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skin/gov89/cms/zgby/images/logo/mainbg4.png||
/skin/gov89/cms/zgby/images/logo/mainbg1.png||
/skin/gov89/cms/zgby/images/logo/mainbg3.png||
/skin/gov89/cms/zgby/images/logo/mainbg2.png||
首页 新闻中心 党建园地 党务公开 学习教育 走进宝应
关于清明期间安全文明祭扫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3-18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3180 

广大居民: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省市规定,现就规范有序开展清明期间群众安全文明祭扫活动,通告如下:

一、倡导不跨县域祭扫。14天内有扬州市外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须关注我县健康管理措施,目前市外返宝来宝人员执行“7+7”管理措施,即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在健康监测期间,一律不得进入各类墓园进行祭扫。

二、实行安全祭扫。所有进入祭扫场所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扫扬城码、查体温、查健康码、查行程码,体温异常者、健康码黄码或红码、行程码带“*”号、14天内有本土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报告地区旅居史人员不得进入祭扫场所。清明期间,全县将对有关路段实行交通管制,所有车辆和人员按规定路线进出。在树木丛中祭扫不得使用明火。

三、严格预约限流管理。封闭式墓园先电话预约后入园祭扫(具体预约方式由各镇区公布),无预约不得入园祭扫。进入墓园、陵园等祭扫的家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工作日可放宽至5人,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

四、倡导文明祭扫。广大居民可通过“荷乡云祭奠” APP手机客户端或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免费祭扫、委托代理祭扫。不提倡清明期间举行亲友集中聚餐活动。


宝应县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县松岗墓园清明祭扫预约方式:

1、电话:0514-88211043(8:00-17:00);

2、微信公众号:“荷乡云祭奠”。


    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中共宝应县委主办 宝应县政务信息网络管理中心技术支持 | Email:byxwadmin@163.com

Copyright 2005-2017 宝应党委门户网站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 32102302010175号   苏ICP备05029266号

宝应县委网站 宝应县人大 宝应县政府网站 宝应县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