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民防控工作的通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十分关键的时期。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实施加强全民防控工作的十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所有在宝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县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2月6日0时起,除疫情防控指挥、救护、民生保障和医用物资运输外,所有扬州以外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宝应境内。在高速道口、交通路口、村(居)社区卡口,按规定接受体温检测,并主动配合登记相关信息。
三、所有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小区只保留1个进出口通道,进入人员一律测温,有咳嗽、发热等异常症状的按规范处置;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特殊情况须严格进行实名登记备案;快递、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由业主到大门自行领取物件。所有村庄参照上述小区封闭式管理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进入,严密监测居家人员身体状况。
四、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居)、社区报告。对出现确诊和疑似病例的,视情对所在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
五、所有县外返宝人员到达住地后,须立即并在1小时内向居住地村(居)、社区报告,不得迟报、瞒报,不得与他人接触和聚会,并自觉服从执行14天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零售药店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制,第一时间上报卫健部门。
六、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经营性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含粮油店)、药店等生活必需的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规范消毒,管控人员集聚,所有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网络订餐实行无接触配送。
七、“红事”延办,“白事”简办,并及时报村(居)、社区备案。禁止聚餐、赌博等聚众活动,尽量不串门、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倡导家庭每2-3天由一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一次生活物资。
八、出租房业主要承担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监管,并及时向所在村(居)、社区报告有关情况。新的房屋出租一律暂停。
九、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须立即通知本单位节日返乡离宝人员延迟返宝,具体返宝时间另行通知。
十、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群众自觉遵守规定。
特此通告。
宝应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