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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城区倡导“不烧斗香、文明过节”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来源:县文明办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301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精神,积极响应扬州市文明办《“移风易俗迎新春 文明有礼过大年”倡议书》,营造喜庆安全的节日氛围,现在城区倡导“不烧斗香、文明过节”通告如下:

1、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响应“不烧斗香、文明过节”倡导,培育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宣传践行“不烧斗香、文明过节”,做好示范引领。

2、严禁在小区楼道、消防通道、停车位以及小区内部道路等区域燃烧斗香。

3、城区各小区要科学合理设置集中燃烧点,引导确需燃烧斗香的群众到集中点燃烧,并做好相关安全防范工作。

4、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常态开展巡查,对不听劝导、在集中点外燃烧斗香并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县融媒体中心要对相关反面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宝应县文明

宝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宝应县城市管理局

宝应县公安

安宜镇人民政

宝应经济开发区管委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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