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科协党组关于县委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2月11日对县科协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4月1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统一思想,形成整改合力。县科协党组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具体整改工作。2022年4月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分析问题,形成整改方案。2022年5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逐项分析问题根由,推动落实整改。
二是压实责任,细化整改措施。聚焦巡察发现的问题,采取部室负责人提出整改措施,分管领导审核,党组讨论确定的程序,建立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制和对账销号制度,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
三是持续推进,强化监督考核。由科协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的组织、协调、督查、推进和信息反馈,持续强化整改考核。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着力在常管、长严上下功夫,巩固好整改成果,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科协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县科协党组收到反馈意见4大类14条,目前已整改到位13条,基本整改到位1条,制定出台规章制度8项,修订完善相关制度2项,没有问题未启动整改。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政策理论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1)明确学习要点。联系科协实际,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新发展理念,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以及上级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
(2)健全学习制度。研究制订了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机关集体学习每月1-2次,党员干部带头参加学习,细化学习内容,提高组织程度。
(3)丰富学习形式。持续开展理论学习、实景学习、视听学习,不断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开展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和部(室)负责人上党课活动,集中开展学习体会交流。
(二)关于“科协组织凝聚力有所欠缺”问题的整改
(1)落实章程要求。根据县科协第六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实施<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细则》要求,每年召开一次全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常委会,每五年召开换届大会。2022年5月12日召开县科协六届四次常委会和六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2022年12月14日已召开县科协换届大会。
(2)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修订完善《县级学会分类指导办法》,推进奖惩措施落实,促进县级学会活动正常开展。2022年注销“僵尸”型学(协)会3家。
(3)开展特色活动。常态化举办我县“科协主席接待日”特色活动,不断探索服务科技工作者的方式方法,逐步提高服务科技工作者的质量和水平。
(三)关于“科协创新发展能力提升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1)贯彻文件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在前期出台《宝应县科协系统“争先创优”评比表彰办法》的基础上,持续实施《关于打造“一个平台”、强化“三项建设”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和《宝应县镇(区)科协2022年度“三个一”重点活动》,推动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落地落实。
(2)开展企会对接。2022年4月份以来,已先后走进多家科技型企业,摸排企业技术需求,指导推进“绿扬金凤计划”企业专家工作站建设工作,举行了县级学会科技服务站授牌仪式。
(3)健全“四长”机制。深化“4+1”基层组织建设试点,巩固“四长”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引领“四长”深度融入“两中心”,推进基层组织建设“4+1”工作走深走实。
(4)推广科普平台。持续开展“科普中国”农村科普信息化服务平台推广,切实提升农民科学素质。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
(1)建立健全组织。县科协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为县科协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落实各部室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责任。
(2)会议专题部署。2022年2月23日,召开党建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下发《县科协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
(3)持续深入推进。由办公室牵头管理县科协微信群、公众号,对通过网络发布的信息,严格审核把关,杜绝意识形态方面的漏洞和问题的产生。通过省科普宣传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普日等重点活动,发挥科协对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引领作用。
(五)关于“科协组织政治性不凸显”问题的整改
(1)制订工作规则。2022年7月7日,县科协党组研究出台《宝应县科协所属学(协)会理事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
(2)落实组织要求。科协党组及时明确一名党组成员分管党建工作,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在职党员和二线党员、退休党员均按规定逐月足额缴纳了党费。
(3)加强队伍建设。县科协机关党支部成立离(退)休人员党小组和机关在职人员党小组。2022年7月上旬,从县直机关商调一名公务员进县科协机关,具体负责党建工作。
(六)关于“党内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1)规范县科协党组织生活。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县科协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2022年召开支部党员大会4次、支委会12次、上党课4次。
(2)规范党支部换届选举。2022年9月28日,支部任期届满,经请示县委县级机关工委后,已严格按照支部换届流程规范进行换届选举工作,确保规定动作一个不少,规定环节一个不减,并注意保存换届工作的各项文档资料。
(七)关于“民主议事决策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规范民主议事决策程序。2022年4月12日,县科协党组研究出台《宝应县科协“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定“参与决策的人员范围为党组班子成员,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主持。重要议题邀请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会议并监督把关”。
(2)规范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明确机关财务由分管办公室负责同志审批,单项支出在1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事项经党组集体研究确定。
(3)规范执行民主决策要求。及时召开机关全体人员会议,解读民主决策的内容和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和落实,确保民主决策要求严格规范执行到位。
(八)关于“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党组织学习计划。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中华民族发展史,学习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走进县内红色教育基地——红枫园,开展情景式党史学习教育活动。
(2)认真执行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主要领导与分管负责人,分管领导与部室负责人谈心谈话4次以上;2022年7月中旬、2022年12月上旬,连续召开支部全体党员谈心谈话会议,面对面交流,落实“六个注重”要求。
(3)积极参与平台学习活动。支部党员“学习强国”平台平均积分超过58000分,一直稳居学习标兵组前列。
(九)关于“工作作风不实,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开展工作调研。每位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调研计划安排,通过深入走访基层、开展座谈交流、学习周边经验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年底前每位党组成员至少完成一篇调研报告,对科协组织更好地履行“四服务”职能提出有深度、有创新、可操作的建议。
(2)落实工作要求。对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县科协党组会议迅速作出部署,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事办会流程,着力提高日常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主要负责人及时与相关责任人谈心谈话,严肃批评教育,落实工作纪律和要求。
(十)关于“党纪教育不严,‘两个责任’落实虚化”问题的整改
2022年5月13日,县科协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订县科协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部(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党组会、常委会、全委会,主动请示报告派驻纪检监察组,邀请其派员参加,及时接受监督。
(十一)关于“政策制度执行不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学习贯彻上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学习贯彻和落实省、市、县委一系列政策规定,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
(2)修订完善内控制度。2022年4月12日,县科协党组会议专题修订《宝应县科协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的实施细则》,对出差、培训、慰问、接待等财务报支事项均严格执行“两有两不超”原则和“三把关一监督”流程。
(3)着力强化价值引领。联系科协实际,着力强化科技社团价值引领,推动工作以精神激励为主,引导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当事人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吸取教训、防微杜渐。
(十二)关于“对巡察整改工作不重视”问题的整改
(1)提高重视程度。及时召开“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科协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梳理了包括上轮巡察整改未到位在内的14个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室,将上一轮巡察与本轮巡察整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2)聚焦薄弱环节。党组深刻剖析未整改到位问题的严重性,动真碰硬抓整改,落实党组主体责任,集中精力聚焦党建、财务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薄弱环节,确保上一轮巡察未整改到位的彻底整改到位,本轮巡察反馈问题坚决整改到位。
(十三)关于“巡察整改工作不实”问题的整改
(1)开展专项整改。针对发文环节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举一反三,给予相关责任人严厉的批评教育,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和工作纪律。
(2)把好发文关口。强化办公室发文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对两轮共性问题进行合并整改,对上轮个性问题进行销号管理。
(3)加强制度建设。2022年4月21日,县科协党组会议研究出台《宝应县科协机关管理六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县科协机关制度建设,规范运行管理,树立良好形象。
(十四)关于“巡察整改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
(1)突出问题导向。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由党组书记总负责、分管领导抓条线,逐月督查整改进展情况,以整改工作成效有序推进全年目标任务完成。
(2)注重长效管理。坚持标本兼治,注意常态长效,制定出台的相关规则制度,由党组集体讨论定稿后以正式文件印发。
(3)抓好责任落实。班子成员聚焦意识形态责任、党内生活、作风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压力传递等问题,深度剖析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抓进度,对照序时抓督查,确保存在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整改工作还需继续用力、不断深化。下阶段县科协党组将继续按照县委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一是力度不减,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县科协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部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紧盯不放,做到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立足长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在抓好巡察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
三是巩固成果,营造良好干事氛围。将巡察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提升服务、加快科协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全县科协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宝应新实践贡献科协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222110,电子邮箱bykxbgs@126.com。
中共宝应县科学技术协会党组
2023年1月29日
县残联党组关于县委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2月23日对县残联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2年3月31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县残联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举措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巡察反馈意见后,县残联党组于2022年5月9日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成立以党组书记、理事长陈爱萍同志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和协调,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落实,坚持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二是明确具体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巡察反馈意见后,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与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专题研究,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逐条梳理和全面自查,制定整改措施,坚持边整边改、立改立行。2022年5月16日,下发了《县残联党组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条逐项细化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完成时限,对具备整改条件的,立即进行整改;通过努力能够整改的,做到限期整改;对客观条件限制和政策障碍原因,采取措施逐步进行整改。
三是深刻剖析根源,取得整改实效。巡察反馈后,县残联班子及成员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结合思想和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反思、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2022年6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成员开展了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查找差距、深化整改。在整改落实过程中,领导小组坚持及时督导检查重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或问题,按照《整改方案》抓好落实,建立台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巡察组反馈的3类25个问题中,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的问题有23个,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有2个。整改落实过程中,制定和修订管理制度5个。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县残联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推进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1)制定学习计划。2022年5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于2022年5月18日印发。
(2)加强理论学习。按照学习计划,通过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和开展党员“统一活动日”活动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残疾人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等内容,2022年共集中学习12次。
(3)提升学习实效。认真研究新时期残疾人工作新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残疾人服务机构,深入残疾群众开展调研,并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残疾人工作现状,制定县残联2022年工作要点,将上级文件精神及时转化为推进工作的重要举措。
(二)关于“扶贫创业等助残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巡察反馈后,县残联立即着手汇集涉残政策,汇编成残疾人服务手册电子和纸质版,利用县残联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推出电子版,各镇(区)残联、村(社区)残协进行转发;利用各类会议、培训活动向参会(培)人员发放纸质版,累计发放3100份宣传册。
(三)关于“残疾人康复服务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1)积极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点建设。目前已经建成5家,并常态化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2022年新建1个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点,并投入使用。
(2)丰富残疾儿童训练课程。2022年4月1日起已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增加绘画课程。
(3)积极向县编办争取,加大专业人才聘用。2022年6月5日开始已陆续招引7名高校实习生来县小天使幼儿园实习。
(四)关于“扶持残疾人就业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1)做好按比例就业年审工作。对全县201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积极推动用人单位履行安置残疾人就业社会责任。
(2)加大残疾人就业扶持力度。通过集中就业、分散就业、扶持个体从业、创业、电商就业、辅助性就业等形式,多措并举促进就业,2022年新增实名制就业234人。
(3)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2022年共举办24期职业技能培训班,492名残疾人参加培训。
(4)联合县人社局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2022年发布线上招聘信息5次,为残疾人和企业搭建供需求职平台,为2名残疾人找到匹配的就业岗位。
(五)关于“助残物资发放精准度、使用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1)摸排底数、明确要求。县残联督导镇(区)残联安排专人和村(居)负责人对辖区内残疾人需求进行排查,做到底数清、需求明。
(2)合理安排、分发细致。县残联根据镇(区)残联上报的残疾人需求统计结果,合理安排物资,做到发放精准。
(3)建立制度、确保实效。完善物资发放流程,建立健全台账,村(居)工作人员负责对象排查登记确认和具体发放;镇(区)残联负责物资发放至村(居)以及统计上报、监督职责;县残联工作人员负责物资发放至各镇(区)残联,并在发放工作结束后采取电话和实地督查的方式进行核实。2022年5月份助残日期间精准发放了电视机、洗衣机、电风扇等助残物资650台(件),并经核实已全部使用到位。
(六)关于“购买社会机构康复服务跟踪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1)认真学习康复机构规范管理文件。做到分管领导、业务科室与康复机构人员,全员参与学习。
(2)严把准入关。对市残联和县残联督查后没有改进的望直港卫生院、大光明眼镜有限公司两家康复服务机构直接取缔,终止服务。
(3)加大督查。2022年县残联对现有的县残疾人康复中心、特殊教育学校、阳光儿童发展中心3家儿童康复机构一一上门督查,3家机构在2022年7月12日儿童康复定点机构市残联督查中均取得优异成绩。
(七)关于“‘宝应假肢骨干站’建设项目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1)开展设备调试。2022年所有设备均已调试完备,所需相应配件也已经配备完善,使得假肢站在硬件上具备制作假肢条件。
(2)安排专人负责。2022年4月7日党组会明确,在综合服务中心设置辅具服务科,安排陆云、侯盼盼、王小明、梁泽志4人服务辅具及假肢站工作,于2022年7月12日派陆云赴省辅具中心跟班学习3个月,学习辅具假肢适配等专业知识,使设备发挥作用,目前设备已经正常使用。
(八)关于“残疾人辅具服务保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出台制度保障。2022年4月29日出台《宝应县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暂行办法》和《宝应县残疾人辅助器具租赁暂行办法》,规范辅助器具适配和租赁服务流程。
(2)完善服务保障。在县残联官方网站增设辅具服务热线:0514-80901565,并委派扬州福民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专门负责假肢售后,加强基本辅具及假肢的后期维修服务,全面提升服务质态。
(九)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1)召开专题会议。2022年5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根据县委党的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县残联实际研究确定2022年度残联党建工作要点等内容,并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2)量化党建考核。2022年起在部室、直属事业单位考核责任状中增加党建分值,共制定16条考核内容,总分值50分。2022年6月30日召开作风建设大会,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分别签订责任状,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十)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实”问题的整改
(1)规范台账记录。强化“四本一簿一证”使用和管理,派员去组织部相关科室请教学习,规范填写活动记录,夯实党建基础工作。
(2)严肃党内组织生活。2022年6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列席,全面排查存在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了既有“辣度”又有“温度”。
(3)重视党风廉政教育。巡察整改以来,主要负责人分别于五一节前、5·10期间就节日安全、纪律、廉政教育等与班子成员及各部室负责人开展集中谈话活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负责人分别开展谈心谈话、交换意见,共计10余人次。
(十一)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的不紧”问题的整改
(1)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将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中。2022年5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安排,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2)优化工作职责。重新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部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于2022年5月18日印发。
(十二)关于“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重视集体研究。2022年5月16日、24日分别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县残联党组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等事项,于2022年6月24日出台《宝应县残联党组议事规则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宝残组发[2022]13号)、《财务管理制度》(宝残发[2022]11号)。
(2)严把程序。巡察整改以来,实施的6个工程、购买服务、物资采购等项目均按程序经过党组会充分研究确定。
(3)规范记录。县委巡察组巡察反馈以来,严格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明确办公室专人专本记录。
(十三)关于“中层干部提拔任用全程纪实材料不实”问题的整改
认真学习县委组织部有关中层干部提拔任用相关制度规定及工作要求,已对2021年11月中层干部选拔全程纪实材料进行完善,下一步将从严规范中层干部提拔任用工作,并对中层干部提拔任用全程纪实材料按要求如实记录。
(十四)关于“县残疾人康复中心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整改
原县残疾人康复中心核定职数2名,实际副主任4名,其中1名副主任主持工作。2022年4月7日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免去原县残疾人康复中心2名副主任职务。
(十五)关于“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通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传达学习县纪委监委文件精神。2022年6月30日召开了作风建设大会,会上党组主要负责人分别与党组成员签订“一岗双责 ”责任状,树牢“一岗双责”意识,压紧压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2)5·10期间,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机关全体人员及下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开展了一次集中廉政谈话,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于2022年6月下旬分别对分管部室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并与部室负责人开展了谈心谈话,共计7人次。
(十六)关于“未制定机关内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县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未经县委编办认定、食堂管理有缺失等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研究制定机关内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于2022年9月26日出台文件。
(2)立行立改,整改问题反馈后立即停止“县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机构的运行。
(3)在整改问题反馈后,组织食堂管理和财务人员赴县委党校、县政府食堂开展调研,学习了出入库台帐、杜绝现金结算等经验做法,2022年9月份完成食堂管理制度的完善并公布。
(十七)关于“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积极向县编办申请增加人员编制,对现有编外人员逐步消化,不再新增。
(2)规范中层干部提拔任用,先报请组织部门同意后严格按程序实施。第二个关于“内设机构不合规” 问题,结合群团机构改革按要求科学设置内部机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选拔任用制度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十八)关于“向编外人员违规发放月考勤、交通补贴以及稿件奖励”问题的整改
组织县残联办公室和财务人员学习宝政办法[2014]30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宝财行[2022]2号《关于清理规范全县机关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已停止2021年新闻稿酬等补助、奖励的发放,今后对此类超标准超范围的津补贴不再发放。
(十九)关于“违规报支差旅费”问题的整改
2022年3月16日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并将2019-2020年期间,因职称考试中应当由个人承担的6364元费用,于2022年6月15日全部退回财政账户,下面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管理,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二十)关于“厉行勤俭节约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集中学习。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厉行勤俭节约意识学习活动。
(2)加强日常管理。对外出参加相关学会、协会的论坛、学术年会、座谈会等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相关人员决不参加与专业业务无关的活动。
(二十一)关于“违反规定为劳务提供人缴纳应由其本人缴纳的各种税款”问题的整改
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熟记于心、规范操作。整改问题反馈后已经停止为劳务人代缴各种税款行为。
(二十二)关于“违反工会费支出管理规定”问题的整改
(1)集中学习。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宝应县总工会关于转发《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宝工发[2018]14号)。
(2)规范执行。2022年均严格按照工会费支出管理规定以实物方式进行慰问。
(二十三)关于“执行省残联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不严”问题的整改
对阳光儿童中心智力儿童康复服务项目和大光明眼镜有限公司视力儿童康复服务项目资金预拨,以及宜家政服务中心“残疾人肢体康复服务”、华源社会服务社“残疾人智力康复服务”项目未开展年度审计计算费用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并开展资金管理办法学习,做到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部室人人学习,并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照规定拨付费用,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华宜家政服务中心“残疾人肢体康复服务”、华源社会服务社“残疾人智力康复服务”项目,在2019年底已经取消。
(二十四)关于“‘残疾人之家’运转不正常”问题的整改
(1)为推进“残疾人之家”常态化运营,出台完善扶持政策(宝残发[2022]12号),在机构运营、管理人员工资发放等方面给予增加补贴,为参加辅助性就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提高日间照料残疾人用餐标准等。
(2)根据省市“残疾人之家”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要求(2022-2024),对全县“残疾人之家”按照“撤并降改”要求,分类进行完善提升。2022年完成山阳、柳堡2个镇级“残疾人之家”升级改造。
(3)整合全县企业资源,建立“残疾人之家”辅助性就业项目库,2022年完成穿针、剪线头、绕线圈、一次性拖鞋制作等多个辅助性就业项目筛选。协调宝来日用品、宝玛电子2家公司常年为“残疾人之家”提供梳心线头、电子打火线头等辅助性就业项目。
(二十五)关于“编外人员担任中层干部较多”问题的整改
(1)2022年4月7日召开党组会议,免去原县残疾人康复中心两名编外人员副主任职务。
(2)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积极向县编办争取编制,逐步优化中层干部结构。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县残联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整改要求,还需要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增强思想意识。在提高政治“三力”上下更大功夫,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带头做到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了然于胸,找准找实履职尽责的切入点、着力点,切实做到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思路、推动工作动力、创新工作举措、破解工作难题的对策。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履职尽责担当。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残疾人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勇为、敢为、善为的精神履好职、尽好职,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克服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消极心态,用足用活政策和机遇,切实做到在大事难事上练实功、见担当,结合宝应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不断推进全县残疾人工作向前发展。
三是巩固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用机制制度巩固整改成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同时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4-88266895,电子邮箱js-by-cl@163.com。
中共宝应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3年1月29日
县科技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2月11日对县科学技术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4月1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针对反馈的15类问题分解细化了整改措施50条,严格按要求列表整改,出台完善实施方案、办法制度等方面的文件12份。已整改完成9类问题,其余6类问题整改也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按计划在1年内整改到位。
一是坚决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提高巡察整改的政治站位,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及时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深刻剖析问题原因,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2022年4月7日,第一时间成立局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建立巡察问题整改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2022年4月份2次召开党组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问题清单,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二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书记大力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于2022年4月6日、18日主持召开党组会,牵头研究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带头对照检查,主持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清单,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和意见,确定50条整改措施,形成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措施明确到位、任务分解到位。
三是加强巡察整改组织推动。为深化思想认识、准确理解巡察所指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问题的紧迫性。2022年4月30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反思,认真查找存在的不足,努力明确整改方向。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按时取得成效,局党组列出时间表,排出路线图。分别在2022年5月20日、6月30日召开专题部署推进会,要求提高认识站位,逐项逐条抓整改,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突出”问题的整改
(1)制定《宝应县科技局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着力强化思想武装、政治引领、强基固本、纪律教育。
(2)制定《2022年县科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论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等15个方面的内容。
(3)出台2022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文件,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具体分管领域进行明确,使班子成员各司其职,确保局机关运转有序。
(4)加强党建学习。利用月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统一活动日”等形式开展了内容丰富的党建学习,2022年以来突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有关重要论述的学习领会;同时还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等内容。
(5)加强对科技创新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谋划。召开党组会、月度办公会研究谋划科技创新工作。完善科技服务机制,推动全局党员干部优化服务意识,出台《建立“聚焦创新、共谋发展”联系服务镇区制度》,全面挂钩联系镇区及科技型企业,建立县镇联动、上下互动的工作机制,深入一线走访服务,了解企业诉求,着力帮助企业解决科技创新中的难点问题。围绕服务“233”产业创新发展,开展科室“带课题调研”活动,摸清我县现实情况,学习先进地区做法,提出产业科技创新的对策建议。
(6)厘清党组与行政议事的权责边界。积极规范议事规则,强化党的领导,2022年先后召开党组会15次,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同时杜绝非党领导干部参与干部人事表决、党组会议题泛化等现象;召开局长办公会2次,研究讨论非“三重一大”事项。
(二)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工程,推动科技中小微企业加快成长,高企年增长率不低于市平均水平。2022年全年申报高企180家,超额完成市下达任务20家。
(2)推动创新平台建设。2022年组织申报了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组织2家企业参加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均获得“优秀”等次。
(3)完善科技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县镇联动、上下互动机制,对科技创新主要指标实行月度通报、季度过堂、年度考核,形成督查监测体系。
(4)积极协助安宜镇推动省级高新区创建,建立高新区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加快省级高新区提质发展。
(5)大力宣传惠企政策,利用微信群、QQ群、网站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国家省市县各级各类科技惠企政策,编制科技创新政策手册5000份,组织科技型企业参加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培训活动。
(6)积极申报科技项目,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2022年组织申报了市级以上科技项目37项。
(7)积极推进产业技术创新。围绕我县“233”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加强科技型企业培育。推动协同创新,组织高新技术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根据人事变动情况,2022年4月8日调整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
(2)制定《2022年宝应县科学技术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实施方案》,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建立意识形态研判工作机制,2022年4月20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明确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的重点内容、工作举措和目标任务。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纳入下属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
(4)深入开展意识形态宣传。加强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多途径多形式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的宣传引导。
(5)严格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按计划定期组织学习,2022年以来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全国“两会”提出的5个“必由之路”和5个“战略性的有利条件”、《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的重要讲话,学习了《“两个确立”的决定意义》《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内容,同时3名局党组成员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做到认真学、深入学。
(四)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
(1)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22年6月24日组织局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组议事规则等,做到学在经常、抓在日常。
(2)深入实施《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要求班子成员发言不局限于自身分管领域,要着眼全局工作,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营造民主协商氛围。2022年先后召开党组会15次,分别就选人用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等重大事项进行讨论研究。
(3)立即废止2018年、2020年违规出台的《宝应县科技局宣传报道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出台后并未实际执行),并通知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4)立即废止将“本单位职工配偶失业、购房有贷款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困难职工补助”的规定。
(5)2022年5月20日的月度工作交流会上,组织各科室人员学习县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对补助发放范围、发放对象等要求的认识。
(五)关于“党建工作‘边缘化’”问题的整改
(1)制定《宝应县科技局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着力打造“科创先锋”党建品牌,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做到两促进、两提升。选树“党员示范岗”,充分发挥典型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在青年党员干部中营造人人争先、务实干事的浓厚氛围。
(2)制定《2022年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实行党支部党建工作百分制考核,局党总支密切跟踪各党支部日常的党建工作,督促各党支部完成党建目标任务。制定2022年度机关科室考核奖励办法,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
(3)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融合发展。局党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2022年3月25日、6月22日2次召开党建工作专题部署会议。建立党建工作月度例会制度,总结前一阶段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推进下一步重点工作。
(4)加强组织建设。推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及日常的“三会一课”等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每月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统一活动日”暨远教“固定学习日”活动。
(5)重视党员发展工作。支部书记担起责任,在青年干部中培养了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并推荐参加2022年度县级机关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
(6)做好老干部党建工作。根据老干部特点,结合实际开展党建活动,开展“七一”走访慰问、送书上门等活动。同时用好全县离退休干部信息化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六)关于“党内组织生活缺乏严肃性”问题的整改
(1)积极开展党组织活动。党总支、党支部活动分级分层开展,分门别类做好对应的活动记录。开展上党课活动,组织普通党员上党课,各科室青年党员结合自身工作上台讲党课,提高了“我是党课主讲人”活动的普通党员参与率。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通过支部党员大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建知识。规范开展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2022年局党总支的换届选举做到事先请示获准、事后报告情况,并切实做好换届材料归档工作。
(3)将“四本一簿一证”作为党建活动的基础性台账,安排专人负责记录工作,杜绝记载不全、不实、以及“张贴式”记载现象。
(4)要求党员提高觉悟,积极履行义务,按规定基数足额缴纳党费。按要求规范收取离退休党员党费,离退休党员党费自愿缴纳,不得代扣。
(七)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1)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面贯彻县委组织部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要求,做到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留痕”。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按照县委组织部有关规定开展中层干部人事任免工作。2022年2月,为激发干事创业活力,营造争先进位氛围,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开展机关科室全员轮岗交流,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干部人事变动,强化中层干部多岗位锻炼。
(3)按县委编办核定的编外人员指标,与有关编外人员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
(4)2022年5月10日,局分管负责人约谈了有关责任人。安排专人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对编外人员档案材料进行了完善。
(八)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1)扛起局党组主体责任。2022年3月25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2022年宝应县科学技术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制定《2022年县科技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3)局党组成员带头示范。局党组成员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放在同等位置,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带动有关条线加强全面从严治党。
(4)结合单位实际,完善了机关管理制度。
(5)制定《宝应县科技创新奖励资金拨付流程》(宝科发〔2022〕13号),对省市县各类科技创新奖励资金拨付流程进行规范。
(6)创新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形式。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洁过节提醒等形式,开展内容丰富的党风廉政警示教育,2022年4月29日、6月30日开展了2次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运用身边人、身边事推动警示教育走深走实。
(7)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局党组汇报“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在个人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要体现“一岗双责”内容。同时全局党员干部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日常执纪监督,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开展提醒、警示、教育工作。
(九)关于作风建设“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1)结合单位实际,完善了机关管理制度。
(2)加强制度执行。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婚丧喜庆等重大事项申报制度,杜绝流于形式、补签补批现象。
(3)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杜绝局党组会、支委会等会议记录“一会多记”、会议时间随意涂改、文不对题、“代记”等现象,确保会议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2022年分2次对全体人员的学习笔记进行突击自查,目前召开的局党组会等会议记录均按照有关要求规范记录。
(5)加强档案业务学习。2022年4月份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档案业务线上培训班,提升了档案资料整理的规范化水平。
(6)规范公文制发。拟稿、核稿、会签及签批环节都注明日期,有关公文制发均按要求备注日期。
(7)根据省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完善出台《宝应县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对县级科技项目申报、管理、验收等方面作出全面而详细的规定,做到全过程监管,并要求各科室纳入月度交流重点工作。
(8)严格在研科技项目日常管理。对省市县三级科技项目,严格按有关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合同要求实施项目,2022年5月20日、6月30日召开的月度工作交流会上,有关科室汇报在研项目实施情况,局分管负责人强调项目管理重点环节,局主要负责人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十)关于“科技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根据省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完善出台了《宝应县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2)按有关项目管理要求,邀请扬州大学等高校院所的教授专家,于2022年5月份分三个批次,对2017年以来已到期的78个县级科技项目组织验收。
(3)经县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核实,闪锐现代农业设备公司获批的2017年市级现代农业重点研发项目申报及拨款时,闪锐公司均运营正常。积极实施月度监管,每月关注进展情况,及时提醒,督促闪锐公司尽快完成项目验收。
(4)按照项目管理要求,我局对丰瑞源农业科技发展公司获批的省级现代农业重点研发项目严格监管,多形式督导推进,目前项目实施初见成效,已获授权3项实用新型专利。
(十一)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结合单位实际,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各项制度,主要包括会议研究、公车管理、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等七个方面的制度,严格审核把关,坚决堵塞制度漏洞。
(2)利用党员“统一活动日”活动,2022年4月份学习了中央、省、市、县级《关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等系列文件,2022年6月份学习了机关内部管理制度,重申执行制度的审核要求和纪律要求。
(3)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明确此事项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严把审核关,加强有关财务支出审核。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票据一律不予批准,坚决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发生。启动与县委编办协调会计编制事宜。
(4)对于使用不充分的“云桌面”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机关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云桌面”已于2022年10月停止使用。
(5)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由机关党支部牵头组织开展了3次警示教育活动,全员参与活动。
(十二)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加强会计业务知识学习,突出资金支付流程、经费支出标准、发票报销要求等方面知识的学习教育。
(2)强化财务管理,加强财经法规制度的有效执行,分层分级严格把关,禁止任何不合规支出。杜绝发票报支不审批、会计凭证无附件、付款金额和发票金额不一致等问题。
(3)杜绝有关企业坐收坐支现象,严肃企业财务管理,下属企业近年来无任何经营活动。
(十三)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未公开透明规范实施”问题的整改
(1)认真吸取2019年实施装修工程建设项目出现问题的教训,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局党组成员重温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三重一大”党组议事规则等,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
(2)组织重温学习《中共宝应县科学技术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再次重申今后对工程项目建设等涉及大额资金支出等方面的“三重一大”事项一律集体研究决定,按要求规范实施。
(3)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明确直接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履行申报、审批手续,全面接受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检查监督。
(4)积极配合县纪委、审计局做好办公楼维修工程审计工作,同时对前期存在的问题由相关领导牵头,职能科室加强整改完善,对相关情况在全局进行通报警示,吸取上次教训,杜绝今后再犯类似问题。
(十四)关于“无依据超额支付工程款”问题的整改
(1)对超额支付工程款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重申财务管理各项要求,严格按照新完善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强化财务支出的纪律规矩意识。
(2)严格财务管理,要求财务人员认真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切实执行机关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举一反三,动真碰硬,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3)配合县纪委、审计局做好办公楼维修工程审计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问责,对超付款项进行收回。
(十五)关于“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不重视”问题的整改
(1)认真吸取上一轮巡察中出现的“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不重视”问题教训,对本轮巡察发现的问题,局党组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响应,在一周内成立局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剖析存在的15类问题,2022年4月19日形成可操作的巡察问题整改方案。
(2)针对上一轮巡察中发现的党建基础工作不实、党组织活动开展不正常、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偏差、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本轮巡察中依然存在的情况,局党组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深刻检查。同时结合本轮巡察发现问题,一并做到真改实改,加强规章制度学习,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后,县科技局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切实巩固整改落实成果,强化源头防控,立足标本兼治,注重建章立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走向深入。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着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扬州时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及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党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认真贯彻《党支部工作条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制度,不断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深入实施机关党建提升工程,推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机关党建工作品牌。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教育引导,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复杂性,有效防范意识形态重大风险。
二是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严格履行局党组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充分发挥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的“火车头”作用,强化责任分解和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从严从实抓好《准则》《条例》的贯彻执行,紧盯重要时点、关键环节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监督制约。持之以恒反“四风”、树新风,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科技干部队伍。
三是强化全面整改提升,努力开创科技创新工作新局面。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抓好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查缺补漏、巩固成果;对需持续一段时间整改到位的,紧盯不放、跟踪督办,逐一销号,直至完成全部整改任务。要将抓好整改落实与做好当前科技创新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学在经常,严在平常,抓在日常。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创新主体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为建设“强富美高”现代化新宝应贡献科技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
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4-88276012,电子邮箱byxkjj@163.com。
中共宝应县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3年1月29日
射阳湖镇党委关于县委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2月2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射阳湖镇28个村(社区)、9个涉农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2022年4月9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射阳湖镇党委高度重视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标本兼治,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肃对待整改。射阳湖镇党委以实际行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担当,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实。2022年4月9日情况反馈会后,射阳湖镇党委立即启动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射阳湖镇党委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5月9日召开基层党组织问题清单交办专题会,2022年5月23日召开整改工作阶段推进会,把县委要求贯穿到巡察整改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以最鲜明的态度、最严明的纪律、最务实的作风抓好整改工作,真正做到全面改、深入改、改彻底,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射阳湖镇党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制定压实各项责任清单,2022年6月11日,射阳湖镇党委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带头抓好整改。各责任部门通力合作,主动协调,多管齐下,形成合力,对当前能够整改的,做到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求限期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制定规划、建立长效机制,并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持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用好整改成果。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聚焦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教训,深挖根源,射阳湖镇党委政府出台规范性政策文件11份,最大限度放大整改效应,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推动射阳湖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开创新局面,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截止2023年1月28日,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涉及的五方面共58个问题,已整改到位53条,正在整改中5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9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置9人,“第二种形态”处置20人。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关于“大多数村(社区)对学习贯彻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全面、不系统、不深入,平时只停留在口头,浮于表面”的问题
(1)组织专题学习。每月定期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先后于2022年4月29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重要论述,2022年6月2日学习《努力成为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才》,2022年6月24日学习《“两条底线”与“三个重点”》,2022年7月1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讲话。
(2)制定学习计划。各村(社区)党支部均制定2022年学习计划,2022年7月、10月对村(社区)各党支部的学习情况进行了季度督查。举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项学习会,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党支部书记带头领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
(3)开展督查考核。对各村(社区)党支部学习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督查结果纳入2022年度党建考核。
(二)关于“部分村(社区)党组织未能及时传达学习中央1号文件和省市县有关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不能有效吸收转化为推进村级经济社会发展举措”的问题
(1)组织专题学习。2022年5月26日、6月24日两次组织全体镇干部、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各部门单位负责人约250人次集中学习中央1号文件以及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乡村振兴方面的政策等文件,特别是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二级教授孔祥智的解读文章《“两条底线”与“三个重点”》。各村(社区)也分别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2)交流学习心得。2022年7月21日组织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交流学习心得。四联、钱沟、冲林、赵勤、平江、泗河等6个村党支部书记进行现场汇报,其他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提交了书面交流材料。
(3)强化媒体宣传。镇村两级运用公开栏、横幅等传统宣传工具与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对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乡村振兴方面的政策举措进行宣传,截止到2022年12月,运用多种形式宣传相关精神、政策文件600余条。
(三)关于“对上级政策要求学习不深不透”的问题
(1)转变思想观念。镇农业农村局牵头与各村对接年度收支计划,因村制宜帮助梳排集体增收项目,增强村级自身“造血”功能。通过债权清收、资源盘活、土地集中流转、发展特色经济、投资理财、引进税源获取分成等途径,各村都能达到集体经营性收入硬过50万元的目标。邀请市县专家来镇作涉农政策规范执行、强村富民等方面的讲座3场。
(2)参观学习。2022年7月21日组织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到泾河等乡镇围绕设施农业项目、财务管理、村级集体增收等内容进行现场交流学习,并汇报上半年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实现途径和总额。促进村级在招财引税方面有突破,努力在税收地方留存部分分成上多得实惠,成为村级集体收入新的增长点。
(四)关于“在推进“三大攻坚战”中工作不力,群众获得感不强”的问题
(1)完善考核机制。出台《2022年度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实施行动方案》,明确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完善《2022年度射阳湖镇村、社区工作考核奖励意见》,加大人居环境考核力度。
(2)加强业务培训。依据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要求,完善了补贴机具核验内部控制流程责任,对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指导农机购置补贴APP应用,开展补贴政策与实施工作宣传,加强与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查处;2022年6月25日组织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及各村(社区)负责同志开展了农房排查录入培训,提高镇村负责同志的纪律规范意识。
(3)完善基础设施。2022年6月7日完成镇污水管网二期支管网工程招标工作,2022年12月工程已全部竣工。
(4)开展常态化督查。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定期对污水排放企业进行督查,对相关企业进行接管,确保污水排入镇污水处理厂。
(5)提供就业岗位。2022年2月举办新春招聘会,设立低收入农户招聘专区,为低收入农户提供100多个就业岗位,帮助28人成功就业,提升了他们的自我造血能力。
(五)关于“乡村振兴理念根植不深,助推发展效果不显著”的问题
(1)加强学习。组织镇村干部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乡村振兴方面的政策文件,2022年6月22日开设射阳湖镇新梦想学院乡村振兴主题培训班,提高镇村干部乡村振兴业务能力。
(2)因村制宜拓展村级集体增收渠道。围绕乡村振兴,建立射阳湖镇村(社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着力在债权清收、资源盘活、土地集中流转、发展特色经济、投资理财、引进税源获取分成等方面不断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3)强化招商引资机制。出台《射阳湖镇2022年招商引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园区功能,通过内培外引优化营商,壮大我镇实体经济。加快荷园4A景区创建,吸引企业投资,带动射阳湖镇经济发展。
(4)开展自查。各村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自查,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问责。
(六)关于“‘一办八局’机构改革未完全到位”的问题
严格按照“一办八局”机构改革要求整改到位。目前,“一办八局”账套已设置到位,其他工作正在按进度整改落实中,2023年2月底全部整改到位。
(七)关于“大部分村(社区)未持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党员群众思想引领不力,有少数群众信仰“血水圣灵”、实际神等邪教”的问题
(1)提高思想认识。2022年7月13日邀请县委党校副校长周欢贤到我镇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各村(社区)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与镇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镇党委对全镇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进行了一次梳排并报县委宣传部。
(2)明确责任要求。2022年7月7日召集镇党群工作局、党政办、社会治理局、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和相关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召开信教群众意识形态工作会议,要求保持头脑清醒,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加强日常监管,密切关注和及时上报动态,防止传教、串联等行为发生。
(八)关于“部分村(社区)近几年来新投建的文化设施和活动场所存在‘有硬件、缺内涵、效率低’问题,精神文化生活的作用大打折扣”的问题
(1)开展专项巡查。截止目前对全镇室外健身器材进行了两次专项巡查,对24件损坏的文体设施全部进行了维修,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和维修保养台账。
(2)开展常态宣传。新创作文艺作品6个,2022年开展送文艺下乡36场次;成立荷韵淮剧团,编排小淮剧《一棵银杏树》参加江苏省五星工程奖评比。
(九)关于“乡风文明建设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
(1)开展调研。围绕移风易俗、公共设施维护、婚丧嫁娶等内容,制定接地气、有生机、易落实的“村规民约”,共完善村规民约42条。
(2)分类处置。对自建墓地,结合农村传统习俗,在特定时间段,区别情况,坚持拆改相结合,将该项工作整改到位。
(十)关于“少数村既未张贴巡察公告,又未悬挂举报箱”的问题
(1)学习上级讲话精神。2022年4月26日召开基层党组织问题清单交办专题会,学习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和县委书记专题会讲话精神。
(2)开展自查自纠。镇纪委对泗河村配合巡察不力情况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督促全镇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从泗河村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正确对待,全力配合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3)压实责任。2022年5月11日镇党委与各基层党组织签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
(十一)关于“大多数村(社区)干部主动创新突破意识不强,主动担当作为能力不够,满足于‘守摊子’”的问题
(1)推动思想转变。2022年6月22日开设射阳湖镇新梦想学院乡村振兴主题培训班,对村(社区)干部进行轮训,增强干部的担当意识,提升创新能力。
(2)重视优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后备干部培养力度,配优配强,引进新鲜血液,2022年新招录4名乡村振兴青年人才,分别安排至赵勤村、风车头村、魏荡村、臧陈社区。
(3)制定管理机制。完善2022年射阳湖镇村(社区)目标考核制度,严格进行奖惩,对连续两年考核排名在后三位的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
(十二)关于“部分村(社区)干部对低保户动态核减工作缺少主动性,不敢动真碰硬”的问题
(1)制定制度。2022年5月30日制定出台了低保动态核减工作跟踪报告制度,确保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应退尽退。
(2)执行核查制度。2022年7月底至8月上旬结合对全镇低保对象走访探视,对各村(社区)所辖区域低保对象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此外依据省推送的低保对象存疑信息及时组织到村(社区)核实。截止目前,通过核查共清退95户152人。
(十三)关于“少数村危房改造政策执行中存在申报不真实、审核不严格的现象”的问题
(1)开展自查。对存在申报不真实、审核不严格的问题进行倒查,目前对1名涉案相关人员进行初核,拟对其追责。
(2)加强制度学习教育。2022年6月25日开展了危房改造、农房排查录入培训,提高镇村负责同志的纪律规范意识。
(3)加强制度执行。要求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各村(社区)抓好制度执行,加强核实申报对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严格规范申报流程,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4)进行公开公示的监督。落实镇村两级公示,强化群众监督。
(十四)关于“部分村(社区)、单位在债权清收债务化解工作中推进不力,核销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1)建章立制。按照市、县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工作部署,2022年8月,镇党委出台《关于加强村集体债务管理加快乡村振兴的意见》(宝射委发〔2022〕22号),围绕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偿还来源、偿还时间等内容对各村非必须举债明确了相关规定。
(2)自查自纠。对2018年底全镇统一核销债权债务的桥南、廖徐、平江、平南、戴庄等村提出明确要求,将已被核销债权和债务的户主姓名、核销金额和核销理由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表决。对无异议的完善审批手续,对有异议的恢复债权债务往来,明确专人追收到位,并对当事责任人进行问责。通过重新讨论、公示,未发现不符合核销条件的现象。
(3)加大考核。2022年继续将村(社区)债权清收、债务化解成果巩固纳入镇对村(社区)综合考核,分值由2021年的5分增加到8分,把此项工作与村(社区)干部工资报酬挂钩。
(十五)关于“不少村依赖镇化债奖补资金的方式化解债务”的问题
(1)统一思想转观念。2022年7月21日召开村党支部书记、委派会计会议,认真分析债务形成的原因,确立村级债务必须由村级偿还,偿还村集体债务也是政绩的理念,出台《关于加强村集体债务管理 加快乡村振兴的意见》(宝射委发〔2022〕22号),增强巩固化债成果的责任意识。
(2)理顺关系保规范。根据2022年4月底市审计局对我镇各村债务审计情况,邀请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来镇指导,对因村组分账而出现的村级和组级债权债务双增加情况,提出账务处理的建议方案,对存在问题的内部往来进行依规按序处理。
(3)开源节流建章制。一方面,因村制宜,拓展村级集体增收渠道。着力在债权清收、资源盘活、土地集中流转、发展特色经济、投资理财、引进税源获取分成等方面不断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另一方面,严格实行支出预算管理。完成各村2022年支出预算的编制,实行“以资定支”、“以收定支”,凡预算外支出一律不得入账支付,杜绝新的债务发生。
(十六)关于“少数村干部服务群众意识淡薄,工作作风简单粗暴”、“还有部分年轻村干部多满足于坐办公室,深入联系群众少”的问题
(1)注重思想指导引领。在基层党支部开展创建党员先锋示范岗,亮党员身份、树先锋模范,鼓励调动基层干部学先进、争先进、做先进,始终把为民服务的宗旨摆在第一位。
(2)开展走访群众活动。结合村级走访活动,实现村干部走访群众全覆盖,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疾苦与需求,聚焦村干部的能力和作风提升。
(3)优化测评整改体系。优化组织生活会和星级评定测评体系,把基层干部为民服务意识和作风建设纳入考评体系,对评分低和信访矛盾多的8个村13名干部进行组织约谈,压实党组织书记责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引导。
(十七)关于“违规乱发津补贴”的问题
(1)组织学习。2022年5月26日召开村(社区)和部门单位负责人工作会议,通报反面典型案例,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完善制度。修订并出台《射阳湖镇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宝射政发〔2022〕40号)和《部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宝射政发〔2022〕38号),明确补助范围、对象和标准,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进行清退。
(3)严明纪律。2022年7月,镇纪委同财政、农经负责人进行约谈,严明纪律要求,加大从严把关力度。
(十八)关于“公务接待和伙食补助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1)完善制度。修订并出台《射阳湖镇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宝射政发〔2022〕40号)和《部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宝射政发〔2022〕38号),明确公务接待的流程、标准、就餐人数、伙食补助标准及收支流程等,清退公务接待违规报支费用。
(2)组织学习。2022年5月26日,召开村(社区)和部门单位负责人工作会议,开展警示教育和制度学习,重申纪律规定;对本镇查处的2起关于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工作日期间饮酒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3)严明纪律。2022年7月,镇纪委同财政、农经负责人进行约谈,严明纪律要求,加大从严把关力度。
(4)开展督查。对部门单位自办食堂情况进行检查,并组织对有关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部门单位伙食费均在“伙食费”科目独立列支,且已按要求建立部门单位伙食费支出明细台账。
(十九)关于“差旅费支出不合规”的问题
(1)完善制度。修订并出台《射阳湖镇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宝射政发〔2022〕40号)和《部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宝射政发〔2022〕38号),明确差旅费报支的程序、范围、标准。
(2)组织学习。2022年5月26日,召开村(社区)和部门单位负责人工作会议,严明纪律要求,严格报批手续,开展制度学习,并组织进行专项整治,形成问题清单,对27条问题逐一对接,各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到位。
(3)开展督查。对照自查自纠情况,2022年7月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各村(社区)和单位均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报支差旅费。
(4)严明纪律。2022年7月,镇纪委同财政、农经负责人进行约谈,严明纪律要求,加大从严把关力度,对平江、钱沟、冲林等6家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
(二十)关于“不少村将应汇入集体账户或打卡给村民的资金汇入村干部个人卡中”的问题
(1)完善制度。出台《射阳湖镇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宝射政〔2022〕40号),明确村收支票据使用规定,以制度促规范。
(2)核准实情。针对部分村将应汇入到集体账户或应打卡给村民账户而打入到个人账户的实际情况,已责成相关村逐笔核实,弄清形成的真实原因。
(3)谈话教育。对姬风村、赵勤村、马墩村等当事人由镇纪委进行调查并给予处分,杜绝此类现象再发生。
(二十一)关于“票据使用和资金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强化制度约束。出台《射阳湖镇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宝射政〔2022〕40号),明确村收支票据使用规定,在票据领、用、销等环节督促各村(社区)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二十二)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少数单位出现票据未经领导审批支出现象”的问题
(1)完善制度。修订并出台《射阳湖镇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宝射政发〔2022〕40号)和《部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宝射政发〔2022〕38号)。
(2)严格执行。各村(社区)、部门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十三)关于“镇党委奖励相关企业未严格按考核文件执行”的问题
(1)开展回头看。按照整改要求,组织成立工作小组对2018—2021年企业奖补资金组织回头看。
(2)完善政策。出台射阳湖镇《关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奖励意见》,严格进行资料审核和测算,强化监督,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二十四)关于“廖徐村、四联村2020年在退圩还湖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等”的问题
根据《射阳湖镇退圩还湖工作方案》,由镇水务站牵头,廖徐、四联等相关村参与,对两个村涉及退圩还湖工程的塘口承包合同及发包相关材料进行核查,对涉及的责任人已由镇纪委给予了党纪处理。
(二十五)关于“2020年新老331省道连接匝道处姬风村100多亩农田发包不规范”的问题
(1)完善制度。出台《射阳湖镇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宝射政发〔2022〕36号),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交易行为。
(2)通报警示。对姬风、泗河、赵勤、四联、落潮等村出现的支付补偿依据不足的情况,在2022年7月21日会议上给予通报,并要求各村严格执行新出台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彻底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二十六)关于“在洼地治理、荷园开发、退圩还湖等重大项目拆迁补偿过程中存在执行政策标准不一、补偿标准和结果不公开、虚报冒领等现象”的问题
开展自查自纠逐笔说明理由。组织涉及村及相关工作负责人成立专班,对相关问题逐笔进行书面说明。对洼地治理、退圩还湖等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和荷园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赔(补)偿标准不一、结果不公开问题,责成水务站、财政所和相关村进行回头看,对照实施项目统一出台的补偿标准,列出多补或超标准赔(补)偿的账目清单,经镇纪委核实,未发现违规行为。
(2)严格重大项目拆迁工作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补偿标准,进行拆迁。
(二十七)关于“部分集体资产对外发包未进行公开招投标”、“部分土地未经县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的问题
(1)理顺关系,明确职能。根据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统一要求,理顺镇招投标办公室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关系,分设机构,独立运作,镇招投标办公室隶属行政审批局管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隶属农业农村局管理。
(2)健全制度,规范运行。明确由2个主管局分别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完善相关制度,镇农业农村局已将农村产权交易的相关制度纳入了《射阳湖镇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宝射政发〔2022〕40号)中,并出台《射阳湖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宝射政发〔2022〕36号)和《射阳湖镇进一步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通知》(宝射政发〔2022〕37号)。
(3)建立台账,跟踪监管。由镇农业农村局牵头,对存在组级资源由农户自行流转的情况(没有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清理,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由所在村收集合同,统一存档,做到既监管合同的履行情况,又跟踪管理好承包金,实现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应进尽进”目标。
(二十八)关于“不少村粮田、塘口对外发包不规范”的问题
(1)建立制度。由镇农业农村局牵头,将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纳入《射阳湖镇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宝射政发〔2022〕40号)之中,加以规范,建好台账,提前通知,逾期预警,做到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应进必进”。出台《射阳湖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宝射政发〔2022〕36号)和《射阳湖镇进一步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通知》(宝射政发〔2022〕37号),要求各村对新发包资产资源要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底价,切不可盲目定价、无序抬价、履行落空。
(2)规范监管。对马墩、射南等村2019年以来出现的农户自由流转土地的,已收齐合同,建好台账,跟踪监管土地使用、承包金的收缴等情况。
(二十九)关于“项目实施前,未按规定编制预算等”的问题
2022年7月30日,镇纪委组织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单位负责人学习《关于做好国有(集体)资金投资小额建设工程项目发包工作的指导意见》(宝政发〔2018〕122号)文件,进一步强调了10万元以上的工程必须编制预算,而且同一工程不得进行拆分。镇农业农村局已部署规范“一事一议”群众议事程序,并严格审核。
(三十)关于“项目实施中,不少未按规定招投标”的问题
2022年7月19日,镇纪委组织招标办人员在安宜镇行政审批局学习招投标规范程序,从项目立项审批,到组织实施,再到标后监督。招标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优化审批表格,增强了工作标后监督,不定期跟踪落潮卫生室、敬老院、王坤党群服务中心等工程,检查了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安全员等人员到场情况,进一步宣传借用资质的危害性和弊端。
(三十一)关于“项目施工后,存在验收不规范,未按合同履约,工程款违规打给第三方,超付工程款等现象”的问题
(1)开展回头看。对天平社区、黄荡村存在的问题,作出情况说明。
(2)提高思想认识,重申纪律规定。
(3)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履约。
(4)出台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监管。
(三十二)关于“少数镇村干部违规参与项目建设”的问题
(1)组织学习。2022年5月26日,召开各村(社区)和部门单位负责人工作会议,集中学习相关招投标文件,严明纪律要求。
(2)严格把关。2022年7月,镇纪委同招投标中心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加强招投标项目监管,规范招标程序,明确预警范围,加大对投标人的把关力度;镇招投标中心明确专人进行招投标项目监督,加大频次与力度,重点关注镇村干部违规参与招投标情况。
(3)严明纪律。相关问题线索镇纪委已调查处理,并将进行“一案双查”,开展批评教育。
(三十三)关于“对基层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够”的问题
(1)提高思想认识。镇党委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文件精神的学习。
(2)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射阳湖镇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压实压紧党组织“一把手”的工作职责,纠正“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认识。制定出台《关于印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细化明确“第一责任”。
(3)注重能力提升。举办全镇党务工作专题培训班,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全部参训,下发党内重要法规政策文件汇编,提高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的业务水平。
(4)强化考核奖惩。镇党委制定《射阳湖镇2022年度村级工作考核奖励意见》和《射阳湖镇2022年度部门工作目标考核意见》,对村(社区)、部门单位党支部严格考核,加大党建工作考核比重,细化考核内容,确保考核项目可量化评分。
(5)强化督查检查。镇党群工作局安排专人每月统计各村(社区)、单位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将活动简介和现场图片上传至镇指挥调度中心平台。每季度安排专人到村(社区)和部门单位检查,重点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台账记录情况、“三务”公开情况和“四议两公开”执行情况;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依据。每季度下发“书记上党课”文件,确保各党支部书记每季度至少上1次党课。
(三十四)关于“镇分管条线领导认识上存在不足,“一岗双责”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的问题
(1)压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制定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各条线结合分管工作制定本条线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2)加强监督检查。镇党政班子成员在做好本条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同时,加强对联系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与检查。
(3)开展谈心谈话。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提醒谈话。
(三十五)关于“有的镇分管领导对分管条线具体项目没有摸实核清,审核把关不严,照单报批”的问题
(1)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各条线结合分管工作制定本条线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2)强化审核把关。对资金、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全面了解,杜绝“来单照批”现象再发生。
(三十六)关于“镇职能单位对项目监管不够有力,围标、借用和挂靠资质投标和拆标分标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的问题
(1)开展回头看工作。完成2022年度林上村、落潮村、平江村等6个村小微工程的回头看,特别是3万元以下的村级简易程序项目,针对议事程序过于简单、未在公示栏张贴公告、项目工程量清单不规范等情况,分别指导完善材料。
(2)处理相关责任人。结合报备台账发现村级工程存在拆分、规避招标的,及时上报镇纪委给予查处。
(3)交流学习。2022年5月10日,镇招标办组织工作人员前往山阳镇招标办交流学习,将土方工程量测算、林木绿化采购编制预算、验收等经验反馈镇,经研究后已得到认可参照执行。
(三十七)关于“镇会计站和农村经济管理站对镇属单位和村(社区)财务监管、指导不力,造成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
(1)健全管理制度。2022年7月出台宝射政发〔2022〕40号《射阳湖镇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对村级财务支出实行“双印鉴”和分级审批管理,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
(2)提升监管水平。2022年4月明确农经专办2名事业编制人员加强财务监管,做好对村委派会计的“传帮带”工作。加强农经部门和村级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2022年8月中旬参加全县统一举办的业务培训,在县培训结束后第二天集中对党委、政府新出台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5份文件进行专门培训辅导。
(3)强化考核奖惩。2022年4月与各村委派会计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状,进一步增强大家学精业务、练强本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并将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同时对村委派会计中不能胜任的同志,由组织部门与所在村对接,就地转岗。
(三十八)关于“大多数村(社区)村(社)务监委会形同虚设,民主理财流于形式,对重大事项监管和财务审查把关不到位”的问题
(1)组织培训。2022年7月4日组织开展村务公开、村务监督方面业务培训班,参训对象为各村(社区)监委会主任,参训人数33人。通过培训,监督委员会主任对村务监督的内容及如何监督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
(2)抓队伍建设。2022年底前对全镇各村(社区)监委会履职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对不胜任的或年龄过大的成员提出调整建议,2023年3月底前完成全部调整。
(3)规范运作。2022年上半年为全镇各村(社区)统一制作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把重大事项村务监督和民主理财职能统一归口至村务监督委员会。
(三十九)关于“基层党组织‘一把手’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足”的问题
(1)压实责任。签订2022年射阳湖镇村(社区)、单位从严治党清单,压实压紧党组织“一把手”的工作职责,细化明确“第一责任”。
(2)开展警示教育。利用“5.10”、“12.9”等重要时间节点,通报本镇典型案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3)加强监管检查。对重点事项、重点工作继续强化监督,对权力运行、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等不断加大监管,实施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四十)关于“少数干部对土地流转和殡葬改革中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问题履职不力”的问题
(1)组织学习。2022年5月26日,召开村(社区)和部门单位负责人工作会议,集中学习村级“三资”管理文件,强调纪律规定,通报林上村相关履职不力的问题,开展警示教育。
(2)严明纪律。对林上村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给予批评教育。
(3)追责问责。根据相关反馈问题,已由县纪委调查处理,并要求有关党组织认真开展“一案一警示”活动。
(四十一)关于“部分村集体资源发包未上平台招标,有的即使招标也不规范”的问题
(1)出台制度。2022年8月出台宝射政发〔2022〕36号《射阳湖镇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和宝射政发〔2022〕37号《射阳湖镇进一步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通知》文件。对农村集体产权(含组级)必须进场交易范围、程序进行了明确。
(2)开展自查。对各村村组两级的集体资产资源使用情况进行了清理,建立了台账,掌握合同履行情况,提前2个月在工作群中发布信息,提醒资源到期村做好新一轮发包。对仍不进平台公开招标的项目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十二)关于“不少村墓园管理未体现公益性,让私人老板承包墓园,高价墓现象突出”的问题
(1)出台规范性文件。2022年5月10日镇政府出台《宝应县射阳湖镇公墓建设运营和收费管理实施意见》,明确村级公墓必须收回公办,实行统一限价,统一墓型,统一价格。
(2)组织推动。2022年5月先后召开两次专项会议,并组织到相关村分别对接专项整治工作。在村级公墓墓地张贴上级公告及墓型,价格公示牌。相关村党支部书记代表村支部全部签订承诺书。
(3)整治成效。2022年12月13个村级公墓已全部收回公办,未发现新建违规墓穴。
(四十三)关于“镇纪委协助镇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有力,运用“四种形态”不够及时精准,源头防治意识不强,特别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风险环节监督不力,对应公开招标项目违规采用邀请招标还签字备案默认同意”的问题
(1)压实责任。常态化向镇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同基层党组织签订三个“责任清单”,不断提高纪检干部办案水平,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置相关问题。
(2)加强学习。加强平时业务知识学习,持续增强源头防治意识。
(3)强化督查。重点督查小微工程招投标,对6人进行立案查处,对邀请招标从严把关,全力压减,建立相关信息登记台账。
(四十四)关于“履行纪委监督责任有差距”、“大部分村(社区)党务、村务、财务公开还不透明、不到位”的问题
(1)建章立制。2022年6月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级“三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宝射委办发〔2022〕23号),明确公开的范围、内容、时限、方式等,并要求各村(社区)认真组织学习并执行。
(2)强化督查。2022年7月,镇纪委、组织、农经、审计等抽调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多次到村(社区)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当场纠偏,进行整改。
(四十五)关于“部分村(社区)、涉农单位对受处分的党员支部大会不讨论、处分后不通报”的问题
(1)组织学习。2022年5月26日,召开村(社区)和部门单位负责人工作会议,集中学习相关文件(宝委办发〔2019〕87号),开展业务知识培训,规范做好“一案一警示”工作。
(2)强化督查。2022年7月8日,镇纪委联合组织科到各村(社区)督查处分执行情况,镇纪委同时对涉农单位处分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查看资料,发现问题,及时指出。
(3)持续教育。持续开展党员干部分级分类廉政教育活动,利用“5.10”、“12.9”等重要时间节点,通报本镇典型案例。
(四十六)关于“工作中只注重给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党纪处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失察、失职行为追究责任存在‘宽、松、软’现象,没有形成利剑震慑效果”的问题
(1)严明纪律。针对赵勤村近几年先后有7名党员干部被处分的情况,对赵勤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
(2)开展督查。2022年7月中旬,多次到相关村(社区)和涉农单位督查“一案一警示”工作开展情况,翻阅台账,发现问题,当场指出,确保达到“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效果。
(四十七)关于“村(社区)、涉农单位存在“重经济、轻党建”“重业务、轻学习”的倾向”的问题
(1)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邀请专家授课,注重能力提升。
(2)开展党员统一活动日、固定服务日等活动。2022年7月1日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三心”行动庆“七一” 重温伟大建党情等活动。
(3)强化督查检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组织基础党建工作要求,季度化督查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4)强化工作考核机制。完善2022年射阳湖镇村(社区)目标考核制度,严格进行奖惩,对连续两年考核排在后三位的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
(四十八)关于“部分村(社区)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能力上有待提高。
(1)严格执行政策。坚持公开透明,做好上级重大项目政策的宣传。
(2)加强干部能力培训。2022年6月22日开展射阳湖镇乡村振兴主题培训班,增强服务能力,提升基层干部做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四十九)关于“部分村、涉农单位党组织不健全。如马墩村、刁夷村两个党总支未实质化运行,“一办八局”改革后党组织未调整到位”的问题
(1)村级党组织回头看。对马墩村、刁夷村党总支运转情况进行核实,严格按照支部运行要求实质运行。
(2)细化设置。正在结合镇“一办八局”优化党组织设置。
(五十)关于“主题教育不深入,政治理论学习浮于表面,平时开展活动以会议图片应付了事”、“‘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开展回头看。对弄虚作假的、对党建工作抓得不力的,纪委进行提醒谈话。
(2)加强业务培训。2022年6月18日举办基层支部党建负责同志党建业务培训班,对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进行业务指导、培训。
(3)加强对基层支部党建工作检查督查力度。每半年一次,对存在补录、代写等行为的村,约谈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并要求立即整改到位。
(五十一)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1)开展回头看。对不符合要求的由镇纪委进行提醒谈话。
(2)建立机关干部联系制度和联审机制。指导基层高质量召开组织生活会,对上报民主评议结果,实行组织与纪委双重联审机制。
(3)开展业务培训。2022年6月18日举办基层党支部党建负责同志党建业务培训班,对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学习相关党内业务知识。
(五十二)关于“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选用储备不足,特别是“头雁”难选,出现断层”的问题
(1)选派后备干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年轻后备干部公开选拔,2022年8月29日年轻干部开展“假如我是村党支部书记”演讲,深入基层一线,有效确保基层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更好地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2)建立村级党组织书记后备库。立足镇村两级年轻干部,动态更新,为村级党组织书记做好储备。
(3)开展业务培训。2022年6月22日开设射阳湖镇乡村振兴主题专题培训班,及书记上党课、支书论坛,增加后备干部政策、理论、业务知识,提升工作能力。
(五十三)关于“部分镇村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1)开展回头看。对平江村、鹅村村换届材料把关不严的进行约谈。
(2)开展业务培训。2022年6月22日开设射阳湖镇乡村振兴主题培训班,加强工作责任心,强化业务辅导,做好档案归档整理。
(五十四)关于“编外人员的使用缺乏有效管理”的问题
(1)进一步细化镇级编外人员日常管理考核规定,建立“淘汰机制”,强化制度化管理。
(2)加强对委派会计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人员从业的专业性。
(3)核查清理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返聘人员,对梳排出的返聘同志,进行清退。如确有需要的,由相关负责人报告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五十五)关于“少数被党纪处分‘双开’的人员仍被留用,并享受原待遇”的问题
(1)开展回头看。对少数被党纪处分“双开”的人员仍被留用的作情况说明。
(2)出台管理规定,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五十六)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
(1)开展业务培训。2022年6月18日,镇党委举办发展党员的培训班,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发展党员严格按照“五个阶段、二十五个步骤”执行。经过培训,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工作者都对发展党员的业务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和了解。
(2)开展批评教育。对照“一人一档”要求开展全面整改,经查有11名党员发展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已经与党员本人及时任支部书记分别谈话,其中谈话提醒6人、批评教育10人、党内警告3人、严重警告1人、重新履行入党手续1人,当事人及相关支部书记都吸取了教训,规范了发展党员各阶段应具备的会议记录和相关格式。
(3)严把入党审核关。定期组织发展党员培训班,进一步讲解明晰工作程序,强调工作纪律,确保党员发展“严”字当头。镇组织科明确专人严格审核,保证申请入党人员的资料和入党步骤规范符合要求,确保入党申请人是成熟一个才发展一个。
(五十七)关于“党员身份意识淡薄。部分村(社区)存在党费收缴不齐、不足的现象”的问题
(1)开展回头看。对泗河村、戴庄村、冲林村存在发放补助的进行退回。
(2)补缴党费。对部分村(社区)党员费用收缴不齐的进行补收缴,共补收缴党费3600元。
(3)严格执行标准。细化工作,责任到人,确保党费收缴合规、及时、足额。
(4)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通过“我们的节日”、七一活动等活动开展持续强化党员的组织观念,严格执行党章规定,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十八)关于“村(社区)、涉农单位党组织对上一轮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1)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检查。
(2)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
(3)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4)加强整改工作督查,成立督查小组。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一段时间集中整改,全镇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镇党委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许多整改措施需要长期坚持、持续整改。下一步,镇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挺纪在前,抓好做细落实整改工作。
一是坚持学习不松懈,坚定政治方向。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坚持从思想改造抓起,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二是坚持整改不松劲,确保取得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把整改落实作为首要任务,对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完善举措,限时整改,把民主生活会的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效果上。
三是坚持实干不松手,积极干事创业。镇党委将在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做表率,带头服从、坚决执行,一步步推进,一点点落实,抓出成效,明确要求各项整改任务既要针对各项具体表现对症下药取得可验收的成果,又要根据所属的整改事项建章立制深化实际成效,更要盯紧反映的主要问题站位全局、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以此保证整改任务完成的质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4-80893606,电子邮箱bysyhjw@126.com。
中共宝应县射阳湖镇委员会
2023年1月29日
夏集镇党委关于县委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1月28日对夏集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4月9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情况
夏集镇党委高度重视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学深悟透县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和要求,从讲政治、讲党性、讲纪律、讲规矩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坚决贯彻推动,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保障。镇党委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以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中层干部及各村(场、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
二是明晰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议,对具体问题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采取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健全制度等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进度安排,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确保取得实效。把整改落实情况列入镇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镇党委书记及时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巡察反馈的66个问题中,截止到2023年1月31日,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的问题有52个,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有14个。整改期间,修订、新建规章制度13项,清退违规违纪款项约7万元。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1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置8人,“第二种形态”处置13人。开展公益性公墓、工程招投标、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土地流转等专项治理3次。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安排学习政治建设方面的内容少”问题的整改
(1)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2年巡察反馈以来,镇党委将《中国共产党章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全年学习计划,提高政治建设方面的学习比重,强化“四个意识”。
(2)分层次开展集中政治理论学习。在2022年6月29日、7月28日、8月30日召开的党政办公会上分别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关于政治建设内容的论述等,7月4日、7月29日、9月7日的两级干部月度例会上,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进一步提高了全体机关干部的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的工作安排上来,推动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各村(场、社区)利用党员“统一活动日”加强了政治建设方面理论学习。
(3)注重突出政治建设为统领。着重加强对镇党委工作报告、年度工作总结、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文稿的把关,做到必备内容不缺失,意识形态方面不留问题,在2022年8月份镇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已重点突出政治建设方面内容。
2、关于“领导干部自觉学习不够”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去年巡察反馈以来,党委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在月度办公会和两级干部会议的学习内容安排上,加大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治纪律规矩等内容学习,在2022年7月4日、7月29日、9月7日的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镇两级干部通过观看视频党课形式集中学习改革开放阶段的政治建设、解放思想、党章的历史沿革等内容,以政治建设理论学习推动工作思路创新。
(2)加大对党的理论路线和政策的宣传力度。组织“桃花源”理论宣讲志愿服务队深入村(场、社区),开展理论宣讲,利用“学习强国”进一步扩大学习覆盖面,推动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截至到2022年12月底,已累计开展理论宣讲150余场,18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了理论学习。
(3)强化对干部理论学习的督促。巡察反馈以来,在每月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每次安排1名党政班子成员交流学习心得,展示学习成果。宣传条线加大对“学习强国”APP的日常学习管理,每周通报参学率,经过督促强化,参学率已从2022年初的70%提升至82%并常态化保持。
3、关于“有的政治纪律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2022年7月份镇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上,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进一步确立规矩规范。
(2)规范民主决策程序。2022年以来,对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蒋庄省级特色田园乡村项目、镇北桥危桥改造项目、郭桥和子婴老集镇整治改造项目等10个“三重一大”和重要事项,要求条线负责人在广泛征求多方意见和建议以及综合评估后,提交党委会进行研究并按规范实施。
(3)严格制度执行。2022年5月12日,镇农业农村局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强调对重大决策执行“四议两公开”和风险评估制度,推动村(场、社区)严格执行民主科学决策,同时每月对各村(场、社区)“三重一大”事项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截止到12月份,共发现问题3个,整改3个。
(4)积极创收增收。2020年初我镇16个村集体购买的13间投资商铺,通过主动与开发商沟通和广泛宣传,已出租4间,其余的9间正在通过招租海报、微信群广告、发动村居干部群众等方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力促招租成功,形成村级收益。
4、关于“基层综合配套改革未能到位”问题的整改
(1)完善职能划转。2022年5月23日,镇党委出台《关于明确2022年度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明确一名副镇长牵头负责农业农村局工作,包含乡村振兴、农村“三资”管理、交通运输、道路交通安全、农村环境长效管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道路管养等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绿化建设管理职能也由建设和生态环境局转入镇农业农村局,6名农路环管条线工作人员行政关系随转。
(2)人员统筹管理。2022年6月夏集镇综合服务中心法人证书正式办理,全镇事业人员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7月底已全部转隶至该中心,便于集中统一管理。
(3)政企权责划分。镇园林绿化公司原由镇农业农村局代管,2022年6月5日经镇党委研究,镇园林绿化公司已整体转隶至镇属企业宝应县振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
5、关于“思想认识高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1)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022年6月15日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村也分别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配合巡察的政治意识,自觉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2)提高基层党员思想认识。将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及文件精神作为2022年六月份党员“统一活动日”必学内容,提高党员干部对于巡察工作的理解以及对县委巡察工作的认识。
6、关于“巡察公告宣传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加强政治纪律、规矩学习。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在2022年7月份镇村两级干部会议上,着重强调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性。
(2)严肃党的纪律。经镇党委研究,2022年7月13日镇纪委对双塘、王桥两村出现巡察公告被遮挡的相关当事人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提高其思想认识。
7、关于“支持配合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强化联系指导。2022年6月20日前,镇机关干部分别到所在联系村(场、社区)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真正开出辣味,开出成效。
(2)严肃纪律规矩。经镇党委研究,2022年7月13日镇纪委对万民村党建工作的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提高其思想认识。
8、关于“组织引领不够”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月度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巡察反馈以来,镇党委中心组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在2022年5月、6月和7月的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上分别传达学习了全国稳住经济大盘会议,全县信访突出问题化解百日攻坚推进会,“村村到、户户进、人人访”工作等会议精神。
(2)开展乡村振兴战略专题学习。2022年8月份镇农业条线根据本镇乡村振兴实际情况,组织40余名镇村农业条线干部开展乡村振兴专题学习,理论宣讲和实地考察相结合。同时镇农业农村局结合上级文件精神,根据县对镇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实施方案,修订出台《乡村振兴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夏委发〔2022〕28号),重点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方针,对照目标责任,强化绩效考核。
9、关于“督导推动不够”问题的整改
(1)加大督查推进力度。镇党委由党委督查室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的督查指导,每季度督查1-2次,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及时整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2022年截止到12月底共开展督查3次,发现问题10个,已整改7个。
(2)强化党委领导作用。围绕“乡村振兴走在前”的目标,2022年下半年,镇党委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要素保障、整合资源力量、注重示范引领,提升全镇农业发展质量,通过镇属农业企业振兴公司的示范引领,我镇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明显提高,不断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10、关于“一线落地不够”问题的整改
(1)增加乡村振兴内容培训。2022年9月,镇党委制定青年干部培训班方案,将“乡村振兴战略”专题培训作为重中之重,11月8日培训班正式开班,邀请县内外研究乡村振兴名师及农业产业化带头人授课,青年干部表示要扎根基层,争当乡村振兴生力军。同时,镇农业农村局和社会事业局共同开展乡村振兴事务培训,指导村干部将理论学习和农村业务实操结合,拓思路、强本领。
(2)加强支部党员对乡村振兴内容学习。利用线下党员统一活动日和线上党员微信群、党员QQ群将“乡村振兴内涵解读”作为2022年8月份党员“统一活动日”的学习内容,2022年全年各支部组织党员群众线上线下学习3000余人次。
11、关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未形成龙头作用”问题的整改
(1)争取上级项目支持,加快基础建设。巡察整改以来,截止到2022年底,全镇争取市级现代农业发展项目2个,项目资金合计80万元,主要用于振兴公司购置粮食加工设备。
(2)加大固定资产投入。2022年5月,振兴公司投入80余万元新安装3台套90吨粮食烘干设备并于6月份投入试运营。2022年6月-10月,累计投入300余万元逐步完成了厂房建设、电力工程升级改造,大米精深加工设备、大米真空包装机、原粮仓、提升机等辅助设备的安装调试,同时开展大米商标注册、精深加工生产许可的申报、大米外包装设计等工作,11月上旬,振兴公司有机大米加工正式投产运营,实施订单式农业服务。
(3)积极申报有机稻米品牌。2022年6月振新公司王桥稻虾共作示范基地,申报有机水稻面积520亩,已通过国家有机农产品认证机构现场检查评估。2022年7月31日成功注册“水源旭”牌大米商标。
12、关于“致富增收渠道少”问题的整改
(1)拓宽村集体增收渠道。2022年,双塘村探索成立村集体农场,由村集体牵头自主经营,专人负责管理,全年种植小麦和水稻为村集体增收近30万元,探索了村集体增收新路径。
(2)强化农村带头人队伍建设。巡察整改以来,创新运行“党建+合作社+农户”模式,设立了中共宝应县夏集镇农业产业总支部委员会,下辖农机服务合作社、水产养殖合作社、畜禽养殖合作社、农产品产销合作社4个联合支部委员会。联合支部下辖17家合作社,带头应用农业新技术、新机具,对全镇40多名种植大户开展现场教学3次,同时推广集中育秧、机插秧、机植保、粮食烘干等全流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周边种植大户、社员478人,党员49名,合计500余人创业就业,实现致富共富。
(3)开展农民就业培训。2022年,镇社会事业局完成100人创业意识培训,增强劳动者初始创业意识,同时镇社会事业局与凤鸣电缆有限公司合作,分别在8月、9月举办两期电线电缆操作工职业技能培训,累计培训30余人,为我镇企业用工做好岗前培训,使农民工一进企业就能掌握基本操作技能。
13、关于“基础建设不足”问题的整改
(1)项目化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赵雍村上争项目投入960余万元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善村级道路、灌渠、桥梁、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通过项目实施该村道路出行条件已明显改善。
(2)部门协作完善农田水利设施。镇水务站通过积极申报农田水利配套项目改善村级生态环境,2022年底相庄村完成生态河道建设项目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项目,村级农田水利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
14、关于“整治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1)加大环境整治力度。结合京沪高速及连淮扬镇铁路沿线环境提升工程,由镇环管办牵头指导,相庄、塘北、卫星、郭桥等村累计投入资金17.9万元,组织机械、人工对相关脏乱差路段、乱堆乱放,河道环境、污水治理等问题完成专项整治,整治情况效果明显。
(2)加强环境长效管护。全镇各村(场、社区)通过组织长效管护队伍,发动老党员、网格员等力量加强村内巡查,同时各村(场、社区)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村级环境的长效管护,镇环管办同步开展常态化的督查,督促各村(场、社区)加强长效管护措施。
15、关于“河道管护不力”问题的整改
(1)推动生态河道建设。2022年3月18日,我镇正式启动省级生态河道创建工作,由镇水务站牵头,农业农村局、属地相关村协助对镇内河道及其周边生态、水土进行了管护。5月12日夏集镇召开生态河道创建推进会,整治期间,着重强化河道治理,针对性进行清淤疏浚、整理护坡种植草坪等工作。8月5日新安河、急流河已通过省生态河道考评组验收,河道两岸生态修复效果明显。
(2)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保护创建成果,明确专人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并由镇农业农村局定期组织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进行整改。赵雍村已在新安河两岸护坡栽植草坪,并安排专职河道管理员,提高了河道管理水平。经过整治,赵雍等村扒翻种植现象已明显好转,丰收干渠违规设置的拦河渔具已开展集中清除行动,同时定期对丰收干渠开展巡逻,巩固管护成效。
1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未有效落实”问题的整改
(1)落实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党委会研究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每年不少于2次的要求,2022年7月28日召开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集中学习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10月20日召开了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会,部分班子成员、基层单位负责人交流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强化责任意识。
(2)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平台管理。对照最新标准,规范全镇道德讲堂“唱歌曲、学模范、诵经典、发善心、送吉祥”等五个环节,发挥镇级和村级道德讲堂在宣传民族传统美德、优秀革命文化与时代精神等方面的实效,进一步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夏集精神”宣讲力度。同时加强对“夏集发布”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加强管理,确保规范使用。
(3)出台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责任。2022年5月份以来,对照县委最新要求,出台了《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夏集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夏集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四张清单”制度》《夏集镇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意识形态相关文件,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明确的制度规定,强化各单位及村(场、社区)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明确相关考核制度。
17、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成果不够多”问题的整改
(1)加大硬件投入,开展惠民演出。2022年度,全镇以文明实践为抓手,加大硬件投入力度,建设完善对外宣传橱窗、少儿活动室、老年棋牌室和道德讲堂。同时,围绕新时代文明实践组织开展文艺惠民演出15场、传统节日文化活动2场、书画、摄影图片展览3次。
(2)创新文艺作品。2022年度,镇文体站结合本镇特色乡村旅游创作歌曲《又见桃花开》,新创作戏曲《好人老乔》。
18、关于“法治理念根植不牢”问题的整改
(1)强化法治理念。充分发挥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依法治理中的作用,2022年7月12日召开夏集镇“八五”普法工作推进会议,并举办党政机关干部民法典法治讲座。8月9日举行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微网格员培训班开班仪式,开展法治培训,营造浓厚法治的氛围。
(2)严肃党的纪律。对于夏集村非法开挖鱼塘一事,镇纪委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该村主要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9、关于“基层民主决策监督弱化”问题的整改
(1)加强业务培训。截至2022年12月底,镇农业农村局已组织夏集镇18个村(场、社区)相关人员召开3次村务监督专题培训会议,对民主监督、民主理财提出规范化要求,确保真监督、真理财。
(2)严格执行制度。对村级重大事项严格执行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确保村务监督效能发挥实效。
(3)用好村部公开栏。按照各村(场、社区)对涉及公开的事项及时公开、定期更换的要求,巡察整改以来,全镇开展村务公开专项检查2次,各村(场、社区)都及时公开。
20、关于“公共服务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完善互联网服务站硬件配套。巡察整改以来,全镇每村配备1台液晶电视显示屏,用于信息发布和党建文化宣传,由镇党群工作局、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局等职能部门统一编制发布信息,各互联网服务站进行滚动播放。截至目前,累计发布党建、农情、文明城创建、宣传教育、疫情防控等信息357条。
(2)持续改进服务功能。针对改进互联网服务功能,镇相关部门在2022年7月份开展互联网服务站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1530份,收集到反馈意见15条,已解决15条。
(3)健全社会治理多元体系。着力将网格化建设贯穿于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全过程,截止到2022年底,夏集镇网格服务平台共计上报事件9000余件,走访空巢孤寡老人以及特殊人群3220人次,持续深化“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加强县镇村联动,推行中心运行周报和月报机制,落实事件办理主体责任。
21、关于“有的工作推进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细化文件内容。夏委办发〔2020〕19号文是在14号文的基础上,细化引进项目奖励条款,流程更加全面。巡察整改以来,镇党委会议多次强调将加强文风、会风整治,多方征求意见,并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重大事项、重要文件进行规范性、合法性审核,最终经党委会研究通过发布,增强严肃性、规范性。
(2)改厕工作“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2022年新增改厕任务,严格按上级数量及标准要求,规范建设到位,8月份完成项目招标,截止到2022年11月底,全镇完成项目建设。
(3)出台政策,规范流程。镇人大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相关承办单位(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教育承办人员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同时,研究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镇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的通知》,明确了承办单位责任、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流程,加强跟踪问效,充分保障人大代表履职,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22、关于“有的民生实事工程成摆设”问题的整改
(1)全面检查。2022年5月份,我镇组织环保、运维单位及所在村,对19座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夏集村部分管道损坏、蒋庄村设施损坏,已进行维修。
(2)压实责任。我镇进一步压实运维单位责任,建立台账管理制度,进行水质检测和水、电量统计,环保设施已正常运行,已通过省级督办。
23、关于“主动深入一线不够”问题的整改
(1)大力开展入户走访活动。2022年4月中下旬至7月底,镇村干部主动走入基层一线,结合“村村到、户户进、人人访”大走访活动,已走访调研村(场、社区)17个,开展村两委班子谈心谈话82人,乡镇班子成员走访群众1397户。
(2)常态开展入企纾困工作。巡察反馈以来,全镇进一步完善镇机关干部、经发局驻厂员联系企业“双通道”制度,常态化开展“走企访情·助力发展”活动,明确走访具体事务,围绕企业生产发展需求、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疫情防控、招商信息、用地建设等重点事项进行专项调研指导,加大助企纾困力度。镇经济发展局牵头印发《关于开展“走企访情·助力发展”行动的通知》,开展联系企业走访工作,收集汇总意见建议及困难问题46条,已推动解决38条。2022年下半年重点围绕企业运行安排、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工作开展走访。
24、关于“宣传组织群众不够”问题的整改
(1)加强政策宣传。巡察整改以来,全镇统一印制下发1020份村级《党群服务中心服务事项清单》折页,包含60项代办帮办服务事项,制作17个帮办宣传戗牌放置在村党群服务中心显眼位置,向群众宣传相关政策规定。
(2)设立全科窗口。做到一站式咨询,满足群众一次性办理多项业务需求。
(3)强化值班值守。在村党群服务中心醒目位置张贴值班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确保周一至周日全天均有村干部值班值守。
(4)加强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每季度公开涉及村民利益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设置群众意见箱,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收集群众建议诉求41条,已全部解决。
(5)充分发挥群众力量。督促指导村委会按规定要求召开村民代表会,有涉及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补选的,应充分发挥基层民主,把公道、正派、议事能力强的同志及时增补进监督委员会,更好地发挥村务监督职能。
25、关于“解决急难诉求不够”问题的整改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镇农业农村局于2022年4月10日及时召开各村支部书记会议,要求各村注重收集群众意见,对于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回应,对于风险隐患要主动防范,对于矛盾纠纷要及时处置。针对相庄村戴湾组泵站问题,2022年5月镇农业农村局安排农机条线工作人员现场督促指导农机维修,在夏季农忙到来前戴湾组泵站已恢复正常运行。结合相庄村的经验教训,安排镇水务部门联合农业农村局农机条线,对全镇农田水利设施全面检查,并及时修复发现的问题。
26、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慰问金和劳务费等”问题的整改
(1)调查了解、摸清情况。对相关问题开展核查了解,对于向参照中层干部管理的人员发放的不规范津补贴已停止,同时对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慰问金、劳务费、加班费等支出规范,确保据实发放。
(2)扎口管理、统筹支出。为杜绝单位超范围报支慰问费,全镇范围内,凡机关工会会员慰问均由机关工会统一安排,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杜绝乱报支现象。
27、关于“违规报支学历提升补助费用”问题的整改
(1)开展问题调查核实。关于2019年以来工作人员报支学历提升补助费用的问题,相关工作人员已将报支的学费退还到原单位账户。
(2)出台文件、规范报支。修订出台《夏集镇政府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并参照学习《宝应县鼓励激励领导干部在职学习实施办法》(宝干教〔2022〕2号)的通知中关于学历提升的鼓励政策,明确学历提升执行标准,严格执行文件要求。
28、关于“违规吃喝招待仍有发生,有的超标准接待”问题的整改
(1)组织学习制度。2022年9月,组织全镇一办八局学习新修订的《夏集镇政府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文件精神,倡导求真、务实、勤俭、高效的工作作风。
(2)规范机关内部管理。严格履行接待手续并按预算要求控制工作餐招待标准,杜绝违规现象。
(3)加强作风督查。镇纪委2022年4月份以来对18个村(场、社区)开展了3轮违规吃喝专项督查,未发现存在违规吃喝问题,下一步将常态化地开展作风督查,狠抓作风建设。
29、关于“招商引资费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我镇严格按照新修订完善的《夏集镇政府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中的费用管理制度,进一步出台完善招商引资费用管理办法,细化规范流程,严格审核把关。
30、关于“招投标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经党政办公会研究,于2022年2月16日起,所有招投标项目必须严格执行规定,按照程序进行招投标。
(2)严格执纪问责。镇纪委于2022年10月份起对2020年度以来全镇招投标项目“回头看”,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共问责3人。
31、关于“未落实全程监督要求,工程款支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规范工程款支付行为。自2022年6月起,全镇所有工程项目必须由招标办验收签字后,财政所及农经部门方可付款。
(2)加强对工程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农业农村局、财政所以及项目所涉及的单位要加大对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力度。统一项目管理流程:立项申报审批,第三方编制成本控制价,公开挂网招标,实施施工全程监理,项目完工后进行工程审计和财务审计,最后经过第三方评审验收后结算。
32、关于“财务监管职能部门疏于自我管理”问题的整改
(1)加强学习。镇农业农村局农经条线加强自我教育管理,定期学习财经法规,增强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在召开的村主办会计会议上,明确强调了镇村两级财务监管人员的职责,切实督促其履职尽责。
(2)完善制度。我镇在巡察整改期间,研究、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3项,并经镇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管钱。
(3)积极整改。针对一些招标报名费、管理费、资金利息未入镇农业农村局专户问题,镇农经部门仔细核对了账务数据,已于2022年8月3日将202325元招标报名费以及176873元管理费从村镇专户转至镇农业农村局专户。对于巡察反馈的资金账户违规支付问题,我镇农业农村局农经条线严格按照账户设置要求和资金管理渠道规范会计核算。
33、关于“履行村级财务监管职能不力,村组财务管理仍不规范,对政策性资金申报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
(1)出台组级财务制度。镇农业农村局农经条线起草的加强村组“三资”管理工作的文件,2022年11月份党委会已研究通过,并正式实行。
(2)逐条核查组级资金。2022年二季度村账结账后,镇农业农村局农经条线7月18日组织本条线工作人员召开村组资金核查会议,分3个小组,到村逐条核查村组资金明细,并分别于7月21日、8月4日召开村主办会计会议,逐村交流村组资金核查情况,8月10日完成村组资金核查工作。
(3)规范支出手续。白条支出问题,已对所涉及的相关负责人作提醒,并在村主办会计会议上,学习村级“三资”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各村严格执行非现金结算规定。
34、关于“土地流转发包中破坏公平交易竞争原则”问题的整改
(1)组织专题学习。镇农业农村局农经条线对各村(场、社区)开展集体资源资产招投标业务培训学习,督促严格执行招投标业务相关制度规定。
(2)对发包的资产资源开展“回头看”。2022年10月至12月底,镇纪委对过往2年已发包的资产资源开展了一轮“回头看”,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交易流程,坚持资源发包工作的公平公正。
(3)严肃执纪问责。镇纪委对土地流转发包中存在的明显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在全镇点名道姓公开通报,形成震慑,规范全镇各村(场、社区)的资源发包工作。
35、关于“核销债权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组织开展回头看。镇农业农村局农经条线组织对相关村(场、社区)核销2000年合并村组前债权作一次回头看,已对不合规范核销的债权与当事人进行对接,并进行债权清收。
(2)严格执行村级三资管理制度。镇农业农村局农经条线在主办会计会议上着重学习《夏集镇关于加强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意见》,各村(场、社区)会计认真学习,并向本村干部传达文件精神,镇纪委和镇农业部门对集体资源不规范处理的行为严肃问责。
36、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问题的整改
(1)完善制度。出台完善了《2022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2022年度党建条线考核办法》,强化基层党组织党建责任。
(2)强化指导。由镇组织科牵头于2022年8月份对村(场、社区)党支部开展了党建工作检查指导,反馈检查意见26条。
(3)推进非公企业、社团组织党建。建立非公企业、社团组织的党建工作联系指导群—“基层党建工作群(两新组织)”,2022年以来累计在微信群中发布学习材料16篇,赠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45册。
(4)推进“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专业化资格认证。2022年度,全镇2名企业党组织书记取得县级初级资格证书,1名社团组织取得县级中级资格证书,推荐1名“两新”党组织书记申报全市高级资格认证。
(5)打造“两新”党建示范点。巡察整改以来,成立翠东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党支部、夏集镇农业产业党总支部,强化示范引领。2022年7月14日,镇党委牵头召开“凤还巢”民企新生代产业发展座谈会,会上安排了党的人才政策学习宣传,进一步强化党管人才力度。
37、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1)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2年6月15日,镇党委专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传达学习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夏集反馈意见精神,镇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发言,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组织开展基层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组织开展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2022年1月11日-21日基层52个党支部分批召开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查摆问题68条,1542名党员参与测评, 77名党员被评“优秀”。
(3)围绕组织生活开展督查检查。2022年以来查阅293本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记载簿、党小组工作记载簿、党员学习笔记,指出基层支部党建资料存在问题30条,已整改到位。以走访基层党员的形式,督促指导各基层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杜绝流于形式。
38、关于“坚持政治标准规范发展党员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严肃处理。经2022年4月30日镇党委会讨论研究决定,取消2人预备党员资格。镇纪委对2名村支部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另对新发展党员把关不严的3个村党支部书记诫勉谈话。
(2)强化学习。镇组织科2022年5月8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党委会会议精神,系统学习党员发展规范流程,杜绝把关不严、审核不到位的现象再次发生。
(3)提升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在2022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中,细化培训流程,设置4学时课程,认真学习党员发展的纪律要求及规章规范。
39、关于“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用好组织生活会。按照镇组织条线统一要求,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组织党员每月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按期交纳党费,加强党员党性锻炼。
(2)增加党员党务培训。根据党的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任务重点,落实集中培训制度,组织党员参加集中轮训培训、党内集中学习教育,使党员接受日常教育全覆盖、有保证、见实效。镇宣传科于2022年6月上旬重点对8个支部的党内生活、冬训、党员活动日进行了抽查。
(3)发挥先锋党员模范作用。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以“党员固定服务日”为抓手引导党员参与志愿服务,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4)从严教育和关心爱护相统一。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激励关怀帮扶困难党员,落实对老党员等重点对象的服务措施,增强党员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
(5)加强流动党员管理。2022年7月至8月中旬对全镇各支部662名流动党员进行梳理汇总,对长期不能在支部参加党员活动的,引导36名党员将党组织关系迁出至长期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对组织关系仍在本地的流动党员,以村(场、社区)为单位,建立18个流动党员微信群,每月开展线上党组织活动。
40、关于“专业岗位人才缺乏”问题的整改
(1)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2022年度总体岗位设置向专业技术方面倾斜,53个岗位中专业技术岗位占比92.5%。在招聘环节中岗位报考要求中,更加注重财会、建筑、环保、农业等专业的设置,适当放宽专业要求,扩大选择面。2022年度共公开招聘财会、农业类事业编制人员4名。
(2)提高职称补助的力度。鼓励在职人员考取各类专业资质,加大对专业人才培养和招引力度,镇党委政府在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待遇方面给予补助,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发挥自身优势,为夏集镇建设贡献力量。
(3)定向培养专业人才。根据岗位需求,定期开展财务等专业培训,并通过跟班学习的方式,理论联系实际,加快人才培养。
41、关于“编外用人不够精简规范”问题的整改
(1)强化岗位管理。巡察整改以来,严格执行编外用工到龄即退不打折扣,镇组织科在相关人员即将到龄前2个月,发放《退休提醒函》,2022年按要求到龄退休4人。
(2)强化提前报备。镇党委召开党委会,明确各办局和村(场、社区)不得随意用人,不得自聘临时人员。如确有重点工作、专项工作推进需增强力量的,必须由办局、村两委商议后,向党委组织科提交用人申请,明确用人时限,镇组织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批复。
(3)制定能进能出机制。对现有编外用人类型进行梳理,区分镇属人员、临时人员、条线自聘人员等,分类进行管理,对违反工作纪律、怠工“躺平”人员及时清退。
(4)精简组级用人。针对部分村并组未减人的,要求各村及时梳理摸排,优化组级小组长结构,及时调整人员,不得新增。
42、关于“事业人员流失较多”问题的整改
(1)加大招引力度。在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中,50%以上的空缺岗位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
(2)强化责任感归属感。以开办“青年英才读书班”的形式,开展青年干部教育培训,把业务培训、观摩学习、集体活动穿插在青年干部培养过程中,以此强化事业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地域归属感,用岗位、待遇留人。
(3)建立联系培养机制。结合夏委办发〔2021〕5号文《夏集镇青年干部培养方案》,通过建立青年干部成长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全程纪实。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传、帮、带”上给予支持,根据工作需要和技术需求,加大“老带青”联系培养力度,解决人才素质提升的问题,逐步培养和形成一支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专业技术事业人员队伍。
43、关于“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失衡”问题的整改
(1)强化招引。充分利用公务员、事业人员、“乡村振兴青年人才”招录机会,结合空缺现状,蓄足源头活水。2022年度新招录公务员2人、事业人员4人、“乡村振兴青年人才”14人。
(2)调优结构。统筹考虑“一办八局”岗位任职,2022年选拔了12名青年人员充实到中层干部队伍。
(3)注重储备。通过各村(场、社区)民主推荐,结合平时个人表现,储备了5名年纪轻、能力强的支部书记后备力量,进一步优化年龄结构,加大梯队建设。
44、关于“关心一线工作人员不够”问题的整改
(1)制定调资方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参照周边乡镇研究镇属编外人员工资待遇,结合我镇实际,已调整现有工资体系和标准,经镇党委会议研究,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2)完善机关干部管理规定。结合夏委发〔2022〕27号文《夏集镇2022年镇属、驻镇单位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将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突出实绩,通过各类工作完成情况及年底目标考核排名拉开奖励差距。
(3)规范报酬支出。针对部分村报酬保障不到位的情况,镇组织科强化对村支部书记和委派会计培训和教育,在规范用工的前提下规范基层网格员等一线人员的报酬支出行为管理,镇组织科也定期对相关报酬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5、关于“责任没有细化落实到位”问题的整改
(1)强化对从严治党工作的研究。细化举措,做到可操作、可量化、可实施,进一步完善考核细则,规范考核评估制度。由镇纪委、党政办牵头,2022年11月成立镇督查办公室,对各条线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定期进行督查检查,对出现问题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追责。
(2)举办重点工作擂台赛。2022年以来,在每月的两级干部会议上,分别由3个村(场、社区)、2个部门单位和1名年轻干部,围绕年度工作目标、成效、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方面进行交流,交流结束后进行测评打分,纳入年度考核。截至12月底已开展3期重点工作擂台赛。
46、关于“配足人手支持纪委履责不够。镇纪委工作力量配备不足。”问题的整改
镇党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及时配备工作人员,支持纪委履职。7月中旬已将一名公务员、一名事业编人员充实到镇纪检,9月初,新任纪委书记到岗履职。同时,夏集镇纪委进一步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县纪委文件要求于11月份配齐纪检工作人员,为全镇纪检工作开展提供保障。
47、关于“纪律教育较少”问题的整改
(1)丰富月度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安排。在“5.10”、“12.9”等重要时间节点,邀请县内外专家开展廉政讲座的方式,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2)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在每月召开的镇两级干部会议上,镇纪委及时通报本镇及全县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切实发挥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作用。
(3)开展专题党纪党规专题学习。在2022年度的“12.9”活动中组织全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知识测试,切实提升全镇党员干部对党纪党规的学习效果。
48、关于“制度建设未充分彰显刚性约束”问题的整改
(1)组织学习。2022年8月16日,在夏集镇两级干部会议上专题组织学习《关于重申宝应县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喜庆事宜纪律》文件。
(2)开展“回头看”。镇纪委翻阅近三年档案,发现2020年后公职人员执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存在不规范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镇纪委重申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3)强化督查。2022年以来,镇纪委加大对各级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值班值守制度、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等执行情况的抽查力度,对暴露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震慑。
49、关于“履行‘一岗双责’投入精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1)强化执行“一岗双责”制度。2022年以来,镇党委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压紧压实责任担当。
(2)深入开展入户走访。2022年4月至7月,开展“村村到、户户进、人人访”大走访行动,并落实领导干部对联系村居谈心谈话制度,抓早抓小解决基层突出问题。
50、关于“职能部门联动监督合力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工作专班,对专项工作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将审计工作纳入常规工作事项,强化对财政、农经、审计等工作的监督。
(2)加强对墓地建设的监管。我镇村级墓园已于2021年上半年收回,从2021年6月1日起全部实现到村开票售墓。2022年清明期间对部分墓穴超面积问题进行了整改,对历史性超面积大墓,一律暂停销售。2022年4月9日,我镇专题召开村支部书记会议,要求各村级公墓一律执行统一最高限价,统一开票销售,建立专门账户,统一管理。公开墓型,公开限价,杜绝高价墓,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对食品安全的专项检查。2022年上半年,镇食安办会同市场监管分局开展了国省干线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五一等重大节日食品安全大检查、学校食堂专项检查等等,排查限期整改隐患问题19条,移交市监部门经济处罚1家(榨油小作坊)。同时,突出农家宴常态化巡查监管,报备497条,现场指导497条。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农家宴厨师参加责任保险40人,达100%。大米生产等企业责任保险15家。
51、关于“政治监督要求未落实”问题的整改
镇纪委严格落实政治监督要求,“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将民主决策贯穿日常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疫情防控、文明创建、“两招一培”领域建立日督查、周通报制度,以督查质效反向助力各项重点工作积极有序推进。
52、关于“执纪问责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1)加强业务学习。镇纪委通过派员到县纪委跟班学习、参与巡察等方式提升主动发现问题、执纪办案的能力,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来加强执纪问责的力度。
(2)严格查处问题线索。镇纪委根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坚持一案双查,利用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开通运行契机,深挖各类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实一起,严格对照党规党纪进行责任追究,截止到2022年12月,已党纪立案查处13人,第一种形态处理8人。
53、关于“经济转型升级发展不够平衡。工业经济一度主要依靠‘老牌’企业乃至建筑企业,目前尚缺少重点规模企业支撑。”问题的整改
(1)培养镇企业新生代。2022年7月14日,召开全镇企业新生代座谈会,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持续推进技改发展。
(2)推动产业聚集,做大现有企业“基本盘”。持续发挥凤鸣电缆厂、德友线缆等重点企业领头雁作用,支持电缆电缆等主导行业做大做强,2022年8月5日,成立全镇电线电缆行业协会,支持电线电缆主导产业抱团发展;持续培育小微企业入库入规,截至到12月底,已有智能采光集成等2个项目入库,目前厂房正在建设,预计2023年3月份完工投产。
(3)推进低效盘活。2022年8月19日,召开全镇工业企业低效盘活工作推进会,推进低效盘活工作,指导企业确定盘活方案,截至到2022年12月底,已盘活低效土地233亩。
(4)加快项目帮办。全镇实行项目建设周交流、月汇报制度,每周召开项目帮办专员交流会,全力推进住逻辑智能家居、雷巨辊毯轴成套装置项目、盛翔精密金属制品项目等项目建设,截止到2022年12月底,住逻辑智能家居整个项目施工已完成90%,厂房已经具备生产条件,公寓楼、二号楼已交付。
(5)强化项目招引。2022年8月,镇党委派出2个驻点招商工作组,一组驻点无锡区域,重点围绕电线电缆行业开展定点招商,力争招引新的重大项目,另一组驻点苏州区域,重点围绕苏州及周边城市开展意向外迁企业的招商工作。
54、关于“‘两招一培’推进效果不够显著”问题的整改
(1)制定政策,鼓励招商。2022年5月出台了《夏集镇2022年度项目建设、创新发展政策意见》《夏集镇2022年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并在全镇开展招商引资擂台赛,并结合以商引商、产业招商、乡贤招商等方式,明确两名副科职领导带队驻点招商。截至12月,全镇累计收集招商项目信息26条,其中持续跟踪有效项目信息10条,待确认项目信息16条。
(2)立足企业用工需求,大力招工。挖掘各村闲置劳动力资源,将其转化为企业职工。同时,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新媒体定点宣传等途径紧抓村民返乡重要时间节点,吸引在外劳动力返乡就业。截止2022年12月份累计完成企业招工167人。
(3)层层压实责任,培植税源。2022年初镇党委对各村及部门单位下达“两招一培”工作考核责任目标,实行“月通报、季约谈、年考核”制度,通过做大本土税源总基本盘、做实本地工程纳税入仓以及开拓域外税源等方式完成税源培植阶段性任务。2022年全年累计完成税源培植1840余万元。
55、关于“集镇建设管理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1)加强中心集镇房屋的建设管理。2022年6月,修订完善夏集镇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子婴、郭桥老集镇整治提升项目于2022年8月份完成招标,9月初进场施工,重点提升老集镇基础设施水平,改造升级道路,增设节点景观,整治脏乱环境,11月底已完工。
(2)加快县域“南大门”实力形象提升。自2022年5月以来,全镇在省道、高速道口增设宣传夏集广告牌10块,重点宣传夏集的人文历史、特色产业等,高速道口镇标牌楼已完成设计,计划2023年6月建成。
(3)加强中心集镇建设。双塘安置小区内部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项目于2022年10月完成招投标,11月进场施工,12月底完工;集镇防洪项目2022年度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0%,2023年4月底完成;镇北桥危桥重建项目已于2022年12月完工并投入使用。
56、关于“耕地保护意识不够牢”问题的整改
(1)加强文件精神的学习。2022年4月份以来,镇农业条线专题召开关于禁止耕地非粮化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关于全面禁止占用农田挖塘从事水产养殖的通知》宝委办发〔2016〕55号,要求各村(场)社区负责人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
(2)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2022年以来镇农业农村局部门及分管领导否决了相庄、王营、丰收等村涉及的5处近1000亩提水养殖到期农田继续发包的要求,并要求涉及农田“提水养殖”的村在承包期结束后禁止继续对外发包。
(3)探索新型套养模式。2022年我镇在王桥村探索“一稻三虾”生态种养模式,既保证了稻米产量,又实现了农业节本增收。
(4)加大问责力度。镇分管农业领导会同镇纪委对2020年以来涉及丰收、双塘等村耕地流转用于养殖鱼蟹进行问责谈话,对2名直接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给予2名支部书记提醒谈话。
57、关于“镇级债务仍有增长”问题的整改
(1)严格控制支出。由财政部门负责各办局2022年度财政预算布置与审核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2年度全年政府及相关部门开支相对2020年、2021年分别降低5%和7%。
(2)推动“两招一培”。2022年度,全镇大力推进“两招一培”工作,促进本镇经济发展,同时积极培植税源,通过增加财政收入的途径减少债务增加。
(3)积极推进债务化解。经过县政府批准,夏集镇近三年增加定向融资债券,主要用于夏集镇集镇建设等方面支出,当前夏集正采取向银行低成本贷款置换定向融资的措施推动债务化解。
58、关于“农民合作组织助推产业发展效果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1)推动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加强村农民合作组织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业务指导和督查考核,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对“蒋庄、潼口、双琚”等收益不佳的合作社,安排社员赴氾水等镇学习,并且邀请专业人员进行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培训,达到拓展市场、增加收益的目标。
(2)加强对合作社的监督管理。对于村集体投入合作社的资金,协同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59、关于“推动化风成俗不够”问题的整改
(1)严格好人评选机制。2022年下半年出台《“夏集好人”严格评选及退出机制》,对近三年评出的“夏集好人”开展回头看,实施动态化管理,对已不符合好人标准的卫星村“夏集好人”高榛兰,已取消其“夏集好人”荣誉称号。在新“好人”评选工作中,强化对周边群众等人员的走访问询,掌握更细致情况。
(2)强化典型宣传。结合各村移风易俗方面的不足,加强宣传典型案例,推动化风成俗。
(3)查处震慑赌博案件。与镇派出所做好对接,加大对赌博案件的查处曝光力度,形成震慑。
(4)梳排清理土地庙。在土地复垦、农田建设和新建小区周边开展土地庙摸排,适时拆除一批,确保只减不增。
60、关于“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我镇已研究制定新版《夏集镇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草案)》,已经党委会研究通过,于2022年10月正式执行。
61、关于“干部培养实效不够”问题的整改
(1)着重培养年轻干部力量。进一步完善《夏集镇青年干部培养方案》,2022年11月8日举办年轻干部专题培训班,在培训课程中设置政治理论、党性教育、乡村振兴、廉政教育等模块,不断提升年轻干部的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
(2)多形式开展交流活动。2022年“七一”期间组织开展青年干部学习座谈会,组织40名青年干部观看红色电影2场,为青年干部每人赠送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细节决定成败》《怎样成长为新时代优秀年轻干部》《走向乡村振兴》四册书籍。
(3)充分发挥才能。2022年8月,在全镇全面摸排符合任职条件且表现较好的青年干部9名,任中层正职2名,任中层副职7名,通过给职务、压担子,强化责任、促进成长。
62、关于“党纪处分未执行到位”问题的整改
党纪处分人员中,相关人员已按相关管理规定在处分期内停止薪级工资调整,专业技术岗位降为12级,停发应休未休年休假在内的一切奖金福利,2020年度事业单位人员考核被评为不合格,2021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定等次。2020、2021年度事业单位定期奖励取消其评定资格。2022年5月,县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组来我镇就处分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对于处分文件归档不及时问题,已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63、关于“纪检队伍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1)加强业务学习。镇纪委将通过赴县纪委跟班学习、自学及在查办案件和信访件实践锻炼的方式提升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2)整合纪检力量。通过定期召开纪委委员会议、组织纪委兼职委员参与专项治理行动等形式,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同时重点培训村级纪检员,充分发挥哨点作用,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职意识。
64、关于“以点带面推动共性问题不到位,加强党的领导和建设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规范问题,村级事务决策、‘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落实和村务监督等问题的整改未说明成效;应收往来等工作未按要求整改到位,有的镇属单位和村干部擅自借出公款未清收,存在债权应收不收问题。”问题的整改
(1)专题开展“三资”问题专项整治。截止到2022年12月,镇已召开8次专题会议,布置“三资”管理问题整改工作,对民主决策、“三资”管理等方面进行培训,并实行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
(2)加大债权清收力度。逐笔核实核清债权,要求应收尽收,对清收不力的下发整改通知。对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欠款进行清收,并由镇纪委对其立案查处,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65、关于“镇党委落实整改方案‘后半篇文章’未见成效汇总情况,基层党组织的整改工作未落实。”问题的整改
镇组织科、宣传科建立台账,及时汇总巡察整改。同时,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整改工作的督查指导,对照整改内容,确保整改到位。
66、关于“推动财务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未见实效成果。”问题的整改
镇财政所联合农经部门,开展常态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加大整改督查,强化审计跟踪问效。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夏集镇党委将继续认真对照巡察整改方案具体的措施和时间表,倒排进度、挂图作战,深化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整改措施落实,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增强思想认知。站在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坚决执行。切实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与今后重大政治任务,通过抓好整改,推动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履职尽责担当。坚决防止和纠正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和拒不整改的行为,严肃追究问责整改态度不积极、整改效果不明显的相关责任人,公开“晾晒”典型案例,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果。
三是巩固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统一,深挖问题根源,找准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确保整改成果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同时将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内容,加强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持续强化再监督,推动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果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14-80575582,电子邮箱byxxjzjw@126.com。
中共宝应县夏集镇委员会
2023年1月29日
鲁垛镇党委关于县委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2月23日对鲁垛镇所辖村(社区)及涉农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并于4月12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镇党委于2022年4月13日、5月6日两次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2022年5月7日、5月17日分别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和推进会,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各单位、村(社区)年度党建责任考核和干部综合评价的重点内容。2022年6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互相提出批评意见100余条,起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全面系统整改。2022年4月13日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班子成员分别认领分管领域内的问题,形成“一个问题、一名牵头领导、一套措施、一组班子”的整改落实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时跟踪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督促整改牵头部门责任人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序时推进到位、逐项销号。
三是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整改质效。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组织和督查指导,与整改涉及的责任单位和村(社区)拧成整改合力。2022年5月7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业务培训会,增强整改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力求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当前乡村振兴工作的质效提升、创新创优相结合,真正达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和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整改目标。
巡察组反馈的33个问题中,目前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的问题有24个,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有9个。整改期间,修订、新建规章制度10项,清退违规违纪款项2.2万元,补缴党费合计3.5万元。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4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置15人,“第二种形态”处置9人。开展对村级资源(水面)发包、低保五保核查等专项治理2次。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关于“镇相关部门和村(社区)党组织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
(1)2022年7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纳入镇党委全年重要工作。
(2)通过举办集中授课、现场参观学习等不同形式的乡村振兴专题活动,2022年全镇举办集中学习和参观活动8次。
(3)2022年全镇村(社区)和涉农单位党组织共计开展学习活动60余次,参加学习活动党员群众超1000人次。
(4)2022年以来,利用莫元花直播间和国大师朱军成博物馆平台,继续推进特色产业“乱针绣”由传统销售渠道向电商直播转型升级。
(5)在全镇主要路段,以及在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增设乡村振兴宣传内容16处,发放乡村振兴宣传单5000余份,营造宣传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二)关于“村(社区)党组织和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未能结合实际落实有效举措”问题的整改
(1)2022年以来组织全镇种植和养殖大户开展农业技术、高效渔业养殖等各类培训5次。与朱斗、荡口、陶林、三新等村10余名养殖大户对接,镇农技人员深入田头、塘头,现场指导农业技术20余次。
(2)镇组织天成食品、星航米业等公司参加各类农洽农展活动,列省重大农业项目扬州天成速冻藕制品项目已于2022年8月通过省市县三级验收,9月正式投产,年新增销售1200万元,新增利税130万元。
(3)截止2022年底,全镇29家专业合作社已清理7家、转走1家,新增5家,同时镇农业条线对合作社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督查指导3次,目前共有26家专业合作社正常运转。
(三)关于“部分村干部‘等、靠、要’思想较重,村级集体经济与农民增收渠道不够宽广”问题的整改
(1)加强村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巡察整改以来,组织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集中培训3次,引导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政绩观。
(2)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举办2022年鲁垛镇青年干部培训班、“解放思想,主动作为”主题团日活动和“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青年干部演讲比赛,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干部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
(3)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2022年6月出台《关于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通过“鼓励激励、能上能下、容错纠错”机制报送县委组织部典型案例5例。
(4)加强对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出台《鲁垛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开展“百企联百村、共走振兴路”村企联建活动,各村(社区)收取基础设施使用及土地流转管理费,平均增收2-3万元。
(5)狠抓富民强村,注重税源培植。制定各村(社区)增收计划,努力破解村级经营性收入后劲不足的难题。2022年已召开招商信息交流会5次,推动各村(社区)注重挖掘本村在外能人资源,营造全民招商的氛围。
(四)关于“有关惠民资金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1)建立镇级惠民资金监管机制。每月对重点人群与县民政部门反馈的死亡名单进行比对,实现对低保、五保等对象第三方核查全覆盖,杜绝惠民资金错发现象。
(2)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回头看”。2022年累计发放低保金155.57万元、慰问金22.8万元、尊老金92.69万元、残疾人两项补助299.38万元,未发生一起错发错保问题。
(3)严肃问责。巡察前发现的低保五保错保问题,镇纪委已对2名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1名责任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4)加强审核把关。镇社会事业局明确专人负责惠民资金的申报审核把关,2022年已审核把关各类申报对象128名,其中符合申报条件126名,退回2名。
(5)开展危房改造专项检查。对2018年以来全镇所有参加危房改造农户进行回头看,除巡察发现的2户之外,其余均符合要求。
(6)实行危房改造联合审查机制。2022年5月镇政府成立危房改造联合审查小组,在今后的危房改造户申报过程中强化对申报人家庭情况的走访了解和审核把关。
(五)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文化阵地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开展各类活动。2022年全镇13个村(社区)共开展理论宣讲、扶贫帮困、卫生环保、文明创建等志愿服务活动200余次。
(2)加大考核力度。督促各村(社区)科学制定活动方案,开展系列活动。巡察反馈后,全镇村级文化服务中心和农家书屋已全部按照要求正常开放。
(3)强化队伍建设。注重培养和吸引优秀文化人才服务农村基层,成立民间组织“锦绣文化艺术团”。同时,积极支持乡土文化能人开展系列文化活动,组织送文艺下乡、创作精品歌舞等活动。
(4)不断丰富服务内容。继续完善基层文化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积极参与的文化体育活动。
(六)关于“乡风文明建设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1)加强党员干部以及群众的教育引导。组织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暨国家卫生镇创建志愿服务活动,发放宣传材料600余份,切实提高居民群众对“双创”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
(2)加强宣传培育文明乡风。2022年以来,全镇结合端午等传统节日,加大文明过节宣传倡议书,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和全国卫生镇创建契机,开展文明劝导、志愿者宣传活动5次。
(3)加强对党员干部参与迷信活动的查处力度。镇纪委2022年严肃查处了1起违规新建土地庙案件。
(4)加大巡查力度。加大对各村(社区)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土地庙现象的巡查力度,新建、翻建及扩建土地庙现象得到控制。
(5)加大送文艺下乡力度。开展乱针绣作品巡回展“我为鲁垛添光彩”等系列活动,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38次,开展送文艺下乡22场,各村(社区)文化设施的使用率进一步提升。
(七)关于“涉农单位党组织建设弱化。2020年3月‘一办八局’机构改革后,党支部班子建设没有及时跟进”问题的整改
(1)完善机构。自2022年5月31日起,镇“一办八局”均已成立支部委员会,相关党支部已全部健全了支部功能,保证正常开展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2)加强培训。2022年以来开展党建业务培训4次,提升了涉农单位党建业务水平。
(3)强化督查。镇党委定期到各党支部进行检查指导,2022年共开展检查指导5次,通报相关问题15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八)关于“少数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1)思想整顿和组织整顿相结合,切实建好班子。镇党委相关同志赴鲁垛村和鲁庄村,就增强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新增2名35周岁以下青年干部到鲁垛村工作,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
(2)健全完善各项机制,形成一套好机制。2022年6月出台《软弱涣散党组织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指导鲁垛村和鲁庄村制定决策议事规则、村级重大事务公开机制、村级干部述职评议制度等。
(3)排查深层次矛盾和遗留问题。结合“村村到、户户进、人人访”集中走访活动,详细了解群众生活情况。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调研班子运行情况,及时排查、发现和解决相关村班子内部矛盾。
(九)关于“镇党委对编外人员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对涉及荡口村、鉴青村、何家村、五顷村4名到龄退休人员点对点发函,鲁垛村、鉴青村已对相关留用人员进行辞退。
(2)原镇政府门卫已于2022年6月底辞退,现聘请县保安公司负责政府保卫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十)关于“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鲁垛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镇农业农村局按照规定加强对村级财务工作的监督。
(2)对已理财的10个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2个,并责令整改到位。
(3)2022年以来,镇纪委、镇农业农村局对5个村(社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6个,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
(十一)关于“村级委派会计配备不够合理”问题的整改
(1)开展业务培训。2022年以来镇农业农村局已组织委派会计开展业务培训4次、进行业务测试1次,提升委派会计的能力水平。
(2)组织业务考核。2022年6月份对全镇委派会计业务水平进行考核,业务水平全部达标。
(3)严格入职要求。2022年全县乡村振兴青年人才鲁垛镇共计招聘7人,其中含2名财务人员,1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另1名系财务管理专业毕业。
(4)保持队伍稳定。今后将保持委派会计岗位人员相对固定性,确保不发生人员断层,保证村(社区)财务工作的连续性。
(十二)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开展培训学习。组织全镇基层党组织书记及业务负责人开展“三会一课”等基础党建业务培训,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
(2)开展督查指导。2022年5月以来,镇组织委员牵头对各村(社区)开展党建活动检查指导2次,组织开展“一进三学”活动走进村(社区)2次。对党建活动台账开展检查指导,督促全部整改。
(3)开展问责教育。对鲁庄村和陶林村党支部书记就党建工作开展提醒谈话,杜绝相关问题再次发生。
(十三)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排查整改问题。排查近5年民主评议工作中受党纪处分仍被定为“优秀”等次的情况,取消1名同志其“优秀”等次。对鲁庄村1名党员进行提醒督促,补缴党费,将民主评议等次确定为“不合格”。
(2)开展联合审核。加强三方联审机制,由组织、纪检和公安机关共同对相关表彰对象违法违纪问题开展联合审查,共同出具审核意见。
(3)做好教育引导。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定,使其认清民主评议工作的重要性,从而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
(4)加强指导监督。自2022年开始,镇党委安排专人参加检查督导评议工作,对评议工作进行面对面指导和全过程监督。
(十四)关于“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1)做实流动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2022年6月出台《鲁垛镇流动党员管理办法》,对空挂、失联党员主动联系。目前18名空挂党员已接转组织关系至工作地,188名流动党员已正常开展线上学习活动。
(2)严肃党员发展工作。经查,相关党员在成为预备党员和转正时均召开支部大会,但部分支部未能规范记录台账。2022年6月30日镇党委对5个有关村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中提醒谈话,要求补齐台账记录。2022年7月12日召开全镇2022年拟转正党员开展转正流程培训班,确保转正流程符合程序规定。
(3)严格遵守党费收缴规定。自2022年4月起,各村(社区)党支部对照党费缴纳标准,对少交党费党员梳理排查。全镇共计补缴2018年度至2021年度党费合计35314.05元。
(十五)关于“相关涉农单位党组织日常监督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1)修订完善并出台《鲁垛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镇督查办对各村(社区)学习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2)加大农村财务监管力度,责成各村(社区)对村级小微工程项目、“三资”管理等问题自查自纠,及时整改。
(3)修订完善村级小微工程招投标相关实施意见,明确由条线分管领导审批,报镇纪委备案。
(4)2022年镇纪委已查处工程领域违纪问题7起,给予7人党纪政务处分。
(十六)关于“镇纪委对‘一岗双责’再监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常态化开展“一案一警示”活动,用身边的违纪案例教育身边人。
(2)结合2022年“5·10”廉政教育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镇党委主要领导开展集体廉政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相关典型案例。
(3)配优配齐纪检工作人员,2022年新招录事业人员中1人已加入镇纪委队伍。
(十七)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
(1)加强警示教育。通报相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用身边案例警示教育身边党员干部。
(2)加强审核把关。加强村(社区)支出审核把关,严格执行《鲁垛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文件规定。
(3)严肃执纪问责。镇纪委对崔王、陶林等村违纪违规问题进行立案查处,相关违规发放补助予以清退。
(十八)关于“违规列支村级招待费”问题的整改
(1)加强村级支出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消村级招待费,对违规列支村级招待费作退回处理。
(2)镇纪委对三新村违纪违规问题立案查处,给予直接责任人马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十九)关于“少数村、单位招待费中违规报支烟酒费用”问题的整改
(1)一是加强警示教育。在2022年“5·10”党风廉政教育日活动上通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
(2)加大查处力度。2022年以来,镇纪委对原农路办和三新村、贾林村等多名责任人展开调查,目前已党纪警告处分3人。
(二十)关于“厉行勤俭节约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镇对各村支部书记办公室面积进行摸底,13个村(社区)中5个支部书记办公室面积较大,已全部整改到位。
(2)按照“五常两聚”机制要求,将支书办公室多余面积隔开,遵循“办公面积最小化、服务面积最大化”原则,打造成特色功能室,供群众使用。
(二十一)关于“票据报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各村(社区)严格执行《鲁垛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鲁政发〔2021〕55号)文件规定。
(2)镇农业农村局明确专人负责专用票据的管理、使用和监督,专用票据统一由村现金会计向镇农业农村局申领、保管、缴销。
(二十二)关于“在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修订完善《鲁垛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镇财经纪律的若干规定》,要求各村(社区)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
(2)对全镇各村在招投标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截止2022年底,全镇已查处小微工程招投标领域问题7起,给予7人党纪政务处分。
(二十三)关于“项目建设管理方面,部分村存在虚假招标、违规转包现象”问题的整改
(1)修订完善《鲁垛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镇财经纪律的若干规定》,要求各村(社区)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
(2)建立小微工程监管机制,对全镇小微工程实施定期检查抽查,一旦发现小微工程领域问题,严肃处置相关责任人。
(二十四)关于“建设资金管理方面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修订完善镇出台的《鲁垛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镇财经纪律的若干规定》,要求各村(社区)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
(2)加强工程在审计、竣工验收、工程款结算等方面的监管,发现违纪违规问题一律严肃查处。
(二十五)关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均衡”问题的整改
(1)优化配置,提升利用率。2022年6月份以来,增设老年人喜爱的文化活动室,提升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利用率。
(2)进一步加强考核督促。将村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纳入社会事业条线考核,每月定期组织督查,全镇共有10家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已有9家整改到位。
(3)优化公厕布局。要求各村(社区)在新建公厕时,公厕位置选址及时向群众公示,征求群众意见,确保配置合理、群众满意。同时加强户改厕宣传,将五顷村列为整体推进示范村。
(4)开展批评教育。针对陶林村公厕布局问题,镇纪委已对该村主要责任人及分管环境整治负责人分别批评教育,提醒公厕新建要科学选址,满足群众需求。
(二十六)关于“公共基础设施投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向上积极争取一事一议项目4个,总投入约100万元。争取上级对荷藕核心区投入资金150万元,利用2022年高标准农田项目投入资金243.5万元。
(2)2022年全镇完成万亩省投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五顷村高标准农田补划、四好农村路(朱斗路)建设,加大了公共基础设施及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
(3)针对崔王村崔大路、排涝河路部分路段破损严重的问题,崔大路已于2022年1月完成整改,排涝河路已于2022年12月整改到位。
(二十七)关于“农村环境整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2022年以来共拆除废弃猪舍、旱厕、危房累计867间,完成6个最差庄台整治、新建公厕12座,疏浚河道7公里,有序推进4条生态河道整治,开工建设河道清淤及绿化工程,完成绿化造林面积60亩。
(2)全镇配备共计90人的农村保洁员队伍,加强对美丽宜居村庄的巡查管护力度。
(3)加大维护资金的投入,督促村(社区)定期对绿化、基础设施进行管护。
(4)陶林村健康步道及鉴青村小游园问题已整改到位。
(5)鉴青、崔王、陈幸2022年初计划拆除910座,现已全面拆除。
(二十八)关于“村级综合治理体系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
(1)科学构筑“网格化”治理体系。推进“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覆盖各村、条块结合的“中心+网格化”工作体系。
(2)进一步严明和丰富网格工作内容。加大奖惩力度,2022年全镇网格员中获评县金牌网格员14人次,县优秀网格员23人次。
(3)按照“全覆盖、零遗留、真见底”要求,全面推进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和基层社会治理四个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4)充实调解村信访干部队伍,规范村级调解工作。在推进信访突出问题“百日攻坚”中,县交办案件化解率、稳控率均达100%。常态化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无越级上访事件。
(5)控制提水养殖增量。2022年以来全镇已发包农田191亩,未发生提水养殖问题。对于目前尚未到期的提水养殖的农田,各村(社区)承诺相关资源发包到期后恢复粮田。
(二十九)关于“镇党委在村(社区)干部配备方面重视不够、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1)加强村干部人员选配,加强后备干部力量建设。新招录7名乡村振兴青年干部服务基层,及时缓解年龄断层现象。发挥老同志“传帮带”作用,提升年轻同志农村工作能力。
(2)督促集镇社区支部书记参与社区管理。杨洁同志仍担任集镇社区支部书记,朱明同志担任“第一书记”,计划2023年7月左右任命新的同志担任集镇社区支部书记。
(3)加强鉴青村干部建设。镇党委已重新明确党委副书记徐志龙同志联系鉴青村,调整党支部书记,补充1名有基层工作经验的80后干部进入村委班子,提升党支部战斗力。
(4)合理处置朱斗村换届存在的问题。原无法参加活动的女性支委已自行辞去职务,目前在职村干部一人按期转正后,将其补选为村支委委员。
(三十)关于“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1)镇社会事业局、镇农业农村局分别召开警示教育会议,相关公职人员已变更公司法人,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再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兼职销售保险人员也承诺不再从事兼职活动。
(2)镇纪委已对涉及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公职人员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理。
(三十一)关于“执行非现金结算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截止2022年7月,各村(社区)所有交易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杜绝将土地流转、集体分配款等打入村组干部个人账户。
(三十二)关于“债权清收不力”问题的整改
(1)经过调查核实,800多万元债权主要是2004年以前的农户陈欠上交,时间较久,现通过发包分配资金对农户陈欠逐年清收。
(2)严格控制村级债务,严格按照县政府降息减债规定执行。对农户内部往来欠款等,按有关政策区别情况限期、定责进行清收。
(三十三)关于“超标准报支引税费用”问题的整改
对照镇出台的《协税护税管理办法》,理顺相关协税成本管理及费用报支,对相关违反协税护税规定超额支出费用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严肃查处。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镇党委将继续落实巡察整改与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巩固整改成果,推进建章立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条条见成效。
一是落实政治引领,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全镇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凝聚奋进力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县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把各项工作放到全县大局中进行谋划和推进,切实把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贯彻到鲁垛的实践中,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鲁垛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是强化组织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统筹调度,坚持全面整改、做到全力以赴、强化节点管理、突出精准发力。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通过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一着不让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注重标本兼治,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完善“长久立”的机制,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就堵塞一个漏洞,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三是实施专项治理,持续纠治“四风”。紧盯巡察发现的痛点、难点问题,实施农村资源发包等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急难愁盼的问题。加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整治力度,充分激发和保护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是用足整改成果,助力全面发展。对照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认真查找短板弱项、落后指标、制约问题,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促提升,让我镇乡村振兴之路走得更加稳健坚实,以高质量发展成效检验巡察整改实际成效,绘就“秀美、和谐、幸福”鲁垛乡村振兴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果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14-88892127,电子邮箱ldzwzw@126.com。
中共宝应县鲁垛镇委员会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