规下企业进行绩效评价,确保相关数据准确无误,科学运用综合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政策措施,推动相关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企业亩均税收效益。完善招商扶持政策,强化税源导向,出台招商项目亩均税收相关政策文件,把财税贡献度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考量因素,推动在建项目尽快投产达效,积极打造税源梯队。2023年税负较2022年有上升。
2. 关于“污染地块修复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新建西安丰镇第二垃圾转运站,工程投资175万元,于2023年11月开工建设,2024年1月设备进入安装阶段。建成后进一步提高苗圃、太仓、林溪、张吉、花亭生活垃圾转运能力,极大缓解集镇垃圾转运站压力。二是进一步完善全镇垃圾清运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全力保障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统筹“四位一体”模式高效运转,确保农村垃圾应收尽收、及时转运、规范处置。三是常态化加强垃圾堆放点检查,确保生活垃圾收运“应转尽转、日产日清”。
3. 关于“债务增长较快”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债务管控工作机制。出台《宝应县国有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宝应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运行方案>的通知》,持续推进债务办工作专班实体化、常态化运作,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市相关债务管控要求。二是加强审核严控债务增速。积极落实“过紧日子”的部署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审核政府投资项目,对非必要、非急需的一律不审批、对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的公益性项目,一律不审批;对收益不能覆盖融资本息的经营性项目,一律不审批。三是加强平台债务目标管控。加大审计检查力度,进一步摸底平台债务底数和到期情况,根据平台公司债务接续需求,合理设置经营性债务控制目标,对“融资”和“使用”两个环节实行“双管控”,严禁平台公司违规挪用债务资金,严控国有融资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总量和增幅。截至2023年末,全县平台公司债务增幅较前四年有大幅下降。
4. 关于“融资成本较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融资成本上限。2023年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融资及资金使用的通知》,规定全县新增融资成本上限。二是加快置换非标融资和其他高成本债务。全面梳理存量高成本融资,制定置换重组计划,抓住货币政策宽松的窗口期,主要通过商业银行项目贷款、企业债券等,积极做好置换工作。三是规范平台公司内部决策程序。督促国有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完善党委会、董事会、股东会的议事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国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内控执行情况开展检查,严禁违规支付融资中介费用,严防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四是规范平台和银行之间的融资行为。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融资及资金使用的通知》,已明确要求平台公司不得违规发生银行附加业务,严禁违规支付融资中介费用。
5. 关于“收购民资违反收购程序金额高”问题的整改。
强化《宝应县国有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和县“三重一大”事项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规范资产回购行为,经开集团2023年12月制定《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完善相关决策程序。
6. 关于“违规入保”问题的整改。
全县违规入保问题共4类15人,目前全部整改完成。
7. 关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挤占挪用伙食费”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3年7月17日,宝应县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成本开支标准和范围要求,严禁挤占挪用学生伙食费。二是2023年8月24日,全县召开食堂财务人员培训会议,就加强食堂财务管理,规范食堂财务支出,严控伙食成本核算范围进行了专题培训和要求。三是2023年10月23日,下发《省委巡视学校食堂财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将主辅材料占比问题列为重点检查内容。通过专项检查,目前,各公办学校食堂主辅材料占比均符合省规定标准。
8. 关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食品验收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全县组织各校就食堂食品验收工作组织验收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开展自查自纠。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校(园)每学年都明确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人,报县教育局备案存档,签订廉政责任书,树立将食品安全放在第一位的意识。二是强化主体责任。设立食堂负责人和食材验收小组双把关制度,严把食品安全的每一道关,特别是对食材检疫证明严格把关,逐日登记查明,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下发并学习《宝应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文件汇编》《关于做好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规范化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举办宝应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班,让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认识到工作的重要性,熟悉业务,提升工作能力,充分了解每种食材合格检疫证的要求。四是持续强化常态化督查。2023年9月、10月、11月,学校食堂长效检查工作组对全县公办学校食堂进行常态检查,县纪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对学校食堂进行“双随机”检查。检查发现,各校食堂食品验收工作均按规范操作,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等,无涂改、伪造现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及验收台账保存完整。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 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形式较为单一”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2023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县处级领导班子成员交流研讨计划表》。二是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进高质量发展”等专题学习。三是收听收看市委中心组学习报告会2场,2023年共集中学习13次、交流研讨10次,所有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分管领域或所在支部上党课。四是全县征集调研论文302篇,评审汇编100篇优秀论文。
2. 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以致用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向领航,2023年组织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3次、交流研讨10次,发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作用,联合开展基层中心组学习巡学旁听24场,所有镇区和重点部门单位全覆盖。二是组织开展全县重点课题调查研究,2023年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31篇,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三是聚焦经济发展、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补短板弱项,结合市对县高质量发展2023年三季度评定结果,先后召开相关考核指标督查推进会6次,全力推动全县高质量综合考核争先进位。
3. 关于“经济总量小”问题的整改。
针对地区生产总值总量全市排名靠后的问题。2023年以来,全县锚定冲刺“1000亿元”奋进目标,每月通过县级经济形势分析会、重点指标调度会等会议常态化调度指标,每季度召开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基础指标联席会议,通报各基础核算指标完成情况、下达季度目标。
针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省排名靠后的问题。2023年以来,宝应县认真贯彻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42条政策措施,落实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培育涵养税源;多次组织召开财税工作座谈、调研,围绕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细化分解收入任务,逐月对接排查,健全税收协同共治机制,建立税源台账,强化收入征管,密切跟踪重点税源和流动性税源,严防“跑冒滴漏”。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居于省、市前列。
4. 关于“居民收入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搭建线下、线上、直播等多维一体化招聘体系,举办现场招聘51场、线上招聘48期、直播带岗12场;开展“131”等精准帮扶活动,建设“零工市场”,开展促进返乡人员留宝就业创业专项行动;实施公益性岗位托底保就业,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54人,安置公益性岗位238人。二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支持自主创业2078人,组织创业培训1160人,引导金融机构为创业者发放富民创业贴息贷款。三是提高农民群体收入。依托职业学校、就业培训中心、中介服务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开展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农民培训2000人。202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均明显提升。
5. 关于“产业层次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构建现代产业集群。县政府主要领导召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等部门,专题召开宝应国土空间规划产业体系优化调整论证会,根据省、市重点发展的产业体系,立足全县产业基础,结合未来产业发展方向,明确由县工信局牵头认真谋划、系统思考,进一步明晰工业产业发展定位、目标任务、工作举措、保障措施等,统筹推进传统产业焕新、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布局,持续开展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壮链。2023年,全县电力装备产业开票销售增长较快。二是培育壮大企业群体。实施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定向培育,分类建立梯度企业培育库,落实“一企一策”挂钩联系制度。三是构建专业人才队伍。坚持把人才作为企业做大做强的根本,培养壮大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企业家论坛、企业家专题研修班等。四是加大上市力度。加大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加快推进重点后备企业上市进程。目前已遴选23家企业列入扬州市上市后备企业库。
6. 关于“新兴产业不强”问题的整改。
坚持做大增量与优化存量并重,既注重传统产业提档升级,更注重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积极招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2023年新兴产业规模持续壮大。
7. 关于“水环境问题整治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方案设计。已制定《城区问题河道一河一策》《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现状一图清》《城中村污水治理方案》及城区34条河道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二是推进项目建设。完成中沟河3公里污水管道上岸,建成窑河上游分布式污水处理站,基本完成对城区柳沟河、铁桥河、张庄排河等支流河道截污,启动城市河、窑河、三支排河紧急水质提升应急项目,三支排河预计2024年底完成整治。三是实施动态监管。常态化开展项目成效“回头看”,对存在瑕疵的工程落实五方主体责任,限时整改到位;定期定量开展城市管网维修养护,确保管网长期发挥效益;督促责任单位和属地政府强化河道巡查和管养,做好水面岸坡清理保洁、排口动态管控和活水保质工作。四是强化制度保障。明晰各方责任,提升工作合力,建立调度会商和督查考核机制,细化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标准和时限,加密检查频次,加大问效力度,确保圆满完成整治任务。
8. 关于“环保监管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
一是查处违法问题,关停取缔企业。二是强化能力建设。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完善执法装备配备,提升现场执法能力。推动在线监控安装联网,利用技防手段,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三是强化执法监管。结合“双随机”检查、信访投诉、专项执法检查等,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发现一般环境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发现违法环境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四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纪委监委严肃查纠监管执法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督促监管部门不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
9. 关于“定融规模偏大”问题的整改。
制定存量定融化解方案,通过银行贷款等标准化产品有序置换,确保到期债务平稳接续。至2024年2月底,已置换消化定融63%。
10. 关于“出借金额高,逾期难收回”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清收责任。全面摸排盘点对外借款、对外担保、代偿情况,围绕梳理出的清单,划分类别,列出债权债务主体,明确清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二是加大清收力度。采取协调沟通、法律诉讼、债务置换、清理整顿、以物抵债等多种方式加大清收力度。三是持续跟进推动。对剩余借款列出明细,排出计划,加快推动清收。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落实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并第一时间下发整改清单,牵头领导先后多次与整改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指导整改工作。五是在整改过程中,紧紧围绕借出资金的使用方向,了解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已敦促整改单位组建工作专班进入救助项目,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监督工程款去向。六是举一反三,要求整改单位开展全面排查、督查,组织自查自纠,确保不再出现同类问题。
11. 关于“盲目推上市,损失风险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企业监管。已聘请中介机构对有关企业经营效益、净利润等情况进行全面审计。二是严控负债规模。积极协助用低成本的银行融资置换偿还现有存量高成本债务并压降对其担保规模。三是加快租金收取。已完成设备租赁协议的签订,已按期收取租金。四是完善制度建设。已制订完善一系列内控制度,加强对外投资的过程督促,做好风险防范预案。
12. 关于“收购不良资产隐患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成专门工作组,赴实地调研,要求管理人寻求法院支持。二是督促资产管理人联系潜在投资人和机构,多方比选商谈,对收购的资产尽快置换退出。
13. 关于“回购低效用地损失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协调账务处理。协调县财政局、射阳湖镇人民政府对土地出让金进行账务处理。二是规范资产回购。严格执行县政府《国有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和县“三重一大”事项文件精神,严格规范操作。
14. 关于“招商引资决策不当受欺骗”问题的整改。
一是由律师团队积极推动相关资产的变现,尽早实现资金到账。二是持续开展优质项目招大引强,立足产业规划定位,加强产业分析研判,发挥委托招商、平台招商、以商引商、市场化招商等叠加效应,致力招引质态优、体量大的先进制造业项目。三是出台全县《关于规范工业项目管理强化税源经济培植的实施意见(试行)》,切实加大对引进项目把关力度。
15. 关于“违规奖补名目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招商引资问题整改专题推进会,通报全县省委巡视反馈的招商引资违规奖补问题,重点强调违规返还企业缴纳税收以及违规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收入问题。二是针对违规奖补项目,详细列举需整改项目的问题清单,督促各镇区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紧盯时间节点,确保整改到位。
16. 关于“招引项目数量少个头小”问题的整改。
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全县经济发展的头版头条,不断强化组织程度,提高招商实效。建立县领导挂钩重大招商项目信息和重点企业联系服务机制,成立全县招商引资大数据分析中心,统筹开展全县在谈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及客商信息数据评审工作,甄别项目的真实性、可靠性,为县领导重大项目洽谈决策、镇区领导项目跟踪判断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2023年累计为818条项目信息提供数据查询。
17. 关于“招引项目产出贡献未达预期”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项目快建设、早投产,每月开展重大项目督查全覆盖,针对进度不快的项目,督促镇区加快推进速度,每季度进行全县项目认定,对于完成不佳镇区,下发提醒函,确保项目尽快竣工投产。二是加强源头把控,加大审查招引项目投资能力力度,明确项目的投资额度和开票税收标准,开展镇区亩均税收、综合税负率竞赛展示活动,对镇区项目进行税收产出评价。
18. 关于“产业基金出资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停止所有基金的对外投资行为;二是督促管理人尽快归还出资,回收基金出资金额取得明显成效。
19. 关于“产业基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停止所有基金的对外投资行为;二是重新组建了决策委员会,依法依规追偿债务;三是督促达成还款协议,要求尽快履职,并请法院加大执行力度。
20. 关于“产业基金投资效益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停止所有基金的对外投资行为;二是依法追讨投资企业欠款;三是与基金管理人进行了谈判并达成一致,目前仅支付人员工资和必备的日常办公经费,其他费用不再支付。
21. 关于“产业基金管理廉洁风险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停止所有基金的对外投资行为。二是启动相关清算退出程序。三是已重新组建了决策委员会,并正式运作、处置相关事项。四是对相关责任人立案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22. 关于“落实‘苏政42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落实“苏政42条”不够到位相关问题协调会,认真排查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县住建、行政审批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减免国有房屋租金问题已整改到位。县住建部门已第一时间与商户逐一对接,将减免政策落实到位,对体量大的商铺继续采取分期收取租金的方式以减轻承租户的负担。三是营业执照办证窗口9:30后不再办理事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县行政审批部门已协调相关责任窗口就事项办理时间进行灵活调整,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四是医保、公积金等部门未进驻服务大厅正在推进中。目前全县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并出台《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宝应县政务服务分中心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实施医保、公积金分中心一体化管理。
23. 关于“存在垄断和超范围收费等问题”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全县6家企业是否存在垄断和超范围收费等问题进行检查,目前,正在核查企业提交的相关工程资料;二是要求燃气企业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书面告知用户红线内可自行聘请有资质单位施工配套,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4. 关于“开发区领导配备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强化县委县政府对开发区工作的领导力度。二是持续加大开发区年轻干部培养,助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并为有关人选配备做好充足储备。
25. 关于“开发区发展成色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攻坚重大项目招引。推动开发区积极开展产业招商、委托招商、驻点招商、以商引商。二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开发区先后在宝应本地、无锡、中南大学、山东大学等处组织开展“三高一品”供需对接活动,邀请省内外数十名专家教授与园区企业交流技术难题和需求,达成合作意向。三是开展低效闲置整治。开发区成立低效企业及闲置存量土地资源盘活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部分存在闲置用地企业、低效企业已新上项目,新项目正在建设中。四是加快争先进位。2023年宝应经济开发区在全省开发园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中进位16位。
26. 关于“开发区创新驱动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创新飞地建设。开发区在深圳南山区设立域外创新中心,目前正在抓紧装修中。二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开发区先后在宝应本地、无锡、中南大学、山东大学等地组织开展多场“三高一品”供需对接活动,促成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三是加大科技政策扶持力度。修订开发区新一轮科技人才政策,加大对园区企业扶持力度。
27. 关于“开发区未及时盘活闲置土地”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盘活方案。对企业闲置土地,制定闲置土地盘活工作方案,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二是推进新上项目。三是建设标准厂房。
28. 关于“开发区未及时实现资产收益”问题的整改。
一是核实欠收租金。开发区正在对创业园资产进行核实,组织专门力量,对欠收的租金加大力度清收。二是采取司法手段。对部分拒不配合及时缴纳租金的入驻企业,采取司法手段坚决予以清收。
29. 关于“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实质化运作。现已搭建组织架构,设立了园区管委会并内设综合部、项目建设部、发展规划部与计划财务部,已安排5名同志到园区上班,进一步充实了人员力量。二是加快农业龙头企业转型升级。2023年,新培育省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2家,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共147家,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18家、市级46家、县级80家。新建农业农村重大项目20个,其中聚宝米粉加工项目、叮叮萌宠物兔等14个项目均已竣工投产。三是强化农业品牌宣传。积极开展2023年省级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名单和市级农业品牌目录申报工作,其中‘宝应荷藕’‘荷仙’入选2023年省级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名单。‘宝应大闸蟹’等5个品牌入选2023年扬州市农业品牌目录。四是挖掘特色文旅资源。全县重点打造了柳堡镇国防文化园项目,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内部装饰工程等待招标进场实施,其他附属设施也在同步施工之中。结合红色底蕴、红色故事,宝应推出了柳堡—“柳堡情”、射阳湖—“荷荷美美”等本土IP系列创意新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富有本土特色的旅游商品,其中射阳荷园的“荷荷美美”旅游商品已制作销售2万余件。全县成功打造了宝应“红色追寻之旅”文旅特色线路,包括周恩来少年读书处—曹甸忆思园—西安丰红枫园—射阳湖荷园—柳堡九九艳阳天等景点。
30. 关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高标准农田管护。积极争取资金,保障管护资金投入。主动谋划,做好舆论宣传,提高群众管护意识。结合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推进会、2024年度项目规划协调会等会议的契机,积极向各项目乡镇宣传最新省市管护要求,传达文件精神,推动项目乡镇做好建后管护宣传工作,切实提升项目区群众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意识。二是加快农村污水管网建设。推进系统化治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运维”的模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明确生态环境局为项目的牵头部门、宝应水投公司为项目的实施主体。编制了宝应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并分年度编制实施方案。推进规范化建设。根据《扬州市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23年全县完成33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5%,目前工程已全部完工。三是推进专业化运维。按照社会化治理模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行整县制统一运维,已明确宝应水投公司为运维主管单位,宝应水投公司已建立并落实统一运维机制。同时,制订出台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加强对已建设施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
31. 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一是在2023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印发责任清单,并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落实情况作为基层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2023年末召开会议对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述职评议。三是县委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并组织开展“一把手”警示教育,与镇区及部门单位“一把手”集中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四是深入开展融资、工程建设等领域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针对“纪巡审监督贯通融合,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方面问题的整改。一是推进纪巡审联动新实践,2024年1月制定《关于建立纪巡审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工作联动、信息共享、定期交流、督促整改的工作路径和要求。二是按照全年巡察工作计划安排,实施巡审联动,及时与审计部门对接,结合利用审计监督结果,拟定具体巡察工作方案和监督重点。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实现巡审同步进驻;2023年11月13日召开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纪审”联动对接会,加强事中协作和质量把控,不断提高联动效率。三是将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的信息互通贯穿在巡察的全过程中,及时进行巡前通报、线索研判沟通,提高问题线索质量,2023年11月2日,组织召开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问题线索研判会,综合研判并准确分类问题线索。四是县委巡察办与县纪委监委案管室指定专人负责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的跟踪汇总,建立线索处置台账,每月定期更新内容。五是加强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部门单位沟通、协调,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提醒函制度,向县纪委监委相关室(组)及其分管领导发放巡察整改工作提醒函,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下发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细化整改阶段工作,督促提醒被巡察单位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强化机制共建,深化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的贯通协调,2024年1月制定《关于明确纪巡审联动工作机制职责的通知》。加强整改工作日常监督,开展对巡察反馈满一年整改情况的质效评估。2023年12月,已组织评查组对小官庄镇进行了整改质效评查。
针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方面问题的整改。一是深入核实了解,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和政务公开信息检索,了解各镇(区)领导分工调整情况,对纪委书记职能分工不聚焦的,点对点沟通,讲清工作要求并指出问题。二是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各镇(区)、国有企业党委和纪(工)委增强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思想自觉,加大“三转”工作力度,提升“三转”政治效果,围绕巡视反馈意见,认真开展自我检视和问题整改,进一步找准职责定位,明确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纠正“该转不转”“明转暗不转”等情况。三是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将纪委书记聚焦主责主业情况,纳入对乡镇党委党建考核和乡镇纪委年度考核,同时对各镇(区)纪(工)委、国有企业纪委“三转”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整改不力的单位,按程序进行约谈和问责。
32. 关于“监督管理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聚焦“关健少数”,加强对“关键少数”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加大监督办案力度,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不断提升对“关键少数”的监督质效。二是坚持查纠违规吃喝等问题,对党员干部赌博、酒驾等违纪违法问题一律从严查处,加大案件的警示教育力度,提升全县党员干部敬畏法纪意识。三是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保持惩腐高压势态,突出重点领域,深化整治工程建设、“三违一滥”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和粮食购销、投融资等行业性腐败,坚决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四是针对留置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以案促治,深入开展粮食购销、融资平台、工程领域专项治理;以案促改,向相关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体制和制度完善。
33. 关于“融资平台监管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全县先后出台《宝应县国有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控股企业管理的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国有平台公司投融资等行为的监管。二是做好到期定融产品兑付工作。实时跟踪监测存量定融产品及到期情况,及时全面掌握全县定融产品总体情况,并动态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做好资金调度,保障到期定融产品的兑付,确保不发生资金兑付风险。三是开展银行融资成本压降工作。根据省市债务管控工作的会议精神和要求,积极推动全县平台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压降。协调引导各银行机构积极配合平台工作做好成本压降工作,压降全县融资成本,同时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倾斜,给予本县低成本、大额度的信贷投放。
34. 关于“工程招投标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从2023年3月起,全县对存在控股与被控股关系的工程项目,不再办理直接发包手续。二是已修订完善《城建集团招投标中心考核制度》《城建集团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建立集团招投标信息化平台,通过线上报备、报名、招标,规范工作流程。三是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县招标投标市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四是严格加强概算调整审批。五是开展全县工程建设领域警示教育大会,对典型违法违纪案例进行通报,对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予以警示。在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围绕“两个是不是、四个说清楚、六个有没有”开展自查自纠。
35.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开展公款旅游及隐形变异问题专项治理,刹住基层单位公款旅游歪风。二是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元旦、春节、中秋、国庆期间作风督查。三是对查处的典型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功效。
36. 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本县出台的《关于支持和鼓励干部敢为善为勇担当,发力奋进拼抢争的实施意见》。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鲜明导向。发挥公务员职级和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激励作用,强化典型选树,开展庆祝建党102周年主题党日暨“两优一先”表彰大会、“荷乡最美公务员”评选等活动。二是着力提升干部履职能力。2023年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轮训班、党性研修班10期;围绕经济金融、招商引资等,组织干部赴上海、深圳等名城名校举办专题班次20余个。三是动真碰硬推动干部能下真下。定期开展调研,真实掌握干部履职情况。四是高效回应群众关切。提高12345热线在高质量发展考核中指标分值占比,召开疑难工单联席研判会,针对移动套餐变更、违建拆除等诉求裁定责任部门,明确督办单位,并选派专职人员每日进行省、市工单全量回访,倾听诉求、了解进展。2023年7月,泾河镇虹桥增压站维修升级项目完工投运,镇多处区域供水水压明显改善;2023年11月,獐狮增压站扩容改造项目完工投运,射阳湖镇多处区域供水水压明显改善,对负责广洋湖镇供水的鲁垛增压站进行升级改造,由原来的日供水量1万吨提升至1万7千吨,工程于2023年5月开工,利用夜间施工,前后一个星期完成调试、通水,对增压泵组、储水罐、加氯等装置都进行了更换,2023年6月起广洋湖镇供水水压、水量稳定,满足该镇日常供水需求。
37. 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分批次对部分因机构改革而超职数的部门领导班子进行调整。二是完善干部调任程序。三是理顺有关国企干部关系。
38. 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3年9月11日印发了《中共宝应县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界定了事项范围,明确了决定程序,提出了监督检查要求,严格规范执行,并正在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强化全县“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二是已督促相关镇(区)制定或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39. 关于“宗教领域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相关宗教领域工作。二是排查宗教场所及相关活动。三是弘扬主旋律,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整合理论、新闻、文艺、社会和网络等宣传资源、宣传阵地,开展宣传倡导活动3次,引导广大群众破除陈规陋习,弘扬时代新风。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联合镇(区) 在人流量相对集中的广场、菜场每月开展一次反邪教主题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40. 关于“一些陈规陋习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对重点制售、斗香存放场所进行严格监控,各镇区定期全覆盖开展实地巡查“回头看”,县各督查组不定期随机高频暗访督查,强化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根据《宝应县斗香治理实施方案》,谋划重要节点春节期间禁烧管控细化举措,全力巩固提升禁烧成果。
41. 关于“舆情风险应对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舆情处置流程。进一步完善网络舆情监测研判、通报反馈、协同处置的闭环管理模式,制定《宝应县网络舆情处置全流程及注意事项》《网络舆情处置能力清单》,提高网络舆情处置效率。二是提升舆情应对能力。2023年举办全县网络舆情业务专题讲座、核心网评员培训班,扩充全县网情网格员队伍,提高网络舆情发现处置工作技巧,加强网络负面舆情的发现力、处置力、引导力。三是妥善处置网络舆情。编发网络舆情简报,及时处置有关情况。
42. 关于“老城区管理亟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安宜南路进行现场勘察,完成道路初步方案设计,纳入2024年城建计划,项目将于2024年5月底开工建设,2024年8月底完成通车;二是已对运河路沿线拆除的房屋实施植绿补绿;三是完成老城区公共消防栓更新改造39只;四是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开展“城管进社区”活动,对违建采取环境综合治理的方式,加大南城根路、安宜南路等主次干道巡查力度,及时劝导占道经营门点规范经营;五是广泛征集意见,在条件具备时出台老城区房屋置换试行方案,鼓励现有居民自愿有偿置换房屋,改善老城区居民住房条件;六是加大城市更新运营商招引力度,鼓励央企、国企对老城南片区连片开发建设。
43. 关于“着力解决未成年人教育保护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心理健康和生命安全。联合开展针对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现场督查和指导;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规范心理健康监测预警、健全心理咨询服务体系、完善早期干预机制和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建强人才队伍,全面推进“全员育人导师制”,配齐心理健康教师。二是提升法治素养。结合 “法治课间餐”活动,全县各学校认真上好法治课,为全县中小学生统一征订了《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全县中小学每学期法治课不少于6个课时;更新了各校法制副校长,每月坚持上一堂法治大课,班级每学期至少上3节法治主题班会。县检察院、县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和谐校园·法治相伴”活动,采取讲课、讲座等方式,定期送法进校园。三是加强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专家走进校园开展法治教育,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制定完善了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相关制度,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公布了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和具体负责人。四是强化家校社共育。继续抓好做优宝应县教育系统“心理健康教育讲师团”“家庭教育讲师团”两支讲师队伍;开展“万名家长进校园”活动,办好县家长学校总校和各校“新家长成长学院”,继续开展“荷乡好家长”评选活动;组织公安局、卫健委、交通局、网信办等部门,大力度清理整顿违规违法经营的网吧、歌舞厅、游戏厅等。2023年12月,城区所有初中建立“润苗驿站”,实现了全覆盖。
44. 关于“农村道路亡人事故较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农村交通管理。针对农村地区管理力量薄弱的实际,大力推行交通属地化管理“西安丰模式”,在全县无交警中队建制的6个镇,组建交通管理铁骑队、推行一村一交通辅警,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目前全县已建8个警保劝导站,劝导员183个,一村一辅警231个。二是加强隐患排查整改。认真落实亡人事故“一事故一隐患一治理”工作机制,全面排查整改22处交通安全隐患。加大学校周边、临河路段、校车行驶线路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新增红绿灯11组,设置临河防护6.031公里,设置交通标志231块,增设减速带1800余节、警示桩1320根。三是加强路面违法查处。坚持严管重罚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春季守护行动”“全县电动车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冬季攻坚”等,重点整治酒醉驾、炸街等恶劣交通违法行为。四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开展“美丽乡村行”“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深入企业、学校、工地、公路沿线的村组宣传交通安全常识,持续曝光重点人员名单以及典型违法事故案例等,不断提升广大农民交通安全意识。
45. 关于“应保未保”问题的整改。
将失地农民按照年龄段拆分到各镇(区)、村、组,并按照当年进保标准测算出社保资金费用,目前正在开展资金筹集、安置人员名单审核、安置人员拆分、社保资金测算、项目立项等工作。
46. 关于“安置房办证久拖未决”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工作组织力度。县政府成立了“拆迁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宝应县安置房“办证难”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工作计划、序时要求。二是统筹协调分类推进。对不同情况的拆迁安置小区分类推进,落实征地、供地以及规划编制核实等工作,确保实现安置房登记发证“全覆盖”目标。三是明确目标聚焦难点。加大督查力度,以会议、简报等形式定期通报,及时解决安置房发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7. 关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采购违反规定”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干部能力作风培训班。2023年8月24日,教育局组织召开全县教育系统干部能力作风提升专题培训班,邀请县纪委领导对全县教育系统干部进行了培训,对公办义务学校食堂采购规范工作作了重要提醒;财务科负责人就加强食堂财务管理,规范食堂财务支出等问题进行了专题培训和要求。二是及时整改。2023年10月23日,教育局下发省委巡视学校食堂财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进行了及时整改。全县学校从学校管理人员到财务人员的规范意识有显著提高。至2023年12月底,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均已采用公开招投标的形式。
48. 关于“‘三类场所’安全隐患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扎实推进省委巡视期间发现的问题隐患的整改闭环工作。开展了“厂中厂”安全隐患联合排查整治与规范管理2023行动,进一步巩固“厂中厂”整治成果。二是加强玻璃制品企业和加工作坊整治,排查灯头作业玻璃制品加工单位1212家,开展玻璃制品加工单位安全风险隐患检查,有效消除了一批问题隐患。按照“适度集中、相对分散”的原则,结合玻璃加工点生产实际情况,逐步完成分区域、分类别规划设计、集中选址,有序引导玻璃加工点迁出居民区(城区人群密集区域),打造玻璃加工集中产业区。三是全面排查县内34家教玩具企业,督促所有教玩具企业制定粉尘清扫制度,并每日定期进行粉尘清扫,有效控制了易燃易爆风险。
49. 关于“泰山殿遗留问题整改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宝应县泰山殿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金追缴、资产清核和现场管护、续建三个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召开推进、协调、会商会办会议,印发工作简报9期,工作专班每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二是继续加大资金清收力度。对未清偿到位的单位(个人),通过诉讼(仲裁)主张债权,申请人民法院对债务人进行强制执行;委托风险代理律所对债务人进行司法诉讼。三是强化现场管理和维护。将泰山殿现库存贵重物清核成果汇编造册,并录入电子存档;理清保存泰山殿工程合同文本以及一期工程审批手续,强化项目现场安保力度,定期进行巡查登记,及时检修现场技防及照明设备,保证现场有价资产安全及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转。
50. 关于“审计、环保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针对“突破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开发建设”问题的整改情况。宝应县按照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19个点位保持现状。
针对“中督、省督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白马湖退养还湖,已制定退养还湖方案。二是东阳河黑臭水体整治,已制定整治方案,加强河道常态化管理,压实黑臭水体治理和成效巩固责任。三是池塘养殖尾水监管。宝应县7.77万亩池塘生态化改造已完成,下一步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依法依规查处超标排放问题。
针对“审计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专题整改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分别与整改单位的负责人对接和联系,持续动态关注各单位整改进展,指导协助整改单位完成整改工作。出台了《宝应县审计整改约谈办法(试行)》。二是整改取得实效。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重视的9个问题中,4个问题已整改到位,其余5个问题,也取得了一定的整改进展,目前正在按整改计划持续推进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宝应县将严格按照巡视工作要求,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继续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抓紧抓实整改工作,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靶向发力、久久为功,以高质量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在思想认识上入脑入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使命担当和责任担当,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在管党治党上从严从实。坚持“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不抓党建是渎职”的理念,推动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全力支持纪委监委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三是抓好后续整改,在整改落实上见行见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对已经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再提升,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严防反弹回潮。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责任到人,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对需要长期努力的整改任务,按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加强督导调度、跟踪推进,确保各项整改落实到边到底。
四是加强成果运用,在推动发展上善作善为。坚持把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把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宝应发展的有利契机,着力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开发园区“二次创业”等重点领域发力问效,统筹抓好产业转型、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重点环节,有效防范私募基金、国有平台、安全生产等领域风险,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视整改成效,为宝应县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4-88280001;邮政信箱:宝应县委巡察办(宝应大道88号行政中心3330室);电子邮箱:byxwxcbgs@163.com。
中共宝应县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