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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关于全面使用“市民出行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5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4645 

关于全面使用“市民出行码”的通知

 

各镇(区)、县各部、委、办、局:

前期,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启用“市民出行登记码”(以下简称:“出行码”),取得初步效果。目前,复工复产复市有序进行,人员流动明显增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经县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使用“出行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围

进入下列场所或设施的所有人员(含从业人员),每次进入均要通过手机微信扫描“出行码”:

全县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党群服务中心、居民小区(村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店堂门市、宾馆酒店、学校、医院、金融网点、车站、公共交通车辆(含出租车、网约车)、公园景点、市民广场,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或设施,以及村庄、居民区的卡口。

二、张贴要求

按照应贴尽贴、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要求,组织好出行码的扩大使用。

1、派送:派出所社区民警上门派送空白出行码,并现场指导打印、注册、复印留存、张贴 。

2、张贴:将注册成功的出行码张贴在场所或设施的所有出入口、内部人员通道等醒目位置(具体见附件4)。

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参照以上确定部位。

三、使用方法

 1、“出行码”张贴部位要安排工作人员值守,做好体温测量,督促进入人员带口罩、扫码登记 。如市民没有手机或微信,可由工作人员扫码进入小程序,点击“登记其他联系方式”,代为填写 。

2、市民扫完“出行码”后,须向现场工作人员出示扫码结果,如遇市民拒绝扫码登记信息,可拒绝进入。有相关警情第一时间通知公安机关处置。

四、操作流程

1、张贴单位注册:“出行码”张贴单位主要负责人扫码进入注册界面,按照界面提示填写四项信息:第一项填写单位名称及张贴位置,第二项填写“宝应县”,第三项和第四项分别填写主要负责人姓名和手机号码,信息内容必须真实无误,方可提交注册。如信息录入错误,需拿一张未注册过的“出行码”重新注册。

2、市民扫描登记:市民要进入小区、单位、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需使用微信扫描“出行码”,点击“授权登记手机号”,填写授权短信的验证码,即完成信息登记。完成一次手机号验证后,下次扫码只需一键授权即可。

五、 分工负责

1、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负责各自范围内的注册、张贴、管理工作。

2、复工复产复市企业由批准单位负责通知和督促。

3、其他由所属镇(区)负责通知和督促。

六、工作要求

1、机关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需在310日前落实到位;已复工复产企业、在营业场所需在310日前落实到位;拟复工复产复市企业需将出行码作为复工、复产、复市前的前置条件,可先行注册。

2、相关单位和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迅速张贴,未按规定执行的,立即整改。

3、各镇(区)党委政法委员牵头,辖区派出所配合,组织力量每天加强巡逻检查。县指挥部执法监督组纳入检查内容。

 

附:1、《市民出行登记码》样式

2、企业单位注册操作流程介绍

3、市民群众用户操作流程介绍

4、“出行码”张贴位置

 

宝应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34

1、《扬州市市民出行登记码》样式

 

 

 

 

 

 

 

 

 

 

 

2、企业单位注册操作流程介绍

 

 

3、市民群众用户操作流程介绍

 

1、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群服务中心大门主出入口、进入办公区通道口、每个车间门口、食堂口、宿舍口、对外服务窗口等。  注册人:主要负责人

2、居民小区(村组):出入居民小区的人行道口车辆道口、小区内每幢楼楼道口;出入村组的所有口。

                       注册人:物业负责人、卡口长

3、车站、公共交通车辆(含出租车、网约车):大门主出入口、进入办公区通道口、售票处、安检口、候车处;每辆公共交通车辆(含出租车、网约车)车门口等。

                      注册人:主要负责人、车主

4、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店堂门市、宾馆酒店大门出入口、内部楼道口、电梯口等。    注册人:主要负责人或业主

5、各类学校:大门、楼道口、食堂口、宿舍口、图书室入口等。   注册人:主要负责人

6、医院大门出入口、门诊窗口、收费窗口、各科室门口、住院部、所有楼道口、电梯口等。 注册人:主要负责人

7、金融网点大门出入口、柜台窗口、进入办公区通道口等。

注册人:各网点负责人

8、公园景点、市民广场:出入口。  注册人: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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